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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省法学界“繁荣法学研究加强理论创新 服务经济社会”座谈会成功召开

时间:2012-10-11   来源:云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2年1月16日,新年伊始,由云南省法学会主办、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省法学界“繁荣法学研究,加强理论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座谈会在昆明理工大学新迎校区专家楼隆重召开,会议由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粤兴教授主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郭品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昆明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孙书行、院党委书记杨士龙教授、副院长齐虹丽教授、副院长周云副教授、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崇慧教授、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启梁教授、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郭友旭副教授等领导、专家和学者四十余人出席会议并就法学研究中的理论创新、服务经济社会问题建言献策。《法制日报》、和《云南法制报》等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

  郭品副会长首先对如何发挥法学研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了阐述。郭品副会长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法学研究的繁荣创造了良好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中央六中全会提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省委、省政府提出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而奋斗,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繁荣我省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省,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理论支撑,为社会稳定和谐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郭副会长从四个方面提出指导性建议:一是提升法学研究的意识——要有精品意识、规模意识、创新意识和反思意识,紧紧围绕孟书记在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坚定政治方向、把握时代脉搏、立足理论前沿、着眼政治实践的要求,大力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二是开阔法学研究的思维——要有开放的、系统的思维,既要承传本体,又要包涵支流,在法学和其他学科之间进行跨学科研究、在法学内部部门法之间形成相互支撑。三是注重法学研究的效用——克服不重视理论研究和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脱节两大误区,针对我省“桥头堡建设”、“民族文化强省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三大主题挖掘题材,深钻潜研,开拓创新,学以致用,为中心工作和现实斗争服务。四是加强法学研究的团队建设——要以包容务实的态度建设法学研究团队,特别是省内各大法学院要成为培养人才的阵地,出法学成果的基地,形成有云南特色、在全国有影响的流派,多出成果、多出亮点、多出人才,促进全省法学研究生机勃勃、生意盎然。

  孙书行副书记代表昆明理工大学对省法学会、其他院校专家、领导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对座谈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他表示,昆明理工大学法学学科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果,比如2011年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李婉琳撰写的《社会变迁中的法律-穆尔法人类学思想研究》荣获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三等奖,这是我省在这个高规格的大奖中首次获奖,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法学会的关心和各兄弟院校的支持,昆明理工大学对此深表感谢。

  云大法学院副院长王启梁教授在发言中幽默地批评了法学研究“头等舱化”、“西化”、“神话”和“封闭化”等四种不良倾向。昆工法学院院长曾粤兴教授在讲话中指出,考虑到法学经世致用的根本性质,法学研究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不能一味强调阳春白雪、更不能“自娱自乐”,要面向大众,在深入调查、思考的基础上推出一批浅显易懂、真正解决民生问题的科研作品,促进法学原理和服务社会的共同进步。昆工法学院杨士龙书记言简意赅地就环境法治和环境法研究中的疑难问题向与会代表进行了介绍,并代表学院表态,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一定要响应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号召,紧密团结在省法学会的周围。财大法学院院长高崇慧教授、民大法学院郭友旭副教授也分别对繁荣云南法学研究建言献策。昆工法学院其他学者贾凌教授、张鹤教授、周云、周建军、李婉琳、肖雯、王嘎利等教师以及博士生代表于涛、安柯颖也纷纷立足云南深入开展法学研究的切身感受以及对云南省法学会的领导、引导作用发表了各自观点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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