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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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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学会召开市(地)法学会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4-08-29   来源:黑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8月21日-22日,省法学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市(地)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座谈会和省级法学会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推广哈尔滨市法学会“法律诊所”工作经验,邀请专家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作专题讲座,交流、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市(地)法学会建设问题。省法学会会长王东华,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姜玛俐,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单宝臣,省法学会兼职副会长,省法学会秘书长赵江红,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党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和法学会负责同志,省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负责同志,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党委政法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8月21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姜玛俐在会上致词。姜玛俐指出,省法学会召开“市(地)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对我省各级法学会在新时期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姜玛俐充分肯定了省法学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百姓民生,在法制宣传教育、法律人才培养、繁荣法学研究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对全省法学会今后一段时间工作重点提出要求:一是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二是始终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服务;三是始终加强法学会建设,切实提高履行职责能力。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单宝臣在会上传达了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座谈会和省级法学会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以及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会上的讲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会议邀请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原党委书记杨震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加快建设法治中国”讲座。讲座从依法治国的科学阐释、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思考等四个方面展开,深入阐述了为什么要依法治国、如何坚持依法治国。与会人员一致表示,通过讲座培训深受教育,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更加明确了引领繁荣我省法学研究,促进平安龙江、法治龙江建设的责任。

  与会人员实地参观学习哈尔滨市法学会“法律诊所”,认真听取了宣信社区、新吉社区、兆麟社区“法律诊所”,以及哈尔滨市第一人民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法律诊所”的建设经验和成功做法。

  结合参观学习和自身工作实际,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就组织建设、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建设、会员队伍建设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哈尔滨市法学会会长陆文君表示,哈尔滨市法学会作为省城法学会,要按照省法学会的要求为兄弟市(地)做好服务,共同推进全省法学会工作。

  省法学会会长王东华作了题为《以强化法律服务为重点 全面加强市(地)法学会建设 开创我省法学会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王东华指出,召开“市(地)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座谈会和省级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法学会在新时期肩负的责任使命,以组建推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市(地)法学会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百姓,服务民生,开创我省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王东华强调,中央和省委领导都对法学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和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市(地)法学会建设在整个法学会事业推进中,具有重要意义。王东华就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座谈会和省级法学会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我省市(地)法学会建设讲了三点意见:

  第一,为什么要全面加强市(地)法学会建设。市(地)级法学会建设得如何,将直接影响省法学会各项职能能否顺利发挥、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首先,加强市(地)法学会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履行自身职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让每一个公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其次,加强市(地)法学会建设,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政治要求。中共中央即将在10月份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法学会要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热爱法律的志愿者,通过法制宣传、法学研究、培育法治文化等工作,来凝聚全社会层面的法律共识,来促进三个“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最后,加强市(地)法学会建设,是贯彻中国法学会“三个服务”的组织要求。市(地)法学会作为法学会系统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作为面向基层的重要一环,要充分认识到自身职责定位的重要性,着力加强“三个服务”。只有市(地)法学会在“三个服务”上的工作做好了,才能保证全省各级法学会在这方面的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第二,如何全面加强市(地)法学会建设。一是要大力加强组织体系建设。要主动请示党委、政府和党委政法委,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落实解决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至少有一名副处级以上专职领导干部主持法学会的日常工作。可结合当地情况,向党委和政府申请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真正把工作有声有色地干起来。省法学会将于11月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市(地)法学会到期该换届的一定要及时换届,为省法学会换届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是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推进县(区)法学会建设。市(地)法学会要把组建县(区)法学会提上日程,当做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县(区)建立法学会,重点发挥他们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作用,发挥在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上的作用。已经成立县(区)法学会的市(地),要把县级法学会建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县(区)法学会的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采取多种措施,使县(区)法学会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是要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作。各地实际情况不同,现阶段不要求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遍地开花,但是每个市都要动起来,至少要有一到两个试点,要出精品,出品牌,打造基层法学会工作的新亮点。组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服务无偿。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建设一定要争取党委、政府和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减轻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降低百姓获得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的门槛。二是搭建平台推进法治建设。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要依托街道、乡镇和基层单位,融入社区和医院。三要细化群众需求,通过公布联系方式、有效运用互联网等现代工具,不断提高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上的便捷性。

  四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市(地)法学会,要创办一本会刊,建立网站,打造法制宣传的阵地和宣传法学会工作的窗口,同时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交流的平台。要切实通过“双百”和“基层行”活动,达到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目的,形成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

  五是要着力加强学科研究会建设,推动法学研究工作。市(地)法学会要结合当地实际侧重抓好一两个学科研究会建设。比如,边境城市,可以重点成立关注对俄贸易方面法律的研究会,煤城可以重点成立关注矿区安全生产方面法律的研究会,林区城市可以重点成立关注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方面法律的研究会。

  六是要加大力气培养法学法律人才。要通过各种活动,更多地培养锻炼我省法学法律人才队伍,更大地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为他们施展才华提供空间和舞台。市(地)法学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在全市政法干警中组织辩论赛,组织关于依法治国等主题演讲比赛,邀请专家给政法干警做专题讲座等等,来促进本地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全面加强市(地)法学会建设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一是紧紧依靠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领导。法学会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主动争取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才会有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物力支撑。二是充分发挥会长和各位副会长的作用。会长是做好法学会工作的关键。希望会长们再忙也要经常抽时间过问法学会工作,对法学会的工作多提要求,多作指导,努力解决影响法学会发展的问题和困难。各市(地)法学会要勤与各位兼职副会长沟通,多请示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利用他们的工作资源和优势,来谋划好法学会各项事业和活动。三是更好地发挥会员队伍的作用。要努力调动德才兼备、业务能力突出、热心法学会工作的会员的积极性,建好平台、开通渠道、做好服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来保持法学会旺盛活力和持久生命力。四是锻炼一只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锻炼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法学会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更好地完成法学会在新时期的新任务和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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