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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 全力服务法治江苏建设

时间:2014-11-30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江苏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方为南

  江苏是法治建设起步较早的省份。多年来,省法学会紧紧围绕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和参与法治江苏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成为一支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的重要力量。

  一、 增强责任意识,主动融入法治江苏建设大局

  江苏省委自1997年作出《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以来,法治建设在江苏从上至下、一以贯之、持续推进,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区域法治建设之路。法治建设离不开法治理论的指导,法治理论研究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主动融入法治建设大局,以建设法治江苏为己任,以法学研究为主线,以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为抓手,以体制机制为支撑,以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为保障,大力助推法治江苏建设,得到了省委的充分肯定。江苏省委去年印发的《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和《法治江苏建设工作要点》,对省法学会在法治江苏建设中的职责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具体要求,也是对全省法学会在法治江苏建设中地位和作用的肯定,为我们服务和参与法治建设提供了强劲动力。

  二、活跃学术研究,努力成为法治江苏建设智库

  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是法学会的根本职责。一是搭建法治理论研究平台。通过组织招标课题、法治论坛、研究会年会和学术研讨会等活动,积极打造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理论研究平台。近几年来,我们组织的招标课题已累计立项328个,其中与法治江苏建设密切相关的课题组占比85%左右,形成的一批成果很好地推动了法治实践,如“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成果,为我省制定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奠定了基础。我们连续参与主办五届的“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已成为汇聚省内外理论界与实务界智慧、推动江苏法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高端研究平台。我们成立的18个研究会,成为全省专家学者深入探讨法治建设理论的主阵地。二是围绕法治重点任务集中开展研究。近年来,我们紧贴法治建设中立法、执法、司法这三大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开展研究,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成果。围绕地方立法,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开展了61个地方立法课题研究项目,形成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颁布实施。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研究提出了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被《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采纳。围绕公正司法,成立多个课题组集中攻关,努力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言献策。三是凝聚法治研究力量。通过开展优秀法学成果和优秀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充实“江苏省法学专家人才库”,参与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举办青年法学沙龙,更好地团结法治理论骨干队伍,凝聚法治建设共识,为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三、发挥人才优势,积极参与法治江苏建设实践

  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人才荟萃的优势,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努力推动法治江苏建设不断深入。在法制宣传方面,我们深入实施“双百”活动,累计举办报告会280多场,受众达17万人之多,有效促进了全社会尊法守法自觉性的增强。参与主办的五届“律苑星辉”江苏高校法律人风采大赛,已成为覆盖省内所有高校法学院(系)的一项综合性大型品牌活动和高校普法新形式。大力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得到了中国法学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法律服务方面,我们成立了法律咨询服务部和江苏省港商会法律专家服务团,推动市、县法学会成立法律服务机构,积极组织专家学者面向社会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回应群众法律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强化法治研究保障体系

  近年来,我们着力构建了“四项机制”,为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建立课题招标机制。逐步建立以选题为导向,以中期检查、结项评审为保障的课题招标机制,形成了法治理论研究与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的有效研究形式。二是建立合作研究机制。通过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合作开展地方立法研究,与省委政法委、省依法治省办联办法治建设论坛,与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高校法学院举行司法实务专题研讨会,受团省委委托开展专项立法调研。三是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对13个省辖市法学会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法治江苏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形成建设法治江苏的工作导向。四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在每年财政预算中设立法学研究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立项课题组和研究会开展研究。对于地方立法课题,每年都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给予经费支持,保障了研究项目的顺利开展。去年,我们首次申请到“双百”活动专项经费,为深入开展“双百”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

  近年来,我们立足法学会工作职责,在服务和参与法治江苏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建设的需要和中国法学会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这次座谈会精神,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在法治江苏建设实践中取得更大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大法治理论研究的力度。修订完善我省《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明确新时期我省法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全省法学会系统加强对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依托省社会科学院,联合省依法治省办成立地方法治建设研究会,及时研讨解决法治江苏建设中的热点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大参与法治实践的力度。深入实施“双百”报告会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治惠民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大法治人才培育的力度。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具有研究热情、勇于开拓创新的法治理论研究队伍。四是进一步加大推进市县法学会建设的力度。按照这次座谈会精神和市县法学会建设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市、县法学会组织建设,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为推动江苏地方科学民主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廉洁司法、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作出新的贡献。

  (本文系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江苏省法学会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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