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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成立

时间:2013-11-22   来源:鞍山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好地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11月15日,鞍山市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成立。鞍山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广志,共青团鞍山市委书记李海东,共青团鞍山市委副书记杨永峰,市法学会秘书长焦志平出席会议,近70名会员参加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以杨永峰为会长的该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

  李海东致辞,鞍山市法学会和共青团鞍山市委积极推动成立鞍山市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就是要充分利用好法律这一保护青少年最有力的武器,紧紧地围绕青少年的生存和发展,围绕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围绕相关青少年的立法和司法,开展法律研究,探索法律实践,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作出积极贡献。

  新当选会长杨永峰表示,做好课题研究与交流工作;做好青少年法律实务工作;加强自身组织建设。

  最后,张广志在讲话中指出,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立足青少年特点,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着力加强青少年法学理论研究,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律实践,端正学风,深入实际,勤于思考,鼓励创新。二是围绕中心开展好法学研究。当前要认真研究青少年培养、教育、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做好联系与服务工作。青少年法律研究会既要经常与市法学会联系,落实报告制度,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反映情况,提交学术论文,提出工作建议;又要经常与会员沟通,建立联系制度,发挥组织优势,及时了解需求,加强业务培训,活跃研究氛围。要用优质的管理和服务来广泛吸纳人才,不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越来越多的优秀法学人才和优秀研究成果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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