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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召开“疫情防控刑法适用线上研讨会”

时间:2020-02-25   来源:上海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2月21日下午,由上海市法学会指导、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协办的“疫情防控刑法适用线上研讨会”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系疫情特殊时期创新采用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的一次线上会议,也是刑法学研究会继向研究会全体会员发布倡议书号召做好理论研究贡献上海刑法人的智慧和力量后,开展的又一项实体性举措。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宪权,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兴培,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绍谦,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于改之,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副院长、教授吴允锋,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肖晚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坚,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朱铁军,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钱海军,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李振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科长俞小海,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蔡正华,以及来自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各高校、公检法、律所等实务部门人士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张建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张建指出,当前司法机关在惩处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时仍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二者的主观过失的区分、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能出现的“刑罚倒挂”现象、“两高两部”颁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尚未明确的密切接触者实施的相关危害行为定性以及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者、医学观察者、正常者、无症状患者等不同类型主体之间的相互转化对行为评价带来的影响等问题,需要认真分析研究。

  会议主要围绕“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和“制假售假犯罪”两个议题,分“拒绝执行防疫措施的定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司法适用”和“妨害公务和交易类犯罪刑法规制”三个单元,针对司法实践中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刑法适用疑难问题展开分析和讨论。

  刘宪权教授作会议总结。他指出,第一,在当前防控疫情的紧张形势下,本次研讨会采用线上交流的形式,对疫情期间的相关刑法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第二,对于《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这类法律性文件,刑法学人应该更多地将关注点放在文件的具体适用中,针对文件的规定对刑法相关基本理论问题进行解释和讨论;第三,作为刑法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应当注意保持谨慎态度,用刑法的基本原理来解释相关问题,避免在疫情期间出现情绪化司法的现象。

  (上海市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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