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法学会 >  综合报道
2026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暨第二届绿色发展法治论坛在贵阳举办
时间:2026-07-22
来源:贵州省法学会
【 字体:

近日,2026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暨第二届绿色发展法治论坛在贵阳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贵州大学、贵州理工学院共同主办,由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省法学会绿色发展法治研究会、贵州理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共同承办。

来自全国6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北京、上海、重庆、广东、贵州等20余省的200余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加了本次论坛,聚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助力实现绿色转型、低碳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这一主题进行系统性阐释。

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以“统筹立改废释,推进《生态环境法典》配套制度建设”为题,从配套制度建设对法典落地实施的关键意义谈起,对配套立法需求进行类型化分析,结合以往法律实施配套推进的经验与教训,阐明配套立法时间窗口的重要性,提出配套制度建设的推进路径和重点领域的系统构想,建议建立动态评估与定期更新的长效机制,为法典配套制度体系建设提供整体性的理论框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高利红以“绿色低碳发展编适应性法治之引擎功能的体系化解释”为题,从绿色低碳发展编在国家发展转型和全球环境立法中的开创性地位谈起,剖析适应性法治兴起的法理逻辑及在法典的规范表现,并就监管范式转型等前沿问题分享前瞻性思考。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生态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于文轩以“《生态环境法典》的基本逻辑”为题,解析新发展理念对法典的统领意义,阐释发展与保护关系在法典中的深层体现,分析法典与单行法双法源关系的方法论定位,指出法典实现了从要素治理到系统治理的范式转换,探讨其对后续立法的指引价值,为整体把握法典的内在机理提供富有洞见的分析框架。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战略环境评价研究中心主任徐鹤教授以“环境治理视角的法典化跃迁:《生态环境法典》固废领域亮点分享”为题,从环境科学视角围绕固体废物治理的制度变革进行分享,剖析固废治理面临的形势与固废的资源属性,梳理法典在固废领域从单行法到法典化、从末端治理到全生命周期管控的制度突破,分析法典对循环利用产业的深远影响,并就技术标准衔接、责任认定等实施挑战予以展望,为跨学科理解法典提供有益参照。

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贵州大学学科学术带头人、贵州省法学会绿色发展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胡卫教授以“《生态环境法典》中注意义务的规范构造与体系诠释”为题,分析注意义务在司法实践与法典文本之间的“温差”,阐释注意义务在司法裁判、行政执法与合规管理中的复合功能,并就转化为可操作规范形态的路径提出构想,为法典的具体落实提供新的观察切口。

论坛设置四场平行分论坛,分别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中科学与法律的对话”“《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中的实务问题与经验分享”“《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理论诠释与实践拓展”“《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中的系统协同与机制创新”四大主题展开研讨。与会专家学者聚焦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过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从多维度提出兼具建设性的学术观点与制度优化方案。

本次论坛共收到全国十余个省市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投稿论文206篇,内容覆盖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环境司法保障等多个前沿领域。经专家组多轮严格评审,最终评选出优秀论文55篇,现场宣读了获奖名单。论坛汇集多方法治智力,赋能贵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践,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创建,围绕西部大开发机遇探索法治路径,为区域绿色转型提供法治支持。


编辑: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