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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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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8-03-05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

推动新时代法学会事业新发展

——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王乐泉

(2018年2月28日)

同志们:

  春节刚过,我们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刚才,鲍绍坤同志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郭声琨同志的重要批示,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2017年是中国法学会工作创新发展、深化提升的重要一年。我们坚持引领政治方向和促进学术繁荣相统一,服务科学决策和参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在既有基础上不断发展,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的结果,是中央政法委和各地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法学会系统全体同志团结一心、勤奋工作的结果。冀平同志的工作报告,将全面总结2017年的工作、部署2018年的任务。这个工作报告,事先经过了认真研究和充分讨论,我完全赞同。

  这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是中国法学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奋力推进新时代中国法学会各项事业新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这是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时代,也是一个催人奋进、充满希望的时代。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我们要主动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高举旗帜,振奋精神,砥砺奋进,在党的领导下以更加自信、从容的姿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征程中推动法学会工作有新的更大作为。

  下面,我重点讲六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统一思想和认识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理论意义、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法学会系统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样形式,迅速掀起了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初步达到了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推动实践的要求。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在新时代实现新作为的根本指引和基本遵循。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使之成为推动新时期法学会各项工作的思想指引和强大动力。

  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上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十四条的第一条,明确提出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伟大的事业必须要由坚强的党来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的全部事业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都植根于这个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政治原则问题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领导是整体的、全面的,无论哪个领域、哪个方面、哪个环节弱化了,都会出现短板效应,影响党和国家的大局。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的言行,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上来。思想是时代的引领,也是行动的先导。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今时代最具中国味、最具中国魂的科学理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以真理之光照耀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进道路和发展方向,是我们的主心骨、定盘星和度量衡,对于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具有重要领航意义。要深刻认识这一重大理论创新具有的理念上的先进性、制度上的科学性、立场上的鲜明性、情怀上的世界性等鲜明时代特点,把握精髓,领会实质,使之成为我们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法学法律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把学懂弄通做实的重点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上。这一思想科学回答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标志着党对政法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是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行动纲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提升政法工作水平,更加有力地担当职责使命。中国法学会和广大法学研究工作者还要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和宣传阐释,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领域形成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要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总体目标,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首要任务,以良法善治为基本取向,以人民立场、人民导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工作布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创造新高度、迈向新境界。

  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判断、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上来。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大政方针、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做,使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革命进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正在成为21世纪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旗帜,成为振兴世界社会主义的中流砥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对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将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国家和民族的事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四位一体”的与时俱进与不断完善,成为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实践的参与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

  第二,要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自觉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对我们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形势任务变化,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形成了宪法新修正案并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和通过。中国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坚决拥护党中央的修宪决定,坚决落实修宪精神,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增强宪法修改的自信和自觉;要带头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要深化对宪法修改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事关全局的重大立法活动。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但宪法也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这次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的重大安排,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要切实尊崇宪法、严格实施宪法,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法学法律界要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时时处处都要有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教育,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讲清楚这些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宪法制度、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等的研究,提高宪法理论研究深度和现实回应力。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这里我要强调一点,即在法学研究中,要对所谓“宪政”问题有正确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个问题有过多次集中论述,讲得非常精辟、透彻:一是我们说的依法治国、依宪执政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决不是其他国家的宪法,强调的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二是一些人打出“宪政”牌,是要通过对“宪政”这一政治概念进行学术包装,拿“西方宪政”框住我们,把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打入“人治国家”甚至“专制国家”的另类。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次宪法修改建议将这个内容明确载入宪法总纲。我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并长期执政,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执政,首先就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也是从根本上违反宪法的。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要义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我们需要借鉴世界各国法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和经验,但绝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大家要深刻领会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对打着西方“宪政、民主”等旗号动摇党执政基础的政治隐患保持高度警惕,针对错误思潮、观点主动发声“亮剑”、敢立敢破,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和批驳。

  要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党中央考虑启动这次宪法修改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全国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改革蓝图转化为一项项具体实践成果。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这次宪法修改将正式把国家监察机关的设立、体制、职权、制度确认下来,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深刻认识深化这一重大改革的重要性、现实性和针对性,把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严守政治纪律的重要体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宪法关于监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上来,统一到国家监察立法上来,推动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体系。

  第三,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推进法学会系统党的建设

  中国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政治性始终是推进新时期各项工作的灵魂和根本,坚持党对法学会的领导始终是一切工作的最高原则。要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进工作,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发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团结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大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摆在首位,是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政治建设抓好了,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大局把握住了,党的建设就铸了魂、扎了根。要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做到对党忠诚、政治过硬。对党忠诚是政治标准、更是实践标准,鲜明体现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上,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要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做到思想上高度信赖、感情上衷心爱戴、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始终紧跟,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听党话、跟党走。政治过硬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只有政治过硬,才能增强“四个意识”,把好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定力;只有政治过硬,才能激发政治热情,加强政治历练,对人民热爱,对党的事业忠诚。广大党员干部要讲政治、讲党性、讲担当,绝不能在政治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绝不能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要以基层党组织为重点和关键环节,抓牢抓实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等要求,下功夫抓好党建工作。目前,中国法学会所属55个研究会已经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地方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党的组织建设正在加速推进,但基层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仍处在起步阶段。今年在继续抓好组织建设的同时,应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党组织工作的开展上。要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加强对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并扩大有效覆盖,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确保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第四,要积极主动服务大局,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理论支撑和法治保障

  服务大局是法学会工作的永恒主线。我们的工作说到底,是通过服务大局体现价值。关于大局意识,习近平总书记讲得很明确:“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这启示我们,服务大局的前提是在深入思考中认识大局。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各方面工作作出战略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围绕新时代经济发展,提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打好“防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要求。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围绕新时代政法工作,提出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都是我们要服务、服从的大局。要从大局出发思考、谋划,梳理本学科本领域本部门的法治建设任务,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发挥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

  要紧紧围绕大局组织高水平理论研究。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对理论研究提出新的课题,也为法学理论创新、法学学术繁荣提供了广阔空间。要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问题的研究;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对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整体政府建设、协商民主制度等问题的研究;围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加强对新型智库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建设和治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等问题的研究;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对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脱贫攻坚、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新“枫桥经验”等问题的研究;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加强对绿色发展、环境治理、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监管等问题的研究;围绕推进祖国统一,加强对深化“一国两制”实践、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等问题的研究;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自由贸易区建设等问题的研究。要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积极参与立法规划和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行政程序、政务公开法治化、规范执法行为等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司法职权优化配置等研究,推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法治文化建设、普法机制创新等研究,推动实现全民守法,等等。

  要着力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的脱节是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法学和法治发展的难题。理论研究是对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必须在实践中检验、完善和发展,才能成为推动实践的“催化剂”“牵引器”,实现由精神产品到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我们每年形成的研究成果相当丰硕,但如何更多转化为决策参考,还要下很大功夫。要切实把好选题关,课题选题、论坛主题、研究会年会主题、法治宣讲主题等选题一定要准,密切关注现实需要,主动向法律实务部门、法治宣传、法学教育等部门征集选题,完善供需对接的选题机制。要加强研究成果的梳理、提炼,拓宽成果应用转化渠道,继续通过要报、咨询报告、政协提案等反映成果。要强化问题意识、国情意识,大兴调研之风,密切关注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短板和不足、困难和挑战,深入基层和一线扎实开展调研,了解全面、真实的情况,掌握客观、翔实的数据,确保提出的对策建议切实管用、能够有效解决中国问题。要推动建立科学的法学研究学术评价体系,发挥课题设置、评奖评选、法学报刊等的引领作用,将影响决策、服务实践的贡献大小作为法学会系统成果评价的首要标准,有效引导法学研究更加贴近实际、为大局服务。

  第五,要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建设过硬法治人才队伍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决定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性因素。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要抓住法治人才培养这项基础型、先导性工作,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发表的“5﹒3”讲话强调,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并指出了当前在法治理论创新、学科结构、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法学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要立足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服务人才重要任务,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培养更多熟悉和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要在法治人才培养的正确政治方向上下功夫。法治人才培养,政治方向是根本。要把握思想政治素质首要要求,把“德”的标准、“政治”的标准放在首位,把“法治”的标准放在重要位置,培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广大党员干部既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也要筑牢法治信仰;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是否善于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一个人纵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不守规矩,这种人官当得越大,对党和国家危害就越大,绝不能让法治意识不强、无法无天的人一步步升上来。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负责人的选配,法学会组织的评奖评选、课题研究、论坛研讨以及人才举荐、会员发展等工作,都要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把关。要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强化科学理论武装,组织各专业学科领域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主动参与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建设及法学教育改革等,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改革建议,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阵地。

  要大力促进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法学是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法治人才培养一定要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要切实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治实务部门工作者之间的交流、联系,完善机制、搭建平台,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要大力强化协同创新、合作研究,树立跨界思维、体系化思维,发挥好“研究方阵”“法治研究协同机制”等作用,强化所属研究会与地方法学会研究会之间的横向联合、上下协同,跨学科、多角度切入,激发创新活力,推出更多原创性理论成果。法治人才培养要突破实践能力这个薄弱环节,继续有效参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双千计划”等,围绕当前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问题和困境强化调研,探索、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建立科学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评价机制,加强和改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要着力发挥研究会的重要平台和阵地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研究会的绝大多数领导、会员都在高校,因此我们的研究会是人才培养的第一方队,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加强研究会的思想政治建设,重视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加强国情教育,引导广大会员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个人的研究兴趣融入时代发展要求,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要把本领域本专业分布在科研、教学、实践各部门的优秀人才都汇聚起来,与决策部门、实务部门、教育部门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双向吸收研究骨干参与研究会活动,推动教学科研与法治实践有效对接,培养造就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要为优秀法治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成长创造条件,多给青年人搭台、铺路、压担子,鼓励他们承担重大研究任务、投身法治实践,创造条件使他们锻炼成长、脱颖而出,成长为信仰坚定、德才兼备的卓越法治人才。

  第六,要以崭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开辟法学会事业新气象

  新时代、新起点意味着新的更高要求。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肩负新使命、实现新作为?怎样答好新时代的考卷,取得合格成绩?每一个法学会干部都应该认真思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他强调,“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要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这是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广大党员干事创业作风的重要要求。我们要以新的精神状态、奋斗姿态推动法学会事业,不辜负伟大时代,不错过大好机遇,为推进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更大贡献。

  要有敢于创新的勇气。时代和实践的发展不断赋予群团工作新的内涵和要求,创新是推动法学会事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我们有不少工作是前人没有干过的,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各项工作都要创造新经验、深化新认识。有新的尝试,才能创造总结出新的经验;新经验的推广开来,才会有法学会工作的新水平。这些年来,工作开展比较好的一些单位,在实现法学会和党组全覆盖、深化法律服务、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多元人员使用机制、基层组织和工作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工作的侧重点虽各有不同,但归根结底,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这些鲜活实践和生动创造,是推动我们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是永无止境的探索实践。要深化新时代群团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敢于打破原有的思维定式、知识视野和工作方式,在保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提升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上找到新的路子和方法,以创新引领发展、赢得未来。

  要有攻坚克难的精神。法学会不同于党政机关,有群团组织自身的特点和工作方式。虽然经常听到有同志反映,法学会的工作基础相对比较薄弱,法学会工作推动起来难度大、困难多。但大家体会更深的是,近年来,我们的各项工作有了很大的提升和起色,法学会在法治建设中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不断提升。之所以能有今天的大好局面,靠的就是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永不退缩的精神和斗志。实践证明,只要我们锲而不舍、敢闯敢拼,很多困难都能克服,很多难题都能迎刃而解。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的部署,我们的责任很大、任务很重,剩下的改革任务也大多是难啃的“硬骨头”,但越是这样,越考验我们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越是难啃,我们就越要啃下来。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更大的决心和担当推进改革,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动,通过改革释放更大能量和活力,为法学会事业长远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要有干事创业的激情。共产党人干工作就是要有那么一股子精气神,这个精气神就是“激情”。有激情才会大胆探索、敢为人先,有激情才会遇到困难不退缩、奋发向上。雁过留痕、风过留声,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无论干多长时间,都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推动工作、有所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事业在接力奋斗中不断向前推进,新的历史征程上我们舞台广阔、大有可为。我们要紧跟时代要求,牢记初心使命,永葆奋斗激情。法学会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会长要发挥关键带头作用。我常说,会长有什么样的工作姿态和精神状态,法学会工作就有什么样的水平。法学会系统凡是成绩突出的“排头兵”,都离不开这样一个“关键人”。大家要继续奋斗拼搏,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当好“关键人”,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动干部队伍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广大法学会干部一定要坚定自信,不要因为我们是群团组织,就降低工作标准、放松自我要求,更不能自我“矮化”“弱化”。要热爱工作岗位,把时间花在学习上,把脑筋用在思考上,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立志在法学会干一番事业。只要肯干、能干,一定能练就真本事,闯出新天地,实现新作为。

  同志们,新时代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新时代的伟大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勇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共同谱写法治中国建设的辉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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