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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

时间:2017-09-15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在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

王乐泉

(2017年9月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紧紧围绕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这个基本问题,认真分析总结法学会近年来的工作经验、做法和规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和创造性;深刻认识法学会事业发展对干部队伍提出的更高要求,不断强化干部的理论武装、党性修养和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这次培训也是法学会系统迎接党的十九大的一次总动员。办好这次培训班,意义重大。

  刚才,听了刘满仓同志的发言,很受启发。满仓同志担任河南省法学会会长大约三年时间。这几年,河南省法学会的工作可以说风生水起、有声有色、亮点纷呈,许多工作都走在了全国法学会的前列。这次培训班之所以选在河南举办,一定意义上也是现场性的。为什么同样一件事情,有的地方法学会很难推进,但河南法学会就能落实到位并不断地推出创新经验呢?我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关键在“关键人”。法学会领导班子特别是会长,在推进事业发展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会长有什么样的工作姿态和精神状态,法学会工作就有什么样的水平。法学会会长要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把目光放长远,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和气度,真正把党交给我们的担子挑起来,把法学会当成事业和追求,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向前推动,只要在位一天,就不能虚度,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看满仓同志就是这样一个“关键人”,也可以说是地方法学会会长的表率。二要善于协调。我们一些法学会的领导同志在党政机关工作多年,习惯用权力推动工作。但是法学会不同于党政机关,有群团组织自身的特点和工作方式,很多工作都需要协调,需要主动地向党委及相关部门汇报。如果不善于协调,法学会很多工作都难以推进。工作协调中,有的难度会比较大,有时甚至要三番五次地在党委领导那里“挂号”“排队”,也经常会遇到需要汇报的领导、协调的单位曾经是你的下属,或者是你分管过的部门,这就需要放得下身段,有一股“韧”劲、一种契而不舍的精神,能够摆正心态,主动贴上去求帮助、求支持、求指导。特别是,我们开展工作要理直气壮。我们做法学会工作,是党派给我们的任务,不是干私活,只要是份内的工作,就要当仁不让,只要是党和人民需要的事情,只要对大局、对法治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好处,我们就要理直气壮去做。三要有所作为。我们常说“有为才能有位”。刚才满仓同志的发言反映出,这几年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各级法学会的工作更支持、更关心,河南各级法学会在党和政府工作盘子中的位置更突出。归根到底,就是河南各级法学会作出了成绩,发挥了作用。比如,河南省已经实现了县级法学会全覆盖、各级法学会党组全覆盖及所属研究会党组织基本全覆盖;各级法学会积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不断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有效服务了领导决策;河南省法学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建成法律服务站2456个,覆盖全省乡镇,等等。一句话,有了作为,很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没有作为,很多问题就不得解决。河南省法学会能做到的,我相信其他地方法学会通过努力也可以做到。四要勇于创新。我们有不少工作是前人没有干过的,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探索和创新。河南省法学会这几年工作有活力、有成效,是与他们的创新实践密不可分的,比如,河南省法学会利用河南法学人才荟萃的优势,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组建了170多位省内外知名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参加的河南省法治智库,其中有50多位是外省籍的,通过借智、借力,提高了河南省法学研究整体水平。这就是创新。再如,法学会党组建设及研究会党的建设,河南省法学会都用实际行动为各地各级法学会作了示范,也是创新的亮点。加强各级群众团体的党组织建设,是中央要求的,这一点,没有地域、层级的区分。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河南省的经验,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如期实现我们提出的工作目标。同时,我也希望河南省法学会继续发挥示范作用,在法学会党组、研究会党组织建成后如何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方面,继续加强研究、探索实践,创造出更多新经验。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奠定了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也为法学会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法学会系统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职责使命,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的征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积极主动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不断深化对群团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充分履行“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责,勇于探索、奋发有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这些年,我们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核心要求,突出强化政治引领和意识形态工作,法学法律界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夯实。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法学会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全面及时传达、学习中央文件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深法学法律界对中央精神特别是关于法治领域任务的了解、把握和认同,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中国法学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提高政治引领实效,着力维护法学意识形态的正确方向。大力推进研究会党建工作和各级地方法学会党组建设,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发挥论坛、课题研究、研究会年会等的引领作用,健全重大学术活动主题审定制度,强化政治把关。加强网络信息化时代的宣传解读、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法学舆情信息特别是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巩固壮大法学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通过拜访、约谈、研讨交流等方式,通过建立与相关单位的协同工作机制,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的引导沟通、教育转化、提醒纠偏等工作。几年来,通过积极、有效的探索,抓政治引领和意识形态工作思想上更加主动、行动上更加自觉、工作上更加有为,有力确保了法学法律界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了更多共识和力量。

  这些年,我们牢牢把握服从服务大局工作主线,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任务举措,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和作用逐步彰显。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以及中央落实四中全会部署中明确中国法学会参与的“三项任务”,向中央及相关部门报送《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理论在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贡献研究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规划》《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关于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专题调研报告》等综合性研究报告。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组织引领各研究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不同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用中国的法治理论指引和推动中国的法治实践。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课题研究、举办论坛和研讨会;搭建理论与实务部门密切结合的“专家咨询会”平台,组织了近100场咨询会,就法律、法规、重要部门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及司法体制改革建言献策,推出了系列研究成果和咨询报告。积极开展司法改革的论证和评估工作,围绕司法责任制、立案登记制等多项司法体制改革举措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参与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相关工作。通过专项课题、学术沙龙、交流培训、评奖评选、实地调研及合作设立研究基地等方式,为法学法律人才成长搭建多样平台。几年来,我们立足学术团体突出特色和法治领域国家高端智库建设,组织开展针对性强、高水平的学术研究,为党政决策和国家立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建议;积极投身法治建设实践,特别是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些年,我们牢牢把握组织体系建设坚实根基,着力做强基层夯实基础,法学会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有效扩大。按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全力推动基层组织建设,突破薄弱环节,补齐发展短板。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地市级法学会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法学会建成2343个,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划的85%。省、副省、地市和县区法学会共2780个,全国四级法学会体系建设基本完成。省级、副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已超过800个并普遍建立了学术委员会或指导委员会,不少地市甚至县也建立了研究会。着力解决市县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明确了市县法学会参与立法咨询、开展法治实践、参与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培养优秀人才等八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基层法学会领导班子、工作人员、内设机构、活动开展等方面建设的具体指导,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基层会员人数实现快速增长,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个人会员数量达到46万人,团体会员数量达到18000多个;利用“互联网+”工作方式加强网上会员之家建设,会员发展、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服务会员的方式和手段更加丰富。几年来,我们花大力气推进基层法学会建设,基本形成了完善的组织体系,法学会组织的联系面、覆盖面不断扩大;通过加强工作指导、完善考核激励、推广典型经验等,推动基层法学会结合当地实际、务实活跃开展工作,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这些年,我们牢牢把握立足基层服务群众鲜明导向,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更加深入。继续精心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推动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并完善了专家集体备课制度,编写《领导干部法治读本》《全面依法治国》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案例读本》等;加强与各地普法、综治、教育、共青团等部门的合作,推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向市县级以下拓展,开展了普法宣讲、法律咨询、联合帮教、心理咨询等一系列有特点、有成效的活动。各地法学会在社区、乡镇、学校、军营、监所等广泛建立“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调解中心”等,积极主动地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常识咨询、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积案化解等,在满足群众法治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和基层治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不少成功的、可复制的经验。几年来,我们因地制宜、创造条件,主动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得到党委政府、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各方认可;特别是广泛深入的基层法律服务,充分彰显了群团组织的人才资源和“第三方”独特优势,已经成为法学会系统的一张“靓丽名片”,成为基层法学会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重要着力点。

  这些年,我们牢牢把握参与涉外法律工作重要任务,深化拓展对外学术交流,助力提升我国法治的国际话语权成效显著。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的法治保障深化区域法律合作,举办了中国—东盟法律论坛、中国—南亚法律论坛、中日韩暨东北亚法律论坛等。深化、拓展与欧美发达国家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举办中英法治圆桌会议等高层次、有实效的对话、论坛、研讨会。积极做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尤其是我国在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投资企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继续加强同台港澳地区法学法律界、特别是青年学者之间的交流合作,举办“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两岸和平发展法律座谈会”“台湾法政专业学生夏令营”“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等活动,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深化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凝聚了力量。参与、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积极推荐中国法学家在相关国际法学法律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加强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提升了我国法治、法学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几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相关要求,坚持控制规模、提升层次,减少和压缩一般性的交流访问,突出抓好主题区域论坛,重点加强涉外法律工作,民间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显现,对外及对台港澳法学交流达到了新的水平。

  这些年,我们牢牢把握加强自身建设根本保障,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会,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明显改观。认真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担当,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启动中国法学会全面改革,着力提升引领能力、增强工作实效、夯实基层基础、扩大工作覆盖、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推进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运行方式创新,改革任务举措逐步得到落实,成效初显。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深入剖析原因,全面进行整改,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中国法学会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抓制度建设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政治引领、意识形态、党建工作、课题管理、选人用人、经费管理等各项制度,用严的标准、严的制度、严的纪律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几年来,通过持之以恒抓自身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党性意识、规矩意识、制度意识,机关的整体面貌有了大的改观,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有了大的提升,营造了风清气正、务实干事的良好氛围。

  自2013年换届近四年的时间,法学会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我们在新的起点上砥砺前行、更加奋发有为打下了坚实基础。大家普遍反映,法学会在法治建设中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不断提升,社会贡献度、认同度和影响力也持续扩大。特别是在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推进法学会改革的过程中,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改进和加强,成为工作实现跨越发展的强大推动力。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两年来群团改革取得的成效,再次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推进群团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为我们进一步落实改革任务、做好法学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刘云山同志在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化群团改革部署了明确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政策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座谈会精神,在深化和推动法学会改革的进程中激发更大活力、汇聚更多力量,确保法学会组织紧跟党的旗帜走在时代前列、始终具有强大生命力。

  同志们!

  党的十九大在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必将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迎接十九大、学习十九大、宣传十九大、贯彻十九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学会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面向未来,担负新的职责使命,迎接新的挑战考验,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跨越,有赖于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具有较强“引领力”“凝聚力”“创造力”“协调力”“执行力”的干部队伍。这对法学会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群团组织为什么要讲政治?这是由群团组织的特殊职能定位决定的。党通过群团组织最广泛地联系、动员、团结群众,推进党的事业,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群团组织,政治性是第一位的要求,任何时候都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全国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团结好、引领好、凝聚好,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新形势下,完成这项职责使命,必须有一支立场坚定、信念坚决,关键时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干部队伍。要把能不能牢固树立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能不能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能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能不能理直气壮批驳法学领域错误观点和思潮,能不能围绕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提出创新有效的工作举措,作为衡量干部的首要标准。大家要坚定正确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把讲政治的要求全面落实到法学会各项工作中去,在理论学习中、在实践历练中、在严格自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确保法学会组织始终坚强有力、充满活力,始终值得党和政府完全信赖。

  二要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法学会的工作。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这是我们党的中心任务,也是群团组织肩负的重大责任、服务的工作大局。要在大局下思考、大局下行动,就要观大势、谋大局,紧紧围绕党的奋斗目标,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立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发挥独特优势,展现自身价值。要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内和国际的结合上,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深刻认识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密切关注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困难和挑战,推进我国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律文化创新,用新的思路应对新的形势、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要从更高的起点、更高的层次、更高的水平上来谋划和推动法学会工作,深化对群团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和思考,形成更加科学的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全面提升政治引领、法学理论研究、法学社团监管、法治宣传、人才培养、对外交流、会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水平,不断拓展参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广度和深度,积极主动赢得更多的认可和支持,争取新的更大作为。

  三要立根固本勤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是立身做人的永恒主题,也是报国为民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对于我们的干部而言,学习是永恒的主题。讲政治首先要懂政治,谋大局首先要识大局,这些都离不开勤学习。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掌握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以更宽广的视野和更长远的眼光思考和把握问题,提高政治敏锐性、理论鉴别力,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中把握规律、坚定信念;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新创新成果,特别是当代中国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筑牢理论根基,增强政治定力;还要学习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法学专业知识和其他知识,提高自己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这些都应该是每一个干部的“必修课”。此外,广大党员干部还要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提升党性修养、强化规矩意识、严格自我要求。学习是全面的、系统的,更要学以致用。要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研究法治建设新情况、解决法治建设新问题,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在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果。

  四要履职尽责敢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开辟了治国理政新境界,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靠的就是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大无畏的担当精神。某种程度上,担当精神决定着事业的高度。法学会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我们的工作难度很大,面临的困难很多,担当精神更加难能可贵。近些年来,各地法学会工作取得的新进展、闯出的新路子、形成的新经验,无一不是靠着干部强烈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和不利条件实现的。担当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责任。职位越高、责任越大,越要弘扬担当精神。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对整个干部队伍起着关键的带动示范作用。主要领导干部敢于担当、迎难而上,所在地方的干部就敢闯敢拼、奋发有为,工作就有声有色、成效显著。有的地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缺的不是能力和水平,而是敢于担当的勇气和精神,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就是要把更多有激情、有担当、有思路、有魄力的干部选拔出来。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干部越多,我们的事业就会兴旺发达。

  五要持之以恒抓落实。反对空谈、强调实干、注重落实,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小平同志讲过,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抓落实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关键是怎么落实?抓落实,贵在持之以恒,也难在持之以恒。换句话说,就是要一抓到底,不实现目标不罢休。我们多次强调,今年是全国法学会系统的“改革年”“整改年”“落实年”,针对改革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任务举措,各地有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一项一项推进、一项一项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的进度如何、成效怎样,要及时总结、盘点。特别是关于党组建设、地方法学会规范化建设、研究会体系建设等“硬指标”,推进难度都比较大,但也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改革是个有利契机,抓落实的过程也是解决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大家要保持攻坚克难的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法学会工作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新的起点、新的征程代表着新的希望,也意味着更大的使命和责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砥砺奋进,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预祝我们这次的培训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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