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5-08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elite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和人民政府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各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局、司法局、法学会:

  2015年3月31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简称“双百”活动)组委会会议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2015年“双百”活动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情况,请及时报组委会办公室。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教 育 部

  司 法 部 中国法学会

  2015年4月15日

  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简称“双百”活动)工作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5年的“双百”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高校为重点,创新形式,精心组织,不断提高法治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引导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不断加强法治宣讲队伍建设,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

  二、重点宣讲主题

  (一)重大宣讲专题

  1.领导干部如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5.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法治热点选题

  1.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4.法治中国建设与当代青年成长

  5.网络社会的法治建设

  (三)延续2014年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

  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以上题目,仅为参考,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三、地点、场次安排

  201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由地方组委会具体落实,全国组委会予以协调;中央和国家机关专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由全国组委会协调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其他专场报告会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的“双百”活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委会根据本方案相关要求,自行安排组织。

  四、重点听课对象

  各级领导干部是“双百”活动的重点对象。全国组委会统一组织的“双百”活动,听课对象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领导同志及机关干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员、教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同志及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和人民团体等机关干部;高校师生;中央直属大型企业干部职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的其他专场报告会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双百”活动,听课对象可参照上述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确定。

  五、组织要求

  “双百”活动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百”活动组委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双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活动进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为“双百”活动的主要任务,加大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高校的组织力度。

  (一)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要继续坚持集体备课的经验做法,将2015年“双百”活动的新增重大宣讲专题和部分法治热点选题列为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重点委托课题,并组织法学专家进行集体备课。备课成果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宣讲材料,供各地参考,以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来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实效。

  (二)省区市及以下“双百”活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百”活动组委会负责。各省级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报告会;党委组织部负责本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报告会;教育(高校)工委负责本地区高校的报告会;司法厅(局)协助政法委做好各场次报告会的组织工作,落实场地、人员;法学会协助上述单位做好各场次报告会的具体组织和后续宣传工作,并做好宣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三)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双百”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结合宣讲活动,适时在有关省区市开展调研,了解当地法治建设现状和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整重心,完善丰富内容。各地、各级组委会要根据领导干部和群众的不同需要和地方实际,参考方案中所列宣讲主题,确定报告会各场次的具体题目。鼓励各地建立授课人报告会前调研机制,进一步提高授课内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创新“双百”活动形式。不断创新组织形式及宣讲方式,可采取报告会、座谈讨论、问答交流、研讨互动等多种形式进行;一些重要专题报告会尤其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报告会,可以利用电视直播、党建远程教育网、视频会议系统进行现场直播,以方便各级领导干部收看。

  (五)加强对“双百”活动组织实施的考核。建立“双百”活动考评体系,把各地组织开展“双百”活动情况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开展“双百”活动的典型经验,适时组织开展表彰奖励,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双百”活动的组织实施。

  (六)加大对“双百”活动的深入报道。各地方组委会要加强对“双百”活动宣传工作的统筹,创新宣传报道方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双百”活动中的运用,增强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工作实效,不断扩大“双百”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请于4月下旬前将2015年“双百”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并于11月底前完成年度“双百”活动工作。

  “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