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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法学会2013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3-05-02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省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省委、中国法学会及全国政法工作等会议精神,团结和组织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青海实现“两新”目标、“三区”建设的总体任务,着力加强法学理论研究,着力突出法学研究成果转化,着力打造法制宣传亮点,着力强化学会自身建设,努力为平安青海建设、法治青海建设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提供良好的法学理论支持。

  一、增强政治意识,着力推动思想政治水平上台阶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夯实做好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

  ——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结合法学会工作实际,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法学法律界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学习好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及中央、省委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上来,为我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打下坚实的政治思想保障。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法治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扩展工作思路,明确发展目标,为开创法学研究工作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二、增强大局意识,着力推动法学研究上台阶

  以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为主线,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重点工作,确定研究方向,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应用性、对策性法学研究,为领导决策和解决社会难点问题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以加强法治青海建设为中心。着力加强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法治文化等内容为主的法学研究,努力为实现法治青海建设提供法律对策支持。

  ——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重心。着力加强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环境保护、生态补偿、节能减排、资源开发、荒漠化治理、新能源建设、防止水土流失等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努力为构建青海“四个发展”,实现“两新”目标、“三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以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基层民主、“两新”组织、涉法涉诉、社会诚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纠纷、婚姻家庭、预防犯罪、社区矫正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以促进公正司法为目标。着力探索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推进阳光执法、执法规范化、执法监督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努力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做出贡献。

  ——以加强城镇化建设为基础。切实增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推进过程中涉及土地承包、城乡统筹发展、公共安全、维护群众权益、人口流动、合作经营、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的法律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三、增强责任意识,着力推动成果转化应用上台阶

  以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办法》为统领,以服务法治实践为抓手,认真贯彻全国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经验交流会精神,坚持“文可载道,以用为贵”,积极探索法学优秀研究成果形成和转化机制,不断促进优秀成果的应用转化。

  ——完善课题研究机制。发挥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能,完善课题申报、立项、中期督导和结项制度,着力规范课题研究流程。抓好重点课题特别是资助类课题的检查、督促,确保课题进度和成果质量,着力推出精品力作。

  ——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根据省人大、省政法法制办及相关部门立法、决策工作需要,组织资深法学专家为地方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题论证和咨询,促进地方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务的有机结合。

  ——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充分发挥《法治要报》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优秀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及时将重大的学术成果和重要的法律对策、建议认真筛选、归纳、提炼后报送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认真做好《西海法学论丛》卷15和《青海法学》期刊的编审出版工作,为优秀成果应用转化搭建良好平台;积极探索和尝试以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方式,推动更多高质量的法学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于立法、司法、执法等法律实践活动。

  ——健全成果评价机制。有计划的开展评优活动,主动推荐优秀成果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评选评奖。组织开展两年一次的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鼓励理论创新,激发研究热情。

  四、增强创新意识,着力推动法制宣传上台阶

  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面广的优势,组织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传播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大力推动“双百”法治宣讲深入基层。按照“双百”法治宣讲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协调服务能力。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好、选准主题,扎实推动“双百”宣讲向基层延伸,努力实现法治宣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切实抓好全国“双百”法治宣讲组委会在青安排的法治宣讲进党委中心组活动,确保全国“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在青取得成功,积极做好我省“双百”法治宣讲常态化工作,提高宣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服务法治政府、法治青海建设。

  ——组织开展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以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为契机,通过举办理论研讨会(或论坛),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回顾省法学会30年走过的发展历程,大力宣传我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取得的辉煌成绩,总结成功经验,展望美好未来,努力开创我省法学研究工作新局面。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科普及周”、“送法下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公民学法、用法、守法,努力为“六五”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大力加强宣传舆论阵地建设。以党的十八大、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为契机,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努力做好新时期的各项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青海法学》、“青海法学网”、《法学会工作动态》等载体,积极开辟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宣传交流的新窗口,形成动态、论文集、要报、内刊和网站多种形式、百花齐放的舆论宣传体系,努力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学术交流和成果展示的良好平台。

  ——大力拓展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合作。及时邀请青海电视台、青海人民广播电台及《法制日报》、《青海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青海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参与我省法学研究最新成果、法学会重大活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不断提升法学会的社会影响力。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大对中国法学会、“青海平安网”、《青海政法》、《青海司法》等媒体的信息报送力度,形成实时沟通、上下通畅的信息网络,展示法学会良好的精神风貌。

  五、增强合作意识,着力推动学术交流上台阶

  以开阔眼界,互利合作、凝聚共识,共同提高为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沟通协调,为学会会员开展法学交流创造条件。

  ——强化学术研讨机制。以完善学术研讨活动为创新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内驱力,不断加强调查研究,精心选定主题,进一步提高我省法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创新论坛”、“西部法治论坛”等活动,力争取得新的成绩,为我省优秀法学人才、法学研究成果走向全国搭建平台。

  ——强化合作研究机制。建立和完善与省直政法部门、法律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研究机制,通过召开研讨会、报告会、座谈会、法制辅导、专题调研、委托研究、合办栏目、成立联合课题组等有效手段,着力健全工作协调、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机制,努力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法学研究的整体水平。

  ——强化对外交流机制。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赴境外学习考察活动,开阔眼界,学习先进,不断提高我省法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积极拓展与兄弟省市法学会的交流合作机制,达到交流经验、增进共识、取长补短的目的,不断推动我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创新发展。积极加强与省内各学会、协会的双向交流,努力形成互通有无、信息共享的良好局面。

  六、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推动自身建设上台阶

  围绕抓服务提升凝聚力,抓人才提升战斗力,抓成果提升影响力的目标,切实加强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抓好换届各项筹备工作。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青海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任期届满,2013年将完成青海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工作。为此,要做好各项会议筹备工作,确保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成功召开。

  ——完善管理健全机制。健全学习、培训、总结考评和会员服务制度,深化会长办公会、理事会、学术委员会等例会机制,强化约束监督,形成职责明晰、分工负责、团结协作、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上水平。

  ——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大力发展新会员,稳步壮大会员队伍,建立和完善个人会员的资料信息库。加强对会员的动态管理,拓展会员服务的新渠道,通过召开会员联络组负责人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密切与广大会员之间的联系,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参与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感召力。

  ——深化“四型”机关建设。以强素质、增活力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新一轮“基层基础建设年”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学会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先进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勤奋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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