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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2年年会在青岛隆重召开

时间:2012-11-14   来源: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10月27-28日,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论坛在青岛召开。本次会议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承办,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赞助协办。来自全国200余所高校的校长、院长和专家学者300余人出席了论坛。本次会议还特别邀请了澳大利亚法学院校代表参加,以加强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
        27日上午,论坛隆重开幕。中国海洋大学吴德星校长,中国法学会周成奎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教授先后致辞,祝贺论坛成功召开。中国海洋大学李巍然副校长主持开幕式。
        在主题发言阶段,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教授担任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西澳大利亚法学院院长Stuart Kaye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石少侠教授、扬州大学党委书记夏锦文教授先后发表了主题演讲,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问题以及中外法学教育交流合作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分享了经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27日下午,会议采取分论坛形式进行,与会嘉宾分别围绕“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法治国家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机制”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法学教育的国际合作交流”三个分论坛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深入的交流。与会专家认为,随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逐步实施和落实,中国法学的教育教学必将呈现出新的格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必将踏上新的台阶。
        28日上午的主题发言第一阶段采取了开放式交流的形式,是本次年会的一个重要亮点。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担任主持人,邀请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黎宏、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茂林、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王健、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周佑勇、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万猛等八位嘉宾进行开放式交流,由主持人将讨论话题提炼为几个问题,每个问题的讨论经过提出问题、八位嘉宾轮流解答、台上嘉宾与台下嘉宾互动、主持人总结四个必经环节。这种交流形式得到了与会嘉宾的一致认可。

        开放式交流之后的主题发言环节同样是精彩纷呈、高潮迭起。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等三位嘉宾分别做了精彩演讲,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由来、计划的目标和实施举措进行了针对性的探讨,得到了与会嘉宾的高度认同。
        闭幕式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叶秋华教授主持,在各分论坛代表汇报了分论坛讨论的基本情况,本届论坛承办单位和下届论坛承办单位代表先后发言。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闭幕总结。张文显会长强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提出,立足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对中国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在注重基础理论素养培养的基础上,加强和细化法律人才的分类培养机制,面向当代中国的法律实践,培养具有良好理论基础、充分面向司法实务的精专法律人才。在人才培养机制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法学院校和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法学院校之间的交流,为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较为完善的、综合性高水准平台。要进一步加强中国法学教育和世界法学教育的交流合作,积极提升其国际性,探索中国法学教育的新经验,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在本次论坛期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召开了工作会议。10月27日上午,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召开第二次理事会会议,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教授主持会议,张文显会长做了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年度工作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了设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和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决议,主要有: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法学教材与课程建设专业委员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专业委员会、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委员会(财经类院校)。至此,包括已经成立的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在内,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共设立了6个专业委员会。会议还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增补了部分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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