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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吉大商法高端论坛”在吉林大学举行

时间:2017-09-27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9月16日,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吉大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首届吉大商法高端论坛”在吉林大学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山大学、烟台大学、华北电力大学、辽宁大学、黑龙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东北师范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春仲裁委及吉林大学等30多家高校、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共同就后民法总则时代商法通则的必要性、商法通则的理念和立法架构、商事特别法研究3个议题深入进行了研讨与交流。

  论坛分开幕式、3个单元研讨和闭幕总结5个环节。在3个单元研讨中,共有17位专家学者发言,12位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工作者作了与谈。

  论坛开幕式由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于莹教授主持。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徐卫东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他说,本次论坛以商法通则的立法为主题,得到了国内各高校知名学者的积极响应。参与本次论坛的既有老一辈大家,也有中青年骨干和青年学者。希望论坛能继续得到各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吉林大学商法学教育和研究担负着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责任,需要各位专家学者的持续支持,共同为推动商事立法贡献力量。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致辞。他首先代表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对本次论坛成功举办表示祝贺。他指出,商法通则的制定是民商法学界热议的焦点,民商分立还是合一是各国立法过程中必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当下在民法总则即将实施的大背景下,在民法典中一并解决商事法律问题是不切实际的,商法需另作安排。他说,中国法学会张文显副会长曾经指出,民法和商法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商法通则的立法既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又要形成整个社会的高度认可和共识。今天的论坛是我们解决问题、分析问题、形成共识的第一步。商法通则的制定是这一代商法学者崇高的事业,也是我们商法学者的宏大理想。历史把这样的责任压到了我们的肩上,我们要为实现这一目标一起努力奋斗。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致辞。他首先对各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表示热烈欢迎。他说,吉林大学法学院自1948年建院以来法学教育从未中断过,延续着中国法学教育的血脉。吉林大学注重基础理论教育,把根植中国特色与拥抱现代司法大数据科技作为迈向一流院校的重要坚守,各位的到来是对吉林大学法学院历史的认同和未来的期待。民法典的出台指日可待,代表了执政党和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庄严承诺。本次论坛对商法通则构建的探讨,体现了商法学者在现今时代背景下的责任与担当。人类文明不会终结于西方文明,如何在党的领导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下作出符合中国实践的商事立法贡献,是重要的议题。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分重视商法学科,会一如既往支持商法学的发展。

  第一单元的主题是“后《民法总则》时代商法通则的必要性”。赵旭东教授和和徐卫东教授共同主持本单元。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赵万一教授就商法和民法的立法理念和思维方式、承载的内容、商法的法律责任规则体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建伟教授就制定形式意义上独立的商法的必要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王建文教授就商法通则制定的必要性与共识,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曹兴权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徐晓副教授就制定商法通则的必要性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季奎明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胡晓静副教授分别从法典编纂的必然性与偶然性、民法规则的供给不足、金融商法实践等方面,结合5个发言进行了与谈。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商法通则的理念和立法架构”。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和于莹教授共同主持。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周林彬教授就商事立法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关系、制定商法通则的导向、商法通则制定的可行性,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蒋大兴教授就商法通则的实践需求与规则空间,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梁上上教授就“公司正义”,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烟台大学法学院姜一春教授就商事通则制定的政治需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王涌教授就制定商法通则面对的问题发表了意见,辽宁大学法学院曹锦秋教授,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强律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李广军庭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温双阁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祝杰副教授从商法教学、商事思维的审判实践、英美公司法比较及营业权保护等方面,结合5个发言进行了与谈。

  第三单元的主题是“商事特别法研究”。由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石少侠教授和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大学法学院傅穹教授共同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耿利航教授就营业自由的商法思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陈景善教授就日本商法典的发展对我国制定商法通则的启示,吉林大学法学院孙良国教授就大数据时代下商法通则的思维、体系和内容,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齐明教授就商事通则与破产法的关系看制定商事通则的必要性,吉林大学法学院潘红艳副教授就商法通则的主体、行为、商事登记等问题发表了意见。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赵吟副教授、吉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甲夫律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师郭海峰、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邢丹就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等方面,结合5个发言进行了与谈。主持人傅穹教授就商事立法中的声音、前见和感悟,石少侠教授就商法通则立法应注意的问题和途径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徐卫东教授作论坛闭幕总结。他指出,本次论坛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很有理论深度和高度,对未来学术发展提出了战略性的目标,也提出了近期任务,达到了论坛的预期目标。本次论坛也留下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对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商法学研究发展有很大触动,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商法学研究将在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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