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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法学会成立

时间:2012-10-30   来源:厦门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10月18日上午,厦门市海沧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海沧行政中心召开,海沧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土墩,厦门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李功亮,区法院院长傅远平,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子龙等有关领导及其他区政法委、法学会领导出席了大会。杨土墩常委代表区委、区政府宣布海沧区法学会成立,并希望区法学会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法学会工作,立足海沧发展实际,大力开展法学研究,为推进海沧全面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四个定位”建设、争当“两化”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会议选举产生了海沧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黄履端当选为海沧区法学会首任会长。

  厦门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李功亮代表市法学会,对海沧区法学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对海沧区法学会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高举旗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引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及要求,贯穿于法学研究的全过程。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确保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二、围绕中心,积极开展法学研究。要主动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立足实际,研究当地,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引领、推动法学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将实践中探索、研究出来的对策方法升华为理论成果,并抓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争取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领导决策、进入法治建设的实际工作中,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三、培养队伍,提高服务大局水平。要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抓好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发展工作,把全区社会各界关心法治建设、热心法学研究的同志组织起来,不断壮大研究队伍。要善于发现法学研究人才,着力培养法学研究人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搭建法学研究的活动平台,为开展法学研究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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