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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法学会2010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0-07-29   来源:哈尔滨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0年是我市实施新的发展目标和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法学会乘势而上,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年。2010年法学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要求和全市政法工作的部署,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职责,提高能力转作风,服务大局上水平,全省当龙头,全国站排头,全面创一流,积累新经验,做出新贡献。

  一、政治思想上台阶

  1、抓好上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政治任务和创新发展的机遇,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市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力量和智慧凝聚到抓好上级会议精神的落实、继续开创工作新局面上来,真抓实干,力求在“四个更加注重”上见到新成效。

  2、精心开展“找差距,上台阶”活动。按照法学会《贯彻市委全会精神,开展“防松破满找差距,创新奋进上台阶”活动方案》的安排,加强领导,以上带下,切实把活动抓出成效。以市委提出的“超越自我,再塑形象”的要求,立起高标准;重新审视以往的工作和成绩,找准差距和不足,明晰原因;提出创新奋进的目标、任务和举措,付诸行动,整改见效。

  3、大力弘扬“法学会精神”。把在“找差距,上台阶”活动中,提出的发扬五种精神(勤奋精神,吃苦精神,较真精神,严细精神,探索精神),提高五个能力(学习能力,综合能力,指导能力,落实能力,创新能力)的基础上,凝炼推出法学会精神,即“弘扬法治,崇实创新,甘为奉献,服务为本”,大力弘扬,凝心聚力。

  二、法学研究上台阶

  4、深化地校合作。加强领导,巩固成果,在坚持地校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定期会晤、互访和主动服务等机制,紧密联系,增强互信,深化合作;尊重人才,调整加强学术委员会,重视发挥高校法学专家的把关作用,深化合作;聚合人才,联手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活动,互补优势,深化合作;表彰先进,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深化合作。

  5、突出重点课题研究。以提高针对性、应用性、时效性为目的,提早动手,修改完善“重点课题申报、评审、资助办法”,进一步明确立项、鉴定、验收、评审、经费资助等事项。年初,围绕市、区县(市)中心工作和政法重点工作任务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如加强对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问题;加强对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法治保障问题;加强对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等法律问题;加强对国际经贸合作法律保障等问题的研究,在征求意见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重点课题范围和目录。申报、确定领衔人与课题组,集中优势攻关,一季度前完成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发挥好领导专家的领衔作用,高度重视重点课题的针对性和成果的转化应用。市直属研究会着重承担市级重点课题,区县(市)法学会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重点研究课题,并将课题上报市法学会备案。改变重点课题资助方式,成果完成后,视质量和转化应用情况予以资助,对区县(市)优秀课题成果,主要由区县(市)法学会资助,市法学会给予表彰奖励。

  6、合力办好论坛。以大型论坛为牵动,繁荣法学研究,在办好研讨会、年会的基础上,整合地校人才资源,精心策划,充分准备,举办论坛,注重提高论坛质量、活力和应用成果。全市年内筹办好“哈洽会法治论坛”、“民商法理论与实践论坛”、“交通法治论坛”、“大学城法治论坛”、“劳动法治论坛”、“新农村建设法治保障论坛”、“政府法治论坛”等,配合搞好“法治城市建设理论与实践论坛”,抓住事关发展、民生和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司法实践服务,助推我市发展和法治建设,每个区县(市)年内至少举办一个有规模、有水准的大型论坛。

  三、法治宣传上台阶

  7、继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配合全市政法工作,组织高校法学专家、学者上讲台,深入市、区县(市)政法机关巡回宣讲,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8、常态化开展“双百”活动。继续开展具有我市特点的“三百两进”、“三官两师”、“四进一讲”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联办好“法治与民生”讲坛,努力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特别要注重把“双百”活动向区县(市)边远乡镇和一般百姓延伸,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运用“双百”活动载体,有效调动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使受教育面同比提升10%以上。

  9、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参与“法律广场”、“法律大集”、 法律“六进”和图片成果展等活动,采取新闻媒体、会刊、网站、文艺汇演、法治歌曲和观看法治电影等多种渠道和形式,扩大普法范围,提升普法效果,教育引导市民知法守法,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10、主动搞好法律服务。配合有关部门面向群众搞好法律咨询服务,推广哈商大法学院开展法律服务的经验。发挥道里区建国街道法学实践基地引导作用,通过开设法援咨询室、法律诊所和心理咨询机构等,把法律服务的触角伸向基层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发挥好律师会员的作用,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应民所需,排忧解难,维护稳定。

  四、管理服务上台阶

  11、健全完善制度。修订健全学习制度、培训制度、总结考评制度和服务基层制度等,强化约束监督,进一步分工确责,形成职责明晰、分工负责、团结协作、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勤奋型机关建设。

  12、提高综合能力。提高学习力,促进综合分析能力的提升;提高执行力,促进抓落实能力的提升;提高指导力,促进服务基层能力的提升;提高创新力,促进服务全局贡献能力的提升。

  13、转变工作作风。勤奋敬业,雷厉风行,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讲求实效,深入一线,掌握信息,指导服务,跟进落实,解决问题。

  14、搞好会员服务管理。做好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联系,掌握会员动态信息;抓好培训,提高联络员服务能力;建立人才库,发挥好人才作用;加强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15、办好会刊网站。充分发挥会刊、网站的宣传、交流、展示作用,增强其及时性、展示性、指导性,将会刊、网络办成法治宣传的阵地,对外交流的平台,传递信息的窗口,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良师益友。

  16、扩大内外交流。广辟内外交流渠道,通过举办论坛请进来,参加学术交流会走出去,加强与国内法学界、法律界的学术交流和法学会间的工作交流,学习经验,促进研究和工作水平提高。适时组团,加强与国际法律学术界间的交流,开阔视野,增进了解,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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