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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法学会强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

时间:2014-04-14   来源:四川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4年以来,广安市法学会坚持将县级法学会建设作为壮大队伍、完善体系、提升法学研究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确保今年底前全市各区市县法学会全部建立并有效运行。

  一是精心谋划。结合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相关要求,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联合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市委第242次委常委会决定同意筹建体系完善的县级法学会,并将此作为政法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市委常委会的决策部署,市委政法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通知》(广政法[2014]19号),对区(市、县)法学会机构编制、人员职能、时限要求提出了明确意见,要求各区市县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作为今年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落实。

  二是明确责任。市法学会先后两次召开会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区市县法学会建设,同时组建了区市县法学会建设指导小组,由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梁宁川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各区市县政法委书记为本地区法学会建设第一责任人,并落实一名分管副书记具体负责,抽调2—3名工作人员组建法学会筹建领导小组,确保11月底前,机构编制落实到位,12月底前召开成立大会并开展工作。

  三是严格考核。市法学会与各区市县委政法委签订了县级法学会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将县级法学会建设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区市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的落实和会员队伍建设,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以通报形式下发,对工作落实效果好的区市县予以通报表彰,对进展迟缓的区市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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