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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法学会组建“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 参与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时间:2012-10-16   来源:长春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为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动员大会精神,更好地发挥法学会参与社会管理,推进依法治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长春市法学会协调驻长高校和全市政法实务部门组建了100个 “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主动参与服务社会管理和矛盾化解,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8月31日上午,长春市法学会在朝阳区南湖街道光机社区举行了“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启动暨揭牌仪式。吉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长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王振华,长春市委常委、朝阳区委书记钱万成,长春理工大学党委书记于佩学,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于瀚平出席了揭牌仪式,共同为“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揭牌。

  李申学在揭牌仪式上就推动法学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积极深化社会管理重大问题的理论政策研究。二是积极推动完善社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工作。四是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管理法治环境。

  李申学指出,法学会要组织引领广大法学专家学者,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对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创造和积累的有益经验加以研究,将这些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到理论政策层面,为党委政府当好“智囊团”和“思想库”。要着眼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社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在大力推进民生民权服务保障法制,社会矛盾多元解决法制,安全稳定维护应对法制,公民社会培育发展法制,社会管理队伍建设法制等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通过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切实把社会管理创新纳入法制轨道,加快推进社会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要拓展法律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培训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和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当好维护群众利益的“保护伞”,缓和社会矛盾的“减压阀”,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助推器”。要把加强社会法治环境建设作为参与和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上下功夫,把“六五”普法和“双百”活动深入扎实开展起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下功夫,在促进法律严格规范实施上下功夫,在加强宣传推动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和各级党委有关社会管理创新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和重要法学研究成果,增强号召力、影响力、凝聚力,努力形成全省法学法律界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的良好创新氛围。

  王振华就做好 “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的工作讲了四点意见:一是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好法治宣传工作。二是坚持服务群众的宗旨,热情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社区矛盾化解。四是在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中破解基层难题。

  王振华强调法学会要借助于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这个平台,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强势,向社区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要借助于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这一平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运用专业法律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使群众不出社区就能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和热情的服务,大大提升法学会的影响力,进一步密切我们和群众的关系。在开展社区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特长,积极配合基层社区和民调组织,参与辖区内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同时配合帮助社区化解信访积案,把纠纷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使社区群众关系更和谐、社区群众生活更幸福、整个社会更平安更稳定。在开展社区法律咨询服务中要了解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呼声,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言献策。要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大法治问题开展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立法提供理论依据。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帮助组织破解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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