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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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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在镇(街道)设立会员联络组进一步完善法学会组织体系

时间:2019-09-04   来源:  责任编辑:yyx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法学会改革方案》关于“加强法学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探索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会员集中的单位设立会员联络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学会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广大法学会员,近日,潍坊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下发了《关于在镇(街道)设立会员联络组的通知》,在全市镇(街道)设立会员联络组,进一步完善法学会组织体系。

  《通知》明确会员联络组的职责是:加强本辖区法学会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引领本辖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法学研究,开展法律咨询,推进法治潍坊建设;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单位和群众之中,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及时收集上报维稳法治信息情报、涉法涉稳舆情信息等;参与本辖区法治宣传、法学教育、法学培训等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组织推荐本辖区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法治环境;做好本辖区的法学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反映本辖区广大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完成市、县法学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要求,10月底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各镇(街道)均要设立会员联络组,并明确1名联络组负责人,联络组负责人原则上由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担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工)委政法委、法学会把在镇(街道)设立会员联络组提上工作日程,提出具体方案,研究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设立并正常开展工作。镇(街道)会员联络组负责人明确为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法学会常务理事。同时,把镇(街道)会员联络组负责人培训工作一并纳入政法委及法学会干部培训计划,同步培训,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水平。二是跟进督导检查。各地党(工)委政法委、法学会加强对镇(街道)设立会员联络组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现场点评、交流观摩等方式,督促镇(街道)设立会员联络组,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会员联络组的规范化建设。镇(街道)会员联络组设立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三是指导开展工作。各地法学会指导各镇(街道)会员联络组认真学习《中国法学会章程》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法学会工作的文件精神,明确会员联络组工作职责,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工作。对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协调解决,确保把镇(街道)会员联络组打造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广大法学会员的新的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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