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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学会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时间:2014-01-23   来源:黑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4年1月17日,黑龙江省法学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省法学会会长王东华、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姚大为出席并讲话。会议由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单宝臣主持,省法学会秘书长、常务理事和各学科研究会负责人出席。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相关情况,表彰了第十届“黑龙江省杰出法学、法律工作者”和2013年度优秀法学研究论文获奖作者,总结省法学会2013年工作,部署了2014年工作。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姚大为代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东奇作了重要讲话。姚大为同志向受表彰的第十届“黑龙江省杰出法学、法律工作者”和2013年度优秀法学研究论文获奖者表示祝贺,就政法委的角度如何支持法学会的工作,谈了三点意见:

  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各级法学会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充分领会依法治国和坚持党的领导有机统一的实质,充分认识到我国与西方经济社会的根本不同,不要被敌对势力所洗脑所左右,站稳立场,弘扬主旋律,发挥正能量。

  二是围绕大局开展工作,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全面发展。围绕平安龙江和法治龙江建设,组织和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法律问题研究,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资关系等领域的突出法律问题,在法治化轨道提出建议和对策。围绕“五个龙江”建设和“五大规划”,特别要针对我省的实际情况,就对俄经贸合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与俄方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联系,提出相关建议,为我省边贸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准确把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深入调研论证、积极建言献策,为我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为法学研究提供坚强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委政法委要高度重视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加强领导,特别是要支持法学会依照《中国法学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开展工作,帮助法学会解决领导班子配备、党组设立、编制指数等组织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帮助解决经费保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各级法学会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党委政法委,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各专业研究会建设,加强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和服务,真正把法学会建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省法学会会长王东华同志在讲话中首先对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的关心和有力领导,对相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热情参与表示感谢,并就贯彻好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做好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谈了三点意见:

  第一,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团结和带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毫不动摇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为平安龙江、法治龙江建设做贡献。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深刻领会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之间关系的实质,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坚持党的领导。二是恪守务实的工作原则。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法学会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要求,组织法学理论水平高、业务精湛的法律专家学者探索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双百”活动,搞好市(地)、县(区)领导干部的法治讲座。办好省法学会网站、《法学与实践》学刊,深入宣传法治建设新成果,提升舆论“正能量”。三是发挥好学科研究会作用。各学科研究会要与法律实务部门多联系、多沟通,法律实务部门及时将平安龙江和法治龙江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反馈至学科研究会,共同确定研究课题,开展应用对策研究。

  第二,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服务我省经济发展。紧紧围绕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重点抓经济、突出抓产业、关键抓项目,深入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推动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等中心任务相关的法律问题开展研究,依托“东北法治论坛”等平台,针对中俄进出口加工园区建设、我省企业在俄投资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深入研究中俄相关法律政策,为我省边贸经济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法律服务。二是服务我省立法、司法实践。加强与人大法制委、政协社会和法制委、政府法制办的联系,关注省人大的立法规划、省政府规章的制订计划,努力使立法研究更多地为地方立法和规章制订服务。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正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和重点,细致研判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平稳顺利推进提供智力支持。三是服务民生。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站,依托当地司法所以第三方身份从法律角度为群众答疑解惑,为百姓提供建议与参考。积极参与“六进”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公民法治意识的全面提升。

  第三,不断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能力。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政委有关文件精神,抓好全省市(地)法学会建设工作。适时召开座谈会,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对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和开展工作方式等问题进行研讨,总结推广部分市(地)法学会建设的好做法。任届期满的市(地)法学会要及时完成换届,为省法学会换届做好准备。二是加强协调指导,促进交流借鉴,形成工作合力。借助会长会议等形式,加强联系,给予指导,按照中国法学会推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的总体部署,共同推动全省法学会工作的开展。三是不断提高会员服务水平,努力把法学会办成会员之家。适时组织开展“黑龙江省资深法学家”评选等活动,为培养法学研究学科带头人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不断完善黑龙江省法学专家人才库建设,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研究、发挥作用提供平台,为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提供人才保障。各级法学会应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建议,切实保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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