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位置: 首页 》地方法学会 》综合报道
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在天津举行

时间:2014-11-06   来源:重庆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0月30日,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举行,来自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法学会领导、获奖论文代表、点评专家以及河北省法学会代表共80余人出席论坛,本届论坛以“全面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为主题,围绕“城市空气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研究”、“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法律对策研究”、“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法律对策研究”和“直辖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法治建设”四个分论题,对社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我市法学会会长余远牧率重庆代表团一行13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开幕式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做了题为《全面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报告,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侯佳儒做题为《加州大气污染治理的经验与借鉴》的分论题报告。北京、重庆、上海、天津四市法学会分别主持四个专题发言,我市获奖代表陈丹、王庆、马学林三位获奖作者代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江帆教授和行政法学院刘艺教授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法律对策研究”的专题发言进行了点评。 交流发言结束后,对本届论坛的获奖征文进行了表彰, 我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陈丹、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宗宇两人的论文《宅基地使用权的私权强化与裁判路径》获得一等奖。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亚林、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王庆两人的论文《专家参诉的反思与重构—基于环保审判中专家参诉的实证分析》,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助理检察员王长江的论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法律认定》获得二等奖。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东海的论文《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农民工犯罪的诱因与治理 ——以权利失衡为分析路径》,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助理石珍、丰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龚海南两人的论文《“环保禁止令”的提前介入与制度构造》,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李沁的论文《审视与完善:司法公开语境下的裁判文书公开》获得三等奖。王鸿擂、吕林等13名作者共8篇文章获得了优秀奖。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