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清理规范中国法学会领导干部兼职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8-11-01   来源:机关党委(人事部)  责任编辑:yyx

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

  经会领导批准,为落实驻会纪检监察组“回头看”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我会领导干部兼职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觉悟,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澄清我会领导干部兼职底数,及时纠正

  存在的违规问题。定于10月下旬,在机关各部室和各事业单位,继续进行领导干部兼职全面清理工作。

  一、兼职清理规范的对象和范围

  领导干部兼职清理规范对象为机关各部室和各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领导干部兼职清理规范范围为在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个体经营、中介机构及其他营利性单位、社会团体等兼职或兼职取酬的,按照法学会党组印发的《中国法学会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专项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对在高校、研究机构等兼职的只进行情况登记。2017年4月后经党组批准同意的兼职情况,不在本次自查和整改范围。

  二、兼职清理规范的有关要求

  1、各部室、各事业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领导干部兼职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将十八届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等兼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本人又无其他社会兼职,且所兼任的职务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只允许兼任社会团体一个职务。

  3、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自查自纠,主动上缴违规所得。对不如实报告的,弄虚作假,拒不清退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4、请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于11月5日前,将《中国法学会领导干部兼职或兼职取酬自查情况登记表》、《中国法学会领导干部兼职或兼职取酬自查情况登记表(汇总)》报送学会1325室;11月20日前,将《中国法学会领导干部兼职或兼职取酬整改情况表》、《中国法学会领导干部兼职或兼职取酬整改情况表(汇总)》、《违规兼职取酬整改报告》(附电子版)报送学会1325室,附件材料可在法学会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各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好人事联络员的作用。

  附件:

  1.《中国法学会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2.中国法学会领导干部兼职或兼职取酬自查情况登记表

  3.中国法学会领导干部兼职或兼职取酬自查情况登记表(汇总)

  4.中国法学会领导干部兼职或兼职取酬整改情况表

  5.中国法学会领导干部兼职或兼职取酬整改情况表(汇总)

 

中国法学会人事部

                               2018年10月24日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