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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法学会召开第二次常务理事会

时间:2012-12-18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2年11月22日,汕尾市法学会召开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汕尾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法学会会长陈样新同志主持并传达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及市委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法学会2013年工作,汕尾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及法学会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全体法学会会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紧密联系我市法学会工作的实际,着眼于促进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民主法制保障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服务,是市法学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会议部署了2013年法学会工作,要求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坚持“服务”与“建设”并举,努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要坚持中国法学会宗旨,强化服务意识;三、推动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四、加强法学会研究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五、促进法学研究工作的对外交流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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