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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法学会“三个三”工作法赋能基层矛盾治理
时间:2026-11-03
来源:贵州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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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法学会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联合县司法局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创新推行“三个三”工作法,建强调解队伍、规范调处机制、优化工作路径,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水平,促进荔波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建强三支队伍,夯实专业调解根基

荔波县整合治理资源,搭建专兼结合、全域覆盖调解体系,建强专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基层辅助调解力量三支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选聘老党员、寨老、村警等本土人员任专职调解员,实现乡镇、村居全覆盖;吸纳律师、法学会会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兼职调解员,专攻疑难复杂纠纷;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调动网格员、联户长、驻村队员等基层力量,常态化开展矛盾排查、前端疏导。目前全县建成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4个,储备调解专家20名,今年以来基层辅助力量调处矛盾纠纷500余起。

健全三项机制,筑牢规范调解体系

荔波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动矛盾调处工作提质增效。建立常态化研判机制,组织法治骨干、调解员、法学会会员定期会商研判,精准排查化解疑难纠纷、群体性矛盾隐患,从源头遏制矛盾升级。落实分级分类调处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整合综治、信访、法律服务等力量集中办公,实现纠纷统一受理、分类派案、分级处置。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出台调解员管理及纠纷化解奖补办法,将调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政策,常态化选树先进典型,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1013件,发放调解奖补10.2万元。

深化三类结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荔波县坚持调普融合,依托各类普法宣传载体,创新线上庭审旁听、案例释法模式,在调解中融入法治与道德教育,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坚持德法相融,严守依法调解底线,结合村规民约、公序良俗开展柔性调解,推动当事人自愿和解。坚持调服联合,健全“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联动模式,依托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阵地,由律师常态化值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一站式服务,攻坚重大疑难纠纷。今年以来,全县累计接待法律咨询524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9件,减免代理费34.5万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千余万元。


编辑: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