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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军:加强宣传工作 为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氛围

时间:2016-05-24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加强宣传工作

为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氛围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张苏军

  

  根据学会党组领导同志的授课分工,在这次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上,我负责讲一讲宣传工作。法学会的宣传工作主要包括法治宣传和新闻宣传两个方面,是法学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法学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加强和改进法学会的宣传工作,对于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法学法律界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就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学会宣传工作谈几点意见,同大家交流。

  一、扎实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中谋求更大作为

  全民普法工作已经开展了30年,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逐步提高、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了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也就是“七五”普法规划。不久前,4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案,标志着“七五”普法大幕正式开启。在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七五”普法规划同步启动实施,这说明,无论发展环境、条件、任务如何变化,良好的法治环境始终是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是法学会的基本职能之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特别是中国法学会七代会以来,我们认真履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有影响、有意义、有实效的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成为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的全国知名品牌。去年,我们完善了“双百”活动宣讲主题的专家集体备课制度,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法学会开展活动,全年共举办报告会2500余场,直接听众78万人次,“双百”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二是通过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加强了与各地普法、综治、教育、共青团等部门的合作,面向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和群众举办了一系列普法宣教、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联合帮教、心理咨询等活动,努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三是组织编写了《领导干部法治读本》《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丛书》等一批受到广泛欢迎的法治宣传教育读物,发表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及时反映了我国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果,主管主办的《中国法学》《中国法律年鉴》《民主与法制》周刊、时报、网站等日益成为有特色、有影响、有创新的重要法治宣传阵地。这些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有益实践,为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扩大法学会影响、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五”普法规划中明确的法治宣传教育的七项主要任务和三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与法学会工作密切相关。各级法学会要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为契机,切实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参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普法品牌为抓手,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案,都明确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与“双百”活动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普法对象方面高度契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各级法学会,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双百”活动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这两大普法品牌,广泛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充分利用“双百”活动这一平台,扎扎实实做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普法工作。“双百”活动是中国法学会与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司法部等六家单位共同创办的法治宣讲活动。今年是“双百”活动十周年。“双百”活动自2006年与“五五”普法规划同步实施,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十年来,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活动越办越好,影响越来越大,效果越来越明显,已经成为全国法治宣传领域的一面鲜亮旗帜,成为提升法学会凝聚力、影响力、号召力的一个重要品牌,也成为发现、培养、锻炼法学家队伍的重要平台。“双百”活动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不同于一般的法治宣传,也不是单纯的学术报告,而是传达、贯彻中央有关精神特别是法治领域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活动,对于我们弘扬法治精神、贯彻中央部署,意义重大。

  之前,“双百”活动主要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每年大约面向10个省推进,三年在全国轮一遍,主要面向中高级领导干部。新一届中国法学会领导根据形势的变化,经过研究决定,改变原有组织方式,由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协调指导、各省市“双百”活动组委会(主要是地方法学会)具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当前,开展“双百”活动面临着新的契机。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去年底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要完善学法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前不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重大契机。各级法学会一定要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双百”活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进各级党委和政府法治培训专题研讨班、学习班,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相关要求。各地组委会要按照3月31日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六部门《2016年“双百”活动指导意见》(会字﹝2016﹞20号)精神,结合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需求和法治建设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宣讲主题和授课人,落实时间、场次和听课人员。要抓住当前有利契机,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落实,把“双百”活动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特别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努力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在宣讲对象的把握上,一方面要面向省、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扎扎实实开展好“双百”活动,通过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好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另一方面,要面向未来,进一步加大“双百”活动进高校的力度,把“双百”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要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充分发挥“双百”活动这一普法平台的品牌效应,以开展“双百”活动为抓手,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最大限度地汇聚全党全国上下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智慧和力量。

  二是切实夯实青少年普法这一“重要基础”。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这一平台,根据青少年群体的特点,以青少年乐于接受的普法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活动,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各地方法学会在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中,结合实际,创新形式,积累了很好的经验。比如:北京市法学会推出的“法学法律专家基层公益行”系列活动,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公益行品牌;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报业集团合作,在“上海法治声音”和“上海法治报”公众微信平台上开设“法学会之声”专栏,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的图文、视频报道;天津市法学会、新疆法学会等举办模拟法庭校园行系列活动;广西法学会创建全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安徽省淮南市法学会推出法治动漫作品《豆娃说法》等等,都是结合本地实际、发挥优势资源、创新活动形式创建的既符合当地情况又符合青少年特点的品牌项目。

  这项活动是在教育部、司法部支持下,中国法学会和共青团中央创办的活动,自实施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各级法学会要加强与当地普法办、教育厅(局)、团委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工作合力;要与有关院校建立志愿者基层行活动长效工作机制,将志愿者基层行活动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动员和鼓励青年学生特别是法律专业学生参与进来,发挥积极作用;要在内容和方式上与“双百”和其他“普法教育”有所区别,紧紧围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这一主题,主要面向县级以下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面向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学生,面向企业、乡村和社区群众,面向青少年犯等特殊群体宣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提升他们的法治素养,增强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意识和能力;要因地制宜,强调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青年志愿者”和“基层群众”这两个重点群体,通过开展基层行活动,使基层群众受到法治教育,使青年志愿者在实践中进一步了解基层、民情和社情。

  (二)充分发挥研究会和基层法学会的优势,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研究会是法学会组织和推动法学研究的重要依托,中国法学会目前有57个全国性研究会,各级地方法学会还有几百个地方性的研究会。多年来,各级研究会积极参与立法咨询研究和论证工作,在咨政建言、参与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开展法学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这对于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我们鼓励中国法学会所属的研究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评价研究,积极参与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承接法治创建和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评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制度的研究,参与制定国家法治宣传教育法。各省级法学会也要积极组织所属研究会,加强对本地区法治创建、法治宣传教育的评价指标研究,参与地方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制定和修订,积极参与法治市县的建设,帮助党委政府“做法治体检”,找到基层法治工作的盲点。吉林在这方面做得很不错,形成了一些经验,对于发挥智库优势,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普法活动,是法学会参与法治宣传的一个重要形式,是基层法学会的重要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当前,从全国范围看,地市级法学会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法学会已经超过1600个,这是我们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力量,在“七五”普法规划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作为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市县区等基层法学会的优势在于会员大多具有丰富的法治工作实践经验,可以直接联系群众,可以“面对面”地开展群众工作,要把法治宣传工作作为发挥基层法学会作用的切入点,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扩大基层法学会自身影响力。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我们要进一步总结在法治宣传、法律普及方面的工作经验,找出工作差距,加强对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作为各级法学会常态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市县基层法学会,要牢牢树立“立足于基层、服务于群众”的理念,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提供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学校师生和法学法律志愿者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更好发挥法学会作为群众团体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文化是植根于内心的修养,对法治宣传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把法治建设建立在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之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七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近年来,一些地方法学会在这些方面做了许多探索和尝试,如哈尔滨市法学会的“社区法律诊所”、吉林省辽源市法学会的“法律专家服务站”、江苏省江阴市举办“法律书屋”等,值得很好地总结经验、普遍推广。

  各级法学会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立足地方工作实际,注重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融合发展,发挥法治文化的作用,把法治文化建设贯穿于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的各项工作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注重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人民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制作一些通俗易懂、短小精悍的普法艺术作品,培育法治文化精品佳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组织新闻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增强法学会工作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当今时代,舆论环境、媒体格局、传播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今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要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把握定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于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法学会的新闻宣传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法学会新闻宣传工作的第一位要求

  新闻宣传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新的时代条件下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48字方针:“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这48个字,概括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习总书记同时强调,要承担起这个职责使命,必须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中国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法学会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首要要求。坚持党性原则,要求法学会所属的媒体,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决不能发表同党中央不一致的声音,决不能为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严禁刊发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错误观点,严禁刊发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安全的报道,严禁刊发违反宪法法律规定的文章或者信息。各级法学会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使命担当,时刻绷紧政治方向这根弦,把好政治关,全面、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新闻宣传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关于舆论的导向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这五个“事关”,明白无误地宣示了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媒体的所有内容都有导向,报什么、不报什么、怎么报都包含着立场、观点、态度。事实上,不是只有中国的媒体强调导向,国外的媒体也讲导向,甚至要求比我们更严、做的比我们更巧。曾制作出韩版《爸爸去哪儿》、《我是歌手》的韩国金牌综艺制作人金荣希有个“二八原则”:不管什么综艺节目,都不能是纯娱乐,至少20%的内容必须是明确宣示主流价值观的。当红大片《美国队长3》从头到尾都在宣传“个人自由、反对专制”的美国主流意识形态。法学会新闻宣传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导向,始终把宣传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引导和管理,强化全面严格把关,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善于从全局出发把握定位是做好法学会新闻宣传工作的关键

  新闻宣传工作是法学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法学会事业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的重要保障。这些年来,中国法学会的新闻宣传工作认真履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工作成效明显。学会党组对这项工作也越来越重视,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闻宣传工作,比如,整合宣传工作力量,成立了宣传工作协调小组,着手加强新媒体整合。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与新形势下法学会肩负的新任务相比,仍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在服务决策、服务基层、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等方面不够及时主动;阵地意识还不够强,抓好法学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有效整合各种资源、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新闻宣传工作格局还未形成;法学会系统品牌活动的深度新闻宣传做得还不够,影响力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学会新闻宣传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准有力,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和法学会的中心工作谋划推进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放大法学会的声音,做到正面宣传更积极、政策解读更深入、舆论引导更有效,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法学法律界、服务基层群众。

  一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履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

  二是坚持面向法学法律界、面向社会、面向世界,宣传中央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部署和重大举措以及取得的新成就,提高引领社会思潮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互联网思维,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努力形成立体多样的现代传播体系。

  四是树立大新闻宣传的工作理念,加强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把新闻宣传工作同开展的业务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最近,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实施意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这是新形势下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水平、引领外宣事业创新发展的一面旗帜,关系国家形象,关系我国国际舆论话语权,关系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我们中国法学会的英文刊物、网站和外事活动以及沿海沿边法学会,要进一步增强对外宣传意识,用好文化阵地、用好出访舞台、用好智库交流渠道,以讲好中国故事为引领,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道路、法律制度,大力推动对外宣传工作理念、内容、渠道、方法、手段创新,不断增强对外宣传效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舆论支持和良好外部环境。

  (三)增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推动法学会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

  做好法学会的新闻宣传工作,必须要根据法学会的性质和职能定位,突出法学会的特点,发挥法学会的优势,着重增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通过扎扎实实的新闻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法学会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法学会事业的发展,提升法学会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一是用好媒体提升传播力。法学会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必须树立“借船出海、借梯登高”的意识,提高新闻宣传素养,增强同新闻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根据法学会新闻宣传工作的需要,一方面要运用好所属媒体,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的日常沟通和良性互动,特别是要加强与电视台法治频道、外宣频道,加强与主要网络媒体和重要门户网站的联系与协作。通过畅通联系渠道,增进相互理解,把这些媒体请进来,加强合作,主动“喂料”,请他们用记者的视角讲好法学会的故事,运用媒体支持、宣传法学会的工作。

  二是用好资源增强引导力。新媒体时代,良好的舆论环境对我们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指出,“要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新变化,提高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水平,推动政法舆论生态明显改善。”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会的宣传工作肩负着重要使命。要更好统筹法学法律界资源和社会资源,组织相关法学专家学者,针对国内国际法治热点事件,加强舆情研判,撰写理论文章,及时发出法学法律界的声音,改变“不敢、不愿、不善”发声的被动局面。

  三是用好作品扩大影响力。搞新闻宣传的同志都有这样一个感受,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没有别的路径可走,只能靠一篇篇叫好又叫座的新闻作品。好的报道多了,新闻宣传工作的影响力才能上去。我们法学会的新闻宣传工作,不能靠抽象说教,不能靠“一篇通稿打天下”。要根据法学会的工作实际,深挖有价值的新闻线索,用力用心创造精品力作,以微笑的面孔、生动的姿态“抓人”“感人”“动人”。要坚持提高内容质量,把握时、度、效,努力把我们的工作宣传出去,不断增强法学会在法学法律工作者中的动员力、号召力和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这是我们新闻宣传工作需要努力的方向。

  四是用好作风维护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闻舆论工作者要转作风改文风,俯下身、沉下心,察实情、说实话、动真情,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当今时代党需要什么样的舆论,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新闻作出了深刻回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推进法学会新闻宣传工作的发展,需要有好的精神状态、好的工作作风。法学会是群众团体,开展新闻宣传工作不要受到“机关化”“行政化”的影响,要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法学会职能定位,立足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一方面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中的宣传贯彻落实,一方面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准确地反映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客观真实地报道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为发挥法学会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作出我们宣传工作应有的努力。

  三、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加强宣传阵地和平台建设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形势发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学会的新闻宣传和法治宣传工作要随着形势发展而不断变化,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创新方法手段,加强顶层设计,整合宣传资源,加强宣传阵地和平台建设,切实增强工作效果。

  (一)过好互联网关

  互联网发明应用以来,新媒体经历了从无到有、普及率从低到高、影响力从小到大的过程。新媒体发展之快、覆盖之广超乎想象,其受众数、影响力正逐步超越传统媒体,成为重要的新闻舆论阵地。6月21日发布的《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6)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其中,90.1%的网民通过手机上网,93.5%的人平时通过手机获取新闻信息。 “人在哪里,宣传阵地就应该在哪里。”我们要适应这种新形势,加强以新媒体为重点的新闻宣传和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大力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互补,努力占领新闻传播的制高点,牢牢掌握宣传工作的主动权。

  一是坚持把网上新闻舆论工作作为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托中国法学会网,以法学专题论文库、法治人才库的建设为基础,积极搭建法学法律人才成长和成果宣传转化的网络载体,建设好“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网络家园”。大力整合和推动法学会互联网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充实编辑队伍,加强互联网宣传能力建设。坚持集成、共享、统一、协同原则,重点加强信息采编和技术力量的整合,集中力量建设4至5个定位清晰、功能明确、特色鲜明、运行规范的法学、法律类网站,逐步形成以中国法学会官方网站为核心,以学术网站、新闻网站、调解网站、英文网站为基础的中国法学会网站群,提高网上宣传的影响力。

  二是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在不久前召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要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各级法学会要进一步增强阵地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使用和管理制度体制。加强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加强典型事例、议题设置、新闻评论、网评队伍等引导机制的探索和应用,加强政策解读、权威发布、法治聚焦等网络专题栏目的开发和完善,构建立体化的网上舆论引导体系,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三是加强法学会系统跨媒体信息整合工作。对各地方法学会和研究会网站在关键栏目和内容方面统一原则要求,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建立法学会系统统一的新媒体信息采发平台,推进数据智能化管理和信息共享管理,提升信息传播效率,实现信息的“统一生成、按需组合,分别发布、多元传播”,逐步形成法学会系统新媒体新闻报道联动机制和强大规模优势。

  四是创新宣传内容,不断提升能力水平。当前,社会受众的需求越来越多,参与意识越来越强,思想观念越来越多元。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过去单向、被动接受内容的“受众”变成了“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对内容的选择性阅读、转发、评论等来发声。没有优质内容就没有吸引力,就没有竞争力。一要坚持做强内容,把传统媒体的“稳”与“准”和新媒体的“快”与“活”结合起来,积极开发适应于报刊、网站、“三微一端”等不同传播平台的内容产品,同时坚持运用新媒体延伸工作手臂、拓展传播渠道。二要强化受众意识,增强工作针对性。今天的受众日益呈现分众化、差异化态势。好的思想、观点、内容,需要通过生动的形式、多样的手段来表达。我们要学会提升标题的吸引力,但同时注意避免做标题党。就在4月30日,营业税改增值税全面推开前夕,国务院手机客户端推送了一条“营改增”的新闻信息,题目叫做“今天,邀你参加营业税欢送会”,这个题目既准确地表达出了营业税即将退出历史舞台这个事实,又很能抓人眼球,让人想接受邀请。三要强化效果意识,树立有效阅读的理念。群众感受不好,再多的报道也是自娱自乐;社会共识不强,再大的声音也是自说自话。要遵循传播规律,适应大众碎片化阅读习惯,充分运用图形、动漫、表格等形式,使得宣传内容简明、醒目、生动、有趣,努力让每一个点击量都成为实实在在的有效阅读。

  (二)加强宣传平台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宣传思想工作的条件已大不一样,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创新。法学会宣传工作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永恒主题,创新工作理念,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传播效应。

  一是加强法学会所属媒体建设。发挥《中国法学》在理论界的权威引领作用,配合中国法学会中心工作,刊发中国法学家论坛、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重要学术活动的优秀成果,进一步提高这些活动在法学法律界的影响和地位。努力发挥《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法学会宣传主渠道作用,加强对重大新闻选题策划的引领和把握,深入基层报道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建立新闻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报刊质量,不断提升报刊网的影响力和社会沟通力。进一步提高《中国法律年鉴》编辑质量,丰富编辑内容,确保数据翔实,系统、全面地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和取得的成就。支持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订阅《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时报、《中国法学》《中国法律年鉴》,扩大其在法学会系统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法学会系统媒体建设,鼓励、支持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办好公开出版发行及内部出版的法学类刊物,努力办成各自领域中传播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质、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宣传阵地和信息工作平台。

  二是完善论坛工作机制,推动论坛组织工作与宣传信息工作一体部署、共同推进。充分发挥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法学创新讲坛等的思想引领作用,提升论坛的水平、实效和影响力。加强对“地方6+1法治论坛”的规划和指导,找准定位、办出特色、形成品牌;要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特色,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多出研究成果、增强社会效益。

  三是提升品牌活动影响力。充分发挥“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法治文化基层行、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等品牌活动的示范效应和宣传教育作用,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组织专家学者参与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门教材的编写和与之相配套的动漫作品的制作,抓住“国家宪法日”、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就等重要契机开展宣传活动,努力做好常态化各项工作,并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新途径、新载体。

  (三)创新机制体制

  改革创新是群团工作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形势和任务发生了变化,法学会自身也发生了变化,宣传工作机制、手段和方法就要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要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宣传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宣传信息工作协同合作机制,构建形成由会领导牵头抓总、负责宣传信息工作的部门统筹协调、其他部门积极参与、各种资源有效整合、齐抓共管的大宣传工作格局;二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建立重大问题分析研判和重大任务协调指导机制,加强法学会系统内部之间、法学会系统与政法实务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引导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跟随主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合、多方联动、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和整体效应,最大限度地提升法学会系统的影响力;三要完善重大法学研究成果和重大活动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与中央级媒体及知名网站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合办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刊发相关报道、共同举办活动等方式,实现重大新闻事件宣传、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宣传的机制化。

  制度管长远,带有根本性。经中国法学会党组研究,当前,学会有关部门正在起草制订《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信息工作的意见》,对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一是建立健全宣传信息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实现法学会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二是统一信息报送渠道,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明确1至2名政治强、通法律、懂宣传的同志为信息联络通讯员,具体负责对中国法学会信息报送和相关刊物、网站的组稿工作;三是落实审读制度,严格把好稿件签发关;逐步完善报刊年审、从业人员年审、宣传工作通报、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通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宣传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四是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做好法学会音像、图书、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形成新闻宣传数据库。

  同志们,做好法学会的宣传工作,既是我们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加强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实现法学会事业新发展的现实需要。希望同志们抓住这次培训机会,认真思考,深入交流,互相启发,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进一步推动工作的方式方法,把法学会的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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