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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法学会:明确法学会工作定位 强化法学会能力建设

时间:2013-06-18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

四川省眉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 杨 勇

  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组织法律界、法学界工作者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实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近年来,眉山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四川省法学会的关心、指导下,在眉山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整合全市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力量,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律实践,拓展对外交流,加强法制宣传,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市法学会多项工作得到中国法学会、省委、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2009年和2012年,市法学会先后两次被中国法学会表彰为“全国优秀地方法学会”和“全国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下面,我将眉山市法学会工作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汇报。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

  党的领导是法学会工作的政治优势,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是法学会各项工作得到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学会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依法治市的一支重要力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有力促进了法学会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7年以来,市委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会议,市编委和市编办先后召开8次专题会议,研究法学会有关机构建设、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等问题。市委书记、市长先后12次专题听取市法学会工作汇报,并研究解决市法学会班子建设、机关建设和经费、编制、人员配备等问题。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关心下,眉山市法学会成为四川省第一个有正式编制,有内设机构并设置了副县职专职副会长的市级法学会。

  二是适应形势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2007年4月以前,市法学会由市司法局代管,只有牌子,没有编制和专职人员,法学会工作一直处于有名无实状况。为了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的要求,2007年4月,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政法〔2004〕5号)要求,把加强法学会建设、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专题研究,市编委将市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由市司法局代管调整为“市委有关领导联系,市委政法委代管”,并作为眉山市政法部门之一进行统一管理,作为法治眉山建设和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队伍和重要力量切实加以领导和发挥作用。

  三是适应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和工作保障。200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为市法学会核定参公事业编制9个,设会员部、学术部两个科级内设机构,配备了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4名科级领导职数和2名副科级非领导职数。2010年7月,经市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审核批准,眉山市法学会成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市法学会挂靠市委政法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完备的办公设施和工作装备。同时,市委明确规定,市法学会设立专门账户,单独核算,其业务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了法学会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适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经市委同意,2007年10月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法学会领导班子,6名厅职领导任名誉会长,12名县处职领导任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38名副处级领导和法学法律专家任常务理事,90名政法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法学、法律专家任理事。市法学会机关配备秘书长、副秘书长、会员部副主任各1名,学术部副主任2名,副主任科员2名。最近,报经市委批准,我们拟在近期召开市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对市法学会领导班子进行换届选举。

  眉山市法学会建设工作得到中国法学会、省委、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2012年8月,四川省法学会六届二次理事(扩大)会暨市州法学会建设经验交流会在眉山举行,市法学会等5个单位的法学会建设与法治建设经验在会上作交流。5年多来,全国、全省先后有32个市40批200余人次到眉山考察学习法学会建设工作经验。

  二、始终坚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法学会的影响力

  法学会成立之际,我们将法学会的工作重心定位为“三个加强”,即加强现行法律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向上提出建议意见,推进法治进步;加强现行法律在工作中的实用性研究,指导工作开展,推动依法治市步伐;加强现行法律的宣传与应用,开展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推进法律为民进程。

  一是立足实际,积极繁荣法学研究。法学研究是法学会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近年来,我们坚持把领导关心、群众关注、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研究的重点,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作为研究方向,积极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研究应对之策,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先后组织全市法律和法学工作者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新修订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农村土地流转、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针对性调研18次,撰写调研文章100余篇,提出对策建议40余条,并通过编印领导参阅、内部参考、调研专刊等方式为领导决策参考服务。2007年至今,市法学会和市社科联联合举办有针对性的研讨会12次,开展优秀法学成果评选、表彰活动8次,表彰通报各类优秀论文200余篇,编辑出版《眉山法学文集》四辑。我市法学研究成果被《中国法学会》、《长安》杂志等中央刊物采用10余篇,被《四川政法》等省级刊物采用30余篇。2012年,市法学会承担中国法学会的调研课题,组织开展的诚信体系建设法律和制度保障调研成果受首届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组委会特别邀请,作为优秀组织单位出席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中国法学会等13家中央部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的2012年首届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暨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事例颁奖会议并上台领奖。我市会员撰写的《浅析苏东坡法律思想与眉山文化立市》等文章获得第七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三等奖和优秀奖。

  二是围绕中心,全力保障和服务发展大局。发展就是大局。法学会只有将法学研究和工作主动置于发展大局,全力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才有着力点,才能获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近年来,我们将全力保障和服务眉山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为法学会的首要任务,先后参与了市委、市政府拟出台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主动对市委、市政府拟出台的文件提供法律参考。组织会员围绕招商引资和征地拆迁中行政执法等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主动对市委、市政府正在开展的工作当好法律参谋。先后抽派68名会员参与368件全市涉法疑难案件化解工作,妥善化解疑难案件346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先后组织会员为50多家企业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并成功举办12期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班,参训人员达30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和政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

  三是找准载体,积极加强法治宣传。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宣传是培养和提高国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法学交流活动,深入开展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通过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不断影响广大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市法学会先后组织会员开展了8次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等七家单位联合举办了首届“眉山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邀请市内外知名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举办了23期法制讲座,成功承办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眉山专场报告会,进一步扩大了眉山法学会工作影响力和凝聚力。

  三、始终坚持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法学会长效工作机制

  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也是工作得以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完善法学会各项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法学工作的创新开展。

  一是建立会员发展管理机制。按照《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严格把好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的审批入口关。截止目前,我市法学会已发展团体会员53个、个人会员467人。会员队伍基本覆盖了政法、教育、卫生、税务、劳动、农业、文体、工商、律师、企业等20多个系统,涉及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法干警、行政干部、教师、律师等30余个职业。为进一步加强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我们建立了会员档案和会员联络制度,在区县和个人会员较多的单位建立了6个联络组,确定了6名联络人员。我市青神县法学会是全省第一个有正式编制的县级法学会。目前已发展会员158人。

  二是建立专业研究会发展机制。充分整合全市法学、法律专家资源,按照“精干、专业、权威”的标准,组建了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青少年法学研究会、东坡司法法学研究所和市法学会研究基地。各研究会(所)和基地充分发挥“专、精、尖”作用,围绕各自专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重点课题研讨活动。截止目前,已开展了“刑事和解”、“规范法院量刑程序和检察院量刑建议的规定”、“新刑诉法对司法工作带来的影响和应对”等系列的研讨活动。

  三是建立法学成果转化机制。坚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和党委、政府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法治问题确定法学研究选题。由于找准了课题研究方向,多数研究成果和法律对策建议均得到采纳和转化应用。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至今,全市法学研究成果被县以上各级党政领导批示和采纳的有380余项,研究成果转化为规范性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文件刊载的有280余件,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研究积极性。

  四是建立法学会日常运转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法学会日常工作管理,我们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对法学会财务管理制度、学术项目管理制度和机关会议制度等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规范。新建立了会长办公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商讨本会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和相关事宜。创建了《眉山法学》发行机制,开设了法学论坛、会员天地、案例探讨等十余个栏目,每季度召开一次《眉山法学》季刊编辑工作会,听取基层乡镇、“两所一庭”和编辑对本期刊物以及下期刊物的意见建议,确保刊物质量。自2007年9月创刊以来,已出版21期,每期印制1500份,并赠送到中国法学会、16个省(市、区)、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政法委和法学会、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政法部门、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基层乡镇和基层“两所一庭”,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读者的高度评价,成为眉山市法学会工作的一张重要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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