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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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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忠:在第七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大会上的发言

时间:2018-07-26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

  大家上午好。“与谈”还是第一次跟台湾学者交流的时候接触到的词汇,当时感觉很新鲜,但具体含义是什么,也没有细究。多年之后,才渐渐体会到,“与谈”就是参与谈话,它具有平等性,不同于我们大陆经常使用的‘评议’,它不是以权威人士的身份评头品足,而主要是就发言人所表达的主题,或附议,或补充,或拓展,或深化。

  今天会议主题之一是纪念,纪念两岸法学交流合作30周年。纪念非常有意义,纪念就是回顾、回忆,就是展开我们的历史,开启记忆的闸门,去回忆30年来法学交流合作的那些人、那些事。首先要由衷地表达对开启两岸法学交流合作的前辈们的崇高敬意。包括刚才谈到的章孝慈校长,在座的程家瑞教授、东吴大学的潘维大校长,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的陈光中校长等。1992年陈光中校长率领大陆法学家代表团参加第一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1993年东吴大学代表团来北京参加第二届学术研讨会。是他们的破冰之旅打开了两岸法学交流的大门,从此两岸法学交流日益活跃,日趋深化,虽然也经历过波折和坎坷。从两岸法学交流合作机构角度,要特别感谢东吴大学做出的杰出贡献。

  在东吴大学两岸交流的史志中,谈到了中国政法大学,第一届、第二届法学学术研讨会,是中国政法大学和东吴大学共同发起承办的,奠定了两岸法学交流的基础。有一次谈起两岸法学交流,应松年教授说,他在1992年之前,就组织过行政法学者的交流,这可以进一步挖掘梳理。中国政法大学培养了台湾在大陆的第一个法学博士,现在学校在台湾正式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台湾校友会(社团),今天会长赖文平先生就是以台湾校友会的名义参加会议的。据政法大学校友会统计,台湾校友会有120多位校友,其中3/4以上获得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博士学位,在两岸法学交流当中做出了自己的努力。梳理两岸法学交流合作的历史,可以看到,两岸交流从互访、互签协议,到落地实施,非常富有成效,表现了加强交流合作的强烈愿望。比如在法学教育交流合作方面,双方很快就实现了互相接受学生学习,包括授予学位。学术交流也不断丰富,从一开始综合性的学术会议到后来越精细化、越专业化的学科研讨会,比如应松年接受等开创的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已经有19届,王利明校长开创的民法典论坛已经有16届,还有公法圆桌论坛等等。新举办的学术论坛不断涌现,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的都有,这也是两岸学术交流合作更加深入的表现。

  成绩只能说明过去,绝不能说明现在,更不能说明将来。我们纪念两岸法学交流合作,更是为了展望未来。刚才几位先进总结了30年交流合作的经验,比如不畏艰难,坚定信念等,我非常认同。面向未来,我们仍然要坚定信念,不畏艰难,以中华文化为基础,更加深化和拓展两岸法学交流合作,为两岸共同的未来贡献更多的智识。期待两岸法学交流合作更加繁荣,两岸更加团结紧密,在一个中国基础上,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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