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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邕举办

时间:2013-06-19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

  6月6日,首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广西南宁隆重开幕。本届论坛会期一天半,主题为“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与法治保障”,旨在坚持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框架原则的前提下,深入研讨破解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方法和措施,为创新民族地区良法善治机制,用足用活党和国家关心支持民族地区各项方针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法学理论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会长彭祖意,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副巡视员李涛和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孙秀君等出席了论坛开幕式。

  出席论坛的有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西藏自治区法学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以及贵州省法学会、四川省法学会、青海省法学会、甘肃省法学会和海南省法学会等10个省区法学会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综治办主任陈延国,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高斌,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李先明、陈锋、戴红兵、陈伟雄、曹平、陈林杰、李珍刚以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温卡华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他向出席论坛的专家学者和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说,这次论坛的主题“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与法治保障”确立得好,符合党中央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部署,符合当前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需要,意义重大。

  温卡华说,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几十年来,我们各民族地区认真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实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实现了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共同营造了团结和谐的中华民族大家庭。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与时俱进健全和完善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法规也显得刻不容缓,尤其是在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原则框架内,积极探讨破解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方法和措施,不断创新民族地区的良法善治机制,为用足用活党和国家关心支持民族地区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显得尤为迫切。

  温卡华说,这次论坛聚合了许多国内资深专家学者,带来了很多学术成果,可谓精英荟萃,成果丰硕。这对我们广西来说是一次十分难得的学习机会。恳请各位专家学者对我区法学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多传授成功经验和做法,把广西法学会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论坛开幕式由彭祖意主持。该届论坛主要围绕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权方面,民族地区习惯法及民族地区的纠纷解决方面,民族地区立法方面,民族地区司法、执法方面,民族地区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民族地区宗教问题方面,民族地区教育、民族平等、民族律师方面,民族地区发展与法治关系方面等六个方面开展研究。论坛期间,对荣获首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优秀成果的86篇论文进行了颁奖颁奖。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教授作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主题讲座。有16位优秀论文作者代表作了专题发言。

  在闭幕式上,还举行了首届论坛承办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向下一届论坛接办方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的交接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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