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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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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胡忠同志在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的讲话

时间:2012-07-27   来源:  责任编辑:

尊敬的绍坤副秘书长,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在美丽的“江城”武汉,隆重举行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此,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对此次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和专家学者,特别是为论坛筹备与举办付出辛勤劳动、提供周密安排和热情服务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而武汉正是辛亥革命的“首义之地”。辛亥革命成功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帝制,开启了民主共和新纪元。今年还是中国共产党建立90周年。人民共和国也已走过60多年的光辉历程。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齐聚一堂,共同研讨“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化解”的大计,具有特别的意义。

  继去年12月11日在青岛中院举办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题的第4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后,本期论坛再次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将论坛题目确定为“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化解”,是基于当前形势和我们面临的任务的需要。

  从政法工作角度看,三项重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决定了我们难以毕其功于一役。2011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对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韩杼滨会长在中国法学会六届二次理事会上也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深化对三项重点工作的法律研究。显然,三项重点工作将是政法战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然而三项重点工作是互相联系、互为因果的。我们这次把“矛盾化解”作为中心议题,主要是从它在三项工作中的“目标”地位和现实的紧迫性上考虑的。无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从国家治理的高度看,社会矛盾化解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胡锦涛同志在今年初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了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重点工作。其中,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同时,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被写进了“十二五”规划纲要之中。可见,社会矛盾化解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所以,社会矛盾化解既是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使然。小平同志晚年说过一句话:“我们过去总认为发展慢了不行,现在看来,发展起来之后,发展快了问题更多、更棘手、更复杂。”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在这样的历史阶段,一方面是群众正当的利益诉求机制不健全,部分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另一方面部分干部还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甚至腐败问题,极易引发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近年来发生的许多群体性事件都表明了这一点。如果不注重解决好民生问题,不注重处理好公平正义问题,不注重建立好群众诉求表达的畅通机制,不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难以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甚至动摇国家长治久安的根基。

  因此,中国法学会将本期论坛主题确定为“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化解”,既是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研究的重要一环,也是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理论探索,还是为和谐社会建设进行长远谋划的一次努力。这一主题得到了中央政法委领导的肯定,也得到了全国政法机关、各主要法学院校、各地方法学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呼应。

  马克思说过:“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我们高兴地看到,参与本期论坛的许多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不仅注重提出问题、解释问题,而且更加注重解决问题,提出应对之策。他们能够坚持实践与理论互动、结合,围绕源头性、基础性、机制性问题从多维度展开研讨。特别是把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作为化解当前存在的大量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思想,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见解。如有的同志以转型中的乡村为背景,探讨了乡土社会纠纷解决中的司法策略;有的从上访分类治理的视角建构转型期社会利益表达的有效渠道;有的从群体性事件现实处置入手提出了我国维稳模式转变的设想;有的通过真实刑事案例对当前社会矛盾进行了定点分析并提出了化解之道;有的基于网络社会中公共事件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提出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破解之法,等等。所有这些探讨都扎根于现实的土壤,是生动活泼的,也是很有裨益的。

  希望这些成果不仅在本期论坛上得以有效展示,也希望法学界和实务界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进一步研究。特别是,还要根据三项重点工作实践性强的特点,健全转化机制,花大气力抓好相关成果的应用转化工作。

  最后,向本次征文获奖的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祝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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