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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到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调研

时间:2014-07-16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dmin

        2014年7月11日上午,根据会领导的指示,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及张涛处长、刘海燕副处长一行三人,拜访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李勇副局长,就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登记注册和研究会管理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

        2006年,根据国务院的授权,中国法学会成为全国涉法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此后,原来由司法部主管的10个法学社会团体移交给了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所属的多数研究会按照要求,陆陆续续召开了登记注册前的会员(代表)大会。迄今为止,民政部正式批复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登记成为法人的为廉政法制研究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海峡两岸法学交流研究会等3个研究会。如何加快研究会的注册登记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和管理研究会,向民政部了解相关政策、存在的障碍并交流探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是非常有必要的。

        李仕春主任介绍了中国法学会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中国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其中,学术团体是中国法学会与中央直管的其他21个群团的主要区别之一。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和学会党组半年来连续组织召开了10场研究会工作汇报会议,听取了20个研究会的工作汇报,对各研究会存在的困难给予了尽可能的支持,对研究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年4月29日,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中国法学会加强研究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与此同时,王乐泉会长积极向中央领导汇报工作并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从今年开始,中央财政加大了对研究会服务管理和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定于7月16—17日召开的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座谈会,王乐泉会长从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高度,就研究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作出部署;陈冀平书记将就中国法学会如何更好地服务管理研究会提出切实有效的举措;会议还将讨论研究会评估办法、研究会经费支持管理办法和研究会换届工作细则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王乐泉会长表示,中国法学会要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大力推进研究会建设,力争使研究会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李仕春主任在对上述工作向李勇副局长做了汇报之后,就法学社团的登记注册和服务管理主要请教了以下几个问题:1.国务院、民政部对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到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大政策怎样?2.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到民政部登记注册在工作中存在什么问题,应当如何推进注册登记工作?3.中国法学会应当如何管理、服务研究会?4.分支机构如何管理?5.对研究会创收有什么限制?李勇副局长对上述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中午12点20分,座谈在良好的气氛中结束。李仕春主任表示,将把座谈的内容第一时间向学会领导汇报;希望加强工作联系,对我会研究会登记注册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导和支持;邀请民间组织管理局领导出席即将举办的“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李勇副局长很重视,但因时间冲突不能参加)。特别是,李勇副局长对李仕春主任提交的《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非常重视,认为这个文件非常好,“于公于私”都希望能看到类似的文件。本次座谈虽然时间很紧,但结果令人振奋,许多不了解的情况搞清楚了,许多过去疑惑的问题有了答案,许多工作程序上的问题得以理清。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作为全国性社团管理单位的工作部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作为全国法学社团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部门,双方在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登记的必要性和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管理方面进行了沟通,为下一步推进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发展、做好具体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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