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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疆座谈会

时间:2014-12-11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3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疆座谈会,旨在全疆上下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热潮,促进形成尊重宪法、崇尚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疆各项任务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

  座谈会上,新疆法学会会长肉孜·司马义、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新疆法学会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伟、新疆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新疆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白莉等7位代表在座谈会上先后发言,从不同角度谈了对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疆的理解和体会。

  张春贤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保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张春贤强调,新疆是一个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也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的地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弘扬宪法精神,可以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切实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可以增强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把宗教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可以增强各族群众的公民意识特别是权利义务意识,自觉维护公序良俗。

  张春贤强调,一定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必须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必须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局面。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座谈会。努尔·白克力、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车俊、韩勇、白志杰、熊选国、李学军、刘新齐、王永明、马明成、弯海川、乃依木·亚森、郭连山等领导出席座谈会,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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