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位置: 首页 》直属研究会 》综合报道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工作报告

时间:2012-09-14   来源: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工作报告
 张剑
 
2012年7月5日

 
 

各位理事、各位会员:
 
        受常务理事会委托,我代表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会做工作报告,请大家审议。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
 
        2011年,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年会、学术研讨机制,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往,推进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社团登记筹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研究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随着近年来研究会的发展,体育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研究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于晓光副会长刚刚宣读了2012年新加入研究会的会员名单,这是研究会2005年成立以来增加会员人数最多的一次。截至目前,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共有个人会员226人(其中,包括理事84人,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29人),团体会员6个。从数量上看,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从会员的结构看,包括高等院校的教师,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立法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的国家公职人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体育行政部门和单项体育协会的体育实践工作者,相关专业的在读研究生,人员组成呈现出多领域、多层次、年轻化特征等特征,增强了研究会的发展潜力。
 
       (二)学术研讨活动更加活跃
 
        研究会始终重视每年一度的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并不断完善机制。几年来,会员们充分借助年会这一平台,围绕主题进行学术研讨,加强互动交流,开拓了研究思路,促进了学术水平的提高。去年8月,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中国法学会、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检察院、体育总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会员共80余人参加会议。年会围绕“《体育法》修改中的有关问题”这一主题,征集论文80余篇。各位专家、学者针对《体育法》修改的基本思路、激励机制在立法中的运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职业运动员合同的特殊性、体育社会团体改革问题,积极发言,热烈讨论,对《体育法》修改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此外,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与山东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辽宁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和天津体育学院合作,共同举办了以“我国职业足球的法律治理”为主题的“首届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来自北京、天津、山东、辽宁、河北、山西等地的80多名专家、学者和嘉宾汇聚一堂,深入分析、积极研讨中国职业足球发展中的法律问题,体现了体育法学研究者直面重要、复杂问题的勇气和社会责任感。这些学术活动为广大体育实践工作者和体育法学研究者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交流机会,成为活跃体育法学研究的有效平台,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三)对外学术交流渠道日益拓展
 
         2011年9月,研究会副会长于晓光教授等11名成员参加了在俄罗斯举行的第17届世界体育法大会暨国际体育法协会年会,马宏俊、王小平等老师在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韩勇、朱文英、朱琳、罗嘉司、陈华荣等老师共十几篇论文入选大会论文集。2011年,研究会还派学者参加了在韩国举行的体育法国际研讨会,进一步加强了同日本和韩国体育法学学术界的联系。此外,还有一些研究会的会员、理事通过参加其他对外法学学术交流活动、到国外大学做访问学者等方式,进一步加深了与其他国家在体育法学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开阔了视野,增加了研究会活动的广度和深度。
 
         今年10月10-12日,国际体育法协会主办的第18届世界体育法大会将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大会以“体育法—推动体育活动发展的保障”为主题,将就运动员权利保障、体育赛事和体育传媒的法律保障、体育仲裁和纠纷解决机制、学校体育和全民健身保障、体育组织和体育博彩的法律地位等多个专题展开研讨。欢迎各位理事和会员积极参与。
 
        (四)广泛参与体育法制实践
 
        体育法学研究会始终积极参与体育法治实践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全民健身条例》配套立法以及体育仲裁制度研究等工作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两年,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了多次修改《体育法》的专题研讨会和调研活动,研究会多位成员直接参与其中,不仅就修改思路、方法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还就条文修改、起草、论证等做了大量文字性工作,为修改工作顺利推进做出了积极努力。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法学研究成果在体现学术理论价值的同时,也实现了服务于体育法制实践的目的。
 
       (五)扎实做好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社团登记筹备工作
 
        2011年6月21日,中国法学会在北京召开了所属43个研究会的会长、秘书长会议,部署了研究会筹备登记工作,启动了研究会依法注册登记程序。根据要求,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要尽快完成社团登记注册相关工作。注册完成以后,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将更名为“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并作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开展活动。
 
        2012年3月5日,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在北京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组成了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筹备组,讨论并通过了《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章程(草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了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拟任负责人名单。
 
         经过认真筹备,目前研究会已经完成了会员名单登记、落实了法人住所和注册资金、通过了拟任负责人名单和《章程(草案)》。下一步将按照中国法学会和民政部的要求,尽快完成筹备登记的相关工作。
 
        由于社团登记筹备比较繁琐,很多具体工作也在根据中国法学会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下不断改进,如会员登记表、发起人登记表等表格填写、单位盖章等具体事务,需要所有会员和理事的共同配合,希望大家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使研究会筹备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二、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今年是 “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实施的一年,体育工作将继续围绕中心任务,实施各项体育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公民权益,维护体育运行秩序,促进事业发展进步。体育法学研究会将立足于繁荣体育法学研究、服务体育工作实践,为促进依法治体做出积极的努力。
 
        (一)坚持面向实践加强理论研究
 
        做好体育法学研究,必须关注体育实践,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研究会要继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既要认真做好基础理论问题研究,也要做好为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的应用对策研究,紧紧围绕体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提出从政策法规层面上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形成更多有分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推动体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持。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加强与有关管理机构和实务部门的联系,增强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针对性,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能够及时、充分地运用于政府决策、立法实践、体育法学学科发展和体育法学教材建设等方面,形成法学理论与实务密切联系、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二)丰富和活跃学术研究活动
 
        学术活动是研究会各项工作的核心和重点。研究会成立以来,一直非常注重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通过每年年会举办的机会,都选取一个当前体育事业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同时召开学术研讨会,加强学术交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研究会的学术活动机制,除每年的年会以外,根据实践需要,结合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若干前瞻性问题,也会通过专题研讨会、学术沙龙、学术刊物等载体,丰富学术研究活动的形式,活跃学术研究活动,展示体育法学研究成果。地方体育法学研究会、高等院校体育法学研究机构等组织也要结合各自特点,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学术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动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力争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三)不断壮大研究队伍
 
        继续着力抓好研究会的组织建设工作,积极探索繁荣法学研究新的、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促进科研水平、学术水平的提升,使研究会不断增强自身的活力,保持研究会体育法学研究工作的持续发展。要在有计划地做好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发展工作的同时,继续稳步发展团体会员,将体育学科、体育专业特别是综合性院校和法学类院校的研究力量最大限度地吸纳到研究会中来,不断壮大研究队伍。要通过研究会的平台,努力打造一支锐意创新、结构合理的体育法学研究者队伍,把优秀研究人才的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充分发挥出来。
 
        同时,要努力做好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抓紧建立会员资料信息服务、网络服务、咨询服务等会员服务平台,建立会员广泛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参与体育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增强体育法学研究会的凝聚力。
 
       (四)提高对外体育法学交流的影响力
 
        随着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国际体育界的交往更加频繁,而在世界各大法系相互融合的大背景下,对外体育法学交流显得更加重要。体育法学研究会要继续广泛开展对外法学交流活动,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宣传中国体育法学研究成果,虚心借鉴国际体育法学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对外体育法学交流的层次与质量,扩大中国体育法学的影响力。要进一步利用好亚洲体育法学会的平台,不断巩固与日本、韩国等在亚洲有影响力国家的交流,开展深层次、多形式的务实合作。注重扩大同港澳台体育法学界的交往与合作,同时逐步加强与世界各国体育法学界的交流,拓展对外体育法学交流的新渠道,实现对外法学交流的新跨越。
 
       (五)尽快完成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登记工作
 
        前不久,我们已经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将社团登记筹备的有关材料报送中国法学会审核。在获得中国法学会的批复后,将按照社团登记的有关规定,报民政部审批。
 
 
        各位理事、各位会员,再过22天,第30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伦敦开幕,中国体育代表团也将再次踏上征程,让我们共同祝愿中国体育健儿再创辉煌。伴随着中国体育不断突破进取的新成就,也祝愿我们体育法学界开拓进取,团结奋斗,不断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