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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召开第六届换届会议

时间:2013-04-16   来源:武汉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3月30日,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在市人大常委会议政厅,成功召开了第六届换届选举会议,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第五届会长吴玉梅当选会长,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常委,财经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第五届执行会长高清保同志,当选新一届执行会长。会议还聘请了建设部原副部长、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长、武汉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赵宝江,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梅芳,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作良,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武汉大学,中南大学教授漆多俊,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王全兴为顾问。

  执行会长高清保同志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吴玉梅会长所作的《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第五届工作报告》;《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章程》;副会长李寿廷作的《关于修改“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章程(修改稿)”的说明》以及副会长戴严森同志所作的《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第六届筹委会关于换届工作的说明》;副会长熊汉仙宣读了《第六届领导机构,常务理事和理事建议名单》。

  新一届研究会组织机构保留了符合任职条件的上一届成员。领导机构新增选了11名副会长,这次新增选的副会长有几个特点:第一,坚持理论研究的方向,增加了在武汉地区经济法学界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例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黎江虹教授;武汉工程大学的许承光教授;华中科技大学的管斌教授;湖北大学的邹爱华教授。第二,创造更大的活动空间,增加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例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周滨同志;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萍同志;预算工委主任姜伟琳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波同志;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原预算工委主任吴振华同志;市政协副秘书长陈明权同志;市政府仲裁办公室主任刘健勤同志;市总工会副主席吴鸣凤同志。研究会领导机构增选市市委,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职能部门领导同志,为经济法研究会充实了力量,增添了活力,扩大了活动空间,也为研究会更好的服务政府,服务我市经济建设,促进我会理论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通畅了渠道;第三,坚持五湖四海,体现了老中青结合。根据工作需要,还增选了若干名副秘书长。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长刚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成立近30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积极投身我市的经济和法制建设事业,积极开展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积极参加地方立法的咨询论证活动,特别是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经济中心工作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公司制改造,WTO与地方法制环境建设,社会保障法律问题,弱势群体中的法律问题,“三农”法律问题,循环经济法律问题,和谐社会与经济法,经济法与世界金融风暴应对,以及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治庸问责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等诸多方面的经济法律问题,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并对研究会未来的工作提出了希望。

  最后,新当选的会长吴玉梅,代表新一届领导机构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她表示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两会”确定的战略目标,任务,结合我市经济建设的实际,努力工作,以实干的精神和态度,不断开展经济法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研究方式方法创新,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再作新贡献。

  会议简朴务实而又隆重热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湖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湖北省商法学研究会,湖北省农业法研究会,武汉市法学会,武汉企业联合会,武汉企业家协会,武汉市律师协会等学会发来了贺信。中共武汉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武汉市部分老领导,武汉市党政机关分管法制负责人,湖北省法学会,武汉市法学会,武汉市社科联,武汉市民政局,武汉地区高等院校法学院专家教授,博士生,硕士生,新闻记者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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