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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法学会2013年度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在昆召开

时间:2013-07-15   来源:云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5月29日,云南省法学会2013年度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法学会南部十省市区座谈会精神,通报了云南省法学会上半年工作,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云南省法学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全省政法工作大局,一手抓平台建设,一手抓法学研究,着力推进州市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建设,着力推进“三大建设”、“四项改革”研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州市法学会建设有了新突破。去年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州市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下发以后,各州市党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加快推进法学会建设,先后成立了西双版纳州、文山州、丽江市等3家州市法学会,全省州市法学会已超过6家。曲靖、昭通、红河、德宏、怒江等州市法学会正在筹建中。二是专业研究会建设有了新进展。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管理办法》,省法学会积极与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部门协商,着力推动地方立法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东盟经济法学研究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教育法等专业研究会建设,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双百”活动实现常态化。制定下发了《2013年“双百”活动实施方案》,在6个州市开展“双百”报告会,“双百”活动逐渐常态化。四是专题调研工作制度化。制定下发了《关于对三大建设和四项改革开展研究的通知》,组织州市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专题调研工作实现年初有部署、年中的有检查、年底有考评。五是征文评比活动经常化。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法学优秀论文征文评比活动的通知》,确定了今年征文评比活动的主题、重点和子题目,法学征文评比活动实现经常化。

  会议指出,虽然我省法学会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各州市法学会发展不平衡,一些州市法学会工作活力不足;专业研究会薄弱,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法学研究机制有待健全,法学院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开展法学研究的氛围尚未形成;虽然推出了一些研究成果,但进入决策层并产生重大影响的成果不多,等等。会议强调,下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州市法学会建设,力争年底前实现绝大多数州市有法学会的目标;二是继续加强专业研究会建设,力争下半年成立4—5个研究会;三是继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努力推动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四是紧紧围绕平安法治云南建设,加大法学研究力度,力争更多成果进入决策层和实务部门;五是组织开展好“双百”等法制宣传活动和年度征文评比活动,积极推进我省法治文化建设。

  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云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云南省法学会理事会议事规则》等三个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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