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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2年学术研讨会在辽阳召开

时间:2012-11-27   来源:辽宁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近年来,各种危害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的犯罪案件数量急剧增加,食品、药品安全的诸多问题已引起人民的高度重视,究竟用怎样的手段来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成为都亟待执法者、立法者深入研究和探讨。11月23日,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在辽阳召开,主题为“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食品药品安全的刑法保障”。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孟宪华,辽阳市委副书记郭辉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凤鸣,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院国强和学术部主任出席会议,刑法学研究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共160余人参加会议。

  国长青在讲话中表示,刑法学研究会在孟会长的带领下,每年年会的主题都找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充分论证、研究,形成了一批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这次年会以“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食品药品安全的刑法保障”为主题,很贴合实际,食品安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领域的法治建设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长青强调,刑法作为保护食品安全最后防线,必须担当起责任,我们搞刑法学研究的同志责任重大,目前,单从我国刑法明文对食品安全的禁止性规定来看,现行法律法规略显单薄,无法适应当今社会越来越多地出现的各类新型食品安全问题;刑法对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所依据的食品安全标准已部分过时或无法同国际相关标准接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必须清醒地认识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希望研究会能够尽快组织起来,将这些成果转化应用到工作实践中,在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大胆做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此次年会专家学者围绕我国食品、药品犯罪的立法现状及完善,食品、药品犯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关于刑法中“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理解与适用,关于食品、药品鉴定方面的问题等四个方面展开了深入的探讨,相关研究成果将报送省委、省人大等有关部门。

  本次年会共收集到163篇论文,创历届年会之最,其中《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15篇论文获得一等奖。此外,在省公安厅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公安机关参与热情高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突破,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等六家单位获得大会“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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