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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与商业法研究会秘书长张晨颖谈话

时间:2015-05-28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2015年5月27日上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约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秘书长张晨颖,就研究会的活动开展、领导班子、存在问题和困难等事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参加座谈。

  张晨颖秘书长首先介绍了研究会的活动开展情况。她说,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主要有两个品牌活动,一个是“海峡两岸经济法律研讨会”,由大陆和台湾的高校如辅仁大学等轮流举办。另一个是“中国经济-法律论坛暨市场流通法制论坛”,至今已经举办了九届,主要由北京物资学院承办。该论坛同时也作为研究会的年会,每年进行论文征集等活动,并先后出版过论文集。今年的年会计划于12月举行。

  商业法研究会目前存在的困难主要是:一、从学科角度来看,同兄弟研究会相比,商业法研究会在人力、物力、号召力等方面还是较弱。二、研究会目前缺少依托单位的支持,缺少办公人员,很多事情执行起来的确有困难。这些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研究会正在研究探索改进的措施。

  对于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目前的工作状态,李存捧副主任表示,研究会与研究部之间要加强沟通,研究会的活动和重大举措,要及时向中国法学会请示和报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要主动汇报,共同寻求解决办法。他提出以下具体意见:第一,关于商业法研究会的定位问题。在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环境下,商业法研究会要善于发掘自身的独特价值,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必要的时候,可以考虑更改名称。第二,要集中力量办好年会。年会是研究会最基本、最重要的活动,主题一定要选好,要广泛的征集论文,会后要及时向中国法学会汇报成果,会前会后的宣传也要到位。同时多举办小型的学术研讨会,就专门问题组织研究探讨,扩大社会效益。第三,研究会要贯彻落实重大事项的请示汇报制度,严格按照规则办事。比如负责人的变更等重大事项,一定要按照程序进行,要符合民政部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四、研究会目前的社会影响力还不大,要注重发展会员,优化队伍结构和层次。

  对于秘书处建设和秘书长的工作,李存捧副主任指出,秘书长在研究会的位置非常重要,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责任重大。中国法学会全力支持秘书长的工作,秘书长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工作积极性,要有魄力,大胆工作,把研究会的工作当做一项事业来做。秘书长要多跟研究部联系,多向法学会汇报,多向社会宣传,进一步加强执行力。三、研究会要争取依托单位的支持。必要的时候,研究部也会与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负责同志联系,争取他们对商业法研究会的支持。

  商业法研究会在今年1月份已经到届。李存捧副主任希望研究会立即着手筹备,在年内完成换届,并以此为契机,整体提升研究会的工作。

  张晨颖秘书长表示,将尽快向研究会领导汇报研究部的各项要求,同时也会努力履行秘书长的职责,把研究会的事情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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