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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法学会:法学研究与法律服务并重 法学会工作机制充满活力

时间:2013-06-18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

江苏省常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陈 村

  常州市法学会成立于1984年2月,在省辖市中属第一家。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市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的直接领导下,市法学会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政委[2009]18号文件精神,团结带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繁荣法学研究、开展法律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建设,为推进法治建设、实现“两个率先”(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率先基本实现小康)作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9月,市法学会荣获“全国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紧扣一条主线,坚持正确方向不动摇

  几年来,常州市法学会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本质,准确把握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全市法学会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法学研究中的主导地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学研究事业、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特别是用中国化的理论成果贯穿法学研究全过程,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几年来,我们扎实开展先进性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选送法学研究骨干参加践行科学发展观培训班和“大学习、大讨论”研修班,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思想;我们评选“常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学人才”,与市检察院、市律协共同组织三届“常州市控辩对抗赛”,召开青年法律人座谈会,促使他们把实现自身价值与发展法学事业相结合;我们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把党政关注、群众关切的现实问题作为法学研究的主攻方向,努力发挥在建设法治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从而始终保持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沿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把握两大重点,推动学会工作不懈怠

  几年来,常州市法学会始终坚持“立足本地、服务常州”,紧紧抓住“繁荣法学研究”和“开展法律服务”这两大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实用性研究,努力发挥在法治城市建设中的“智囊团”、“思想库”作用。

  一是把“繁荣法学研究”作为法学会的第一要务。重点做好“三个围绕”,即:围绕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以《常州法学研究参考》简报为平台,以法治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为主题,每年形成一批调研成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就“城乡一体化人口互动管理模式”、“高危人群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整治与服务”等课题提出法律对策和建议。09年以来,《参考》已刊出27期,市领导批示13期,并促进了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其中,《保安犯罪严重亟待引起重视》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省法学会第85期《江苏法学》全文转发。《未成年犯被判处非监禁刑后的失学失管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后,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常州市共同处置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失学失管问题的实施办法》,《江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25期全文转发,省法学会第108期《江苏法学》全文转发。围绕繁荣法学研究开展活动。先后会同公安、司法、检察、法院、建设、工商、质监、文化等部门,就社会管理创新、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繁荣社会主义司法行政文化、能动司法、环境公益诉讼等课题联合举办研讨会或征文活动14次,共征集论文870余篇,汇编《“化解社会矛盾 构建和谐常州”专题研讨论文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论文集》、《贯彻落实论文集》等文集16本。对研讨中提出的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市法学会及时整理并形成论文综述报送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为相关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围绕加强对外交流搭建平台。一方面,采用“双百”活动、法治论坛、委托研究等形式,邀请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林、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存义、省法治办和省法学会相关领导来常作专题报告或交流;另一方面,组织会员参加“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长三角法学论坛”、“六省市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研讨论坛”等区域性学术交流活动。几年来,先后邀请20余名专家学者来常举办报告会、专题讲座18次,市法学会会员出版专著47本,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40余篇,170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的征文活动中获奖,在国家级、省级报刊杂志发表各类法学研究文章和信息2600余篇(条),1800余条信息被国家级、省级等上级部门内刊、简报等采用。

  二是把“开展法律服务”作为法学会的特色工作。主要抓好“三项内容”,即:维权办实事。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切入点,明确一名具有法律资质的兼职副秘书长主管,组织符合条件的会员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法规、策划公益活动。2012年共提供法律援助130余人次,在诉讼中调解成功60余例;服务企业依法经营。以市法学会所属企业法研究会和经济法研究会为支点,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供法律服务,09年以来发展企业总法律顾问69人入会,100余名律师会员成为1400余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们重点引导法律顾问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决策,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加强法制宣传。结合“六五普法”、开展“法律六进”,通过模拟法庭、法治报告、现身说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形式,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组织热心公益事业的会员到市看守所、省少管所对犯罪青少年进行帮教,深入学校、企业上法制课,组织中小学生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旁听庭审。09年以来,举办各种规模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400多场次,受众16000余人次。

  三、抓好三个载体,建设舆论阵地不放松

  一是坚持办好《常州法学》杂志。1986年创刊的《常州法学》双月刊以“导向正确、内容丰富、学术指导”为宗旨,多年来一直注重及时刊载我市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目前与上海、山东、安徽等50多个外省市的刊物交流已成常态。《常州法学》编辑部同时编撰《常州法学研究参考》简报,将会员分析研判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经加工提炼后,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阅,从而推动了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二是持续开辟网络宣传阵地。在“中国常州政法网”和“常州社会管理网”上设置法学会二级网站,介绍基本情况、展示研究成果、搭建交流平台,下一步将开设综合性网站;开通了会员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向全市会员发送学会相关信息动态和通知事项,组织会员参加有关培训、研讨、征文和考察交流活动。

  三是继续加强平面媒体宣传。健全完善与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合作机制,与《常州日报》合作开辟了每月一期的“社科*法学视点”专栏,及时组织法学会重点工作和系列活动的深度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以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四、健全四项机制,创新工作体制不滞后

  几年来,常州市法学会针对法学研究中的突出问题和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努力探索建立有别于党政机关、符合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学术团体组织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

  一是健全促进研究机制。我会在每年年初都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发文确定10至15个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各研究会及会员申报立项后经学术委员会审核、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分别给予2000元至5000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年底视研究进度和学术价值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我们组织会员参加各级各类学习研究活动,每年都举办报告会、课题攻关、论坛征文、外出学习考察、评选优秀成果等,为会员搭建施展才华、服务社会的平台。

  二是健全交流合作机制。几年来,我们通过加强与立法、司法、执法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确定社会管理创新、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实施后给司法实践带来的变化、环境公益诉讼等多个“订单课题”,由相关部门出题目、出经费、出思路,我会组织会员开展和参与委托研究、合作研究,从而促进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直接为法治实践服务。

  三是健全成果转化机制。我们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作为主攻方向,把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放在突出位置,采用内参简报、调研报告、情况分析、专家意见、论证验收等形式,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保持顺畅的沟通渠道并定期反馈运用信息,促使更多的高质量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到法律实践中。09年以来,会员撰写的76篇调研报告、340余条情况分析被市级以上部门转发,5人入选市委政法委20人法律顾问团并参与执法监督、提供专家意见,我们也组织会员参与到《关于建立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意见》、《常州市城区医患纠纷调处办法》、《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12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

  四是健全科学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成果评选、结集出版法学研究汇编、创新创优成果展览等活动,推动学术委员会用学术指标、科研指数来评价会员的制度,促使法学研究多出精品。09年以来,以会员科研活跃指数为基础,我们确立了五星级会员评价制度,选树挖掘学术成果多、参与活动多、社会贡献多的会员,优先参加各类评奖评先、优先参与订单课题并推荐给相关部门担任法律顾问、优先作为法律人代表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咨询,会员反响良好。

  五、加强五项建设,注重强本固基促发展

  几年来,常州市法学会全面贯彻落实中政委(2009)18号、苏政法(2011)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市法学会目前由市委政法委代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会长,市委政法委一名副书记分管法学会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市中院、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社法委、市政府法制办等12个部门的在职领导兼任副会长,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各辖市区政法委副书记任法学会理事。市委政法委派驻干部担任专职秘书长,工作经费30万元列入了市财政预算,秘书处现有工作人员5名。我们确立了每年4次的会长办公会、每年2次的理事(扩大)会议和每年4次的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总结阶段工作、报告经费收支、开展对所属研究会和基层法学会的培训指导。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市法学会目前有团体会员63个、个人会员496人。我们以会员信息管理系统、手机短信平台、研究会年会和学组活动等为依托,定期组织会员分专题、有重点地进行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同时,开展区域交流,举办法学论坛,加强学术探讨,重点加大对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激励更多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脱颖而出。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依章办会、管会,先后制定了《市法学会工作规则》、《市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开展活动办法》、《市法学会驻会人员分工》等规章,健全完善了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议事规则、研究会以及涉法社团管理、学术活动、团体会员管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完善了会长联系研究会、秘书处联系理事、理事分组活动、理事联系会员等制度,定期由会领导轮换主持召开法学研究联席会议、会员座谈会、专题讲座,并邀请专家学者和部分会员参加政法委及法学会组织的调研调查、执法督查、信访接待、矛盾化解等活动,从而密切与会员的联系,更有针对性地做好会员服务工作。

  五是加强研究会建设。目前,市法学会所属民法民诉法、刑法刑诉法、行政与经济法、维护公民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企业法、知识产权保护等7个专业研究会以及武进区法学会等2家县(区)级法学会。我们重点在司法、执法、高校和企事业单位不断发展年富力强、有较高法学研究水平、热心学会工作和公益活动的新会员,并根据他们的研究领域、行业分布和个人意向,不断充实到各研究会中,使所属各专业研究会更具生机和活力。

  几年来,常州市法学会取得了一些工作成绩,但对照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要求,对照我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培训班为新的起点,按照中央及省市的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继续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城市建设,从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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