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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法学会成立诉讼法学研究会

时间:2013-11-14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11月5日,泰安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泰安市法学会会长杨忠海,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苗丰平,市委610办公室主任张昭印,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市法学会副会长李宏等出席会议。来自泰安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及各驻泰高等院校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一届领导机构。李宏当选为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袁超等5人当选为副会长,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峰当选为秘书长。

  杨忠海就进一步做好研究会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法学研究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围绕大局繁荣法学研究。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按照“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围绕党委、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眼于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的目标,切实找准位置,更加富有成效地开展各类研究活动。三是加强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积极壮大会员队伍,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升研究能力,真正把研究会建设成为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之家。

  新当选的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李宏作了表态发言,对进一步做好研究会的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诉讼法学研究会是泰安市法学会成立的首个专门工作研究会,将团结带领全市广大诉讼法学工作者与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诉讼法学研究、学术交流与法制宣传,为繁荣泰安市诉讼法学理论与实践,更好地服务于平安泰安、法治泰安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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