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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中国人权文明

时间:2022-07-08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任编辑:编辑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中国人权文明

张文显


民主、法治和人权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主要支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许多原创性贡献不仅集中体现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而且生动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和人权的重要论述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和人权的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为我们深入研究民主和人权问题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

  

  一、民主与人权息息相关

  民主和人权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第一,民主和人权都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都是人类的共同追求。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的重要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民主和人权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探求人民自由解放和当家作主的道路,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不懈努力。

  第二,民主是一种重要人权,即人们常说的“民主权利”。人民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这本身就是一项具有决定性、基础性、综合性的人权。我国宪法不仅在序言中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成为国家主人的历史变革,而且在第一章“总纲”和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系统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政治权利和自由。例如,“总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第四条)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第四十一条)

  第三,民主是人权的前提。从历史上看,各国人民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和宪法制度之后,才为人权和人权发展构筑民主政治基础。在我国,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政治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才有了真正的独立、自由、尊严、生存、幸福等基本人权。

  第四,民主是人权的重要保障。民主不仅自身是重要人权,它也是实现其他人权和公民权利的重要保障。一个没有真实民主的国家不可能有真正的人权。一个民主制度已经衰败的国家没有资格奢谈民主,更无资格奢谈人权。在这个意义可以说,无民主,即无人权;民主兴则人权兴,民主衰则人权败。在民主人权问题上,“东盛西衰”局面正是这一逻辑的展现,恰如在国家治理上的“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所形成的鲜明对比。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发展和保障人权的制度创新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没有人民的幸福美好生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民主成为人民美好生活新需要新期待的第一要素。顺应人民对更加广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民主的美好期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些论述已经展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质内容。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明确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2021年10月,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将“全过程的民主”提法提炼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科学概念,并对这一概念的内涵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刻的论述,强调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价值理念和检验标准,我们既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既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既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既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的运行是不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的监督和制约。

  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创新的理念、制度和实践发展了包括人权在内的政治文明,使中国人民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和实践中充分体验作为人权主体的地位和价值。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体现对人民民主权利的尊重和保障。与单纯的投票民主形成鲜明对比,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把民主作为一个“数字游戏”,把人民的民主权利置于一个“是(赞同)”或“否(反对)”的冰冷计算之中,而是让人民意见充分表达出来、人民意志真实表现出来。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无疑是对民主权利的戏弄和践踏。这一点连资产阶级思想家卢梭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说,人民“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的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①。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做到了让人民当家作主,依法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和自由。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了民主权利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拓展了中国特色民主权利实践。以民主协商(协商民主)为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②“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③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行使政治权利、促进对话沟通和社会共识,尊重少数群体的权利,使不同社会利益群体、阶层都能有平等的机会和渠道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弥补选举民主制度缺陷。协商民主让党的政策更加完善、国家立法更有质量、中国之治更有实效。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内,协商民主已经发展成为一项与投票民主同样重要的民主权利,丰富了中国特色人权体系。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夯实了民主权利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方位全领域民主,它把执政党的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和社会民主更加紧密地联结在一起、贯通在一起,以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拓展社会民主、推进基层民主,夯实了民主权利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进一步健全了人权体系格局。

  第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引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将推进人权事业发展进步。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力地拓展了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全领域发展,把人权落实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网络等各个领域,体现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网络文明各个形态中,既不断发展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丰富生存权、发展权、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又促进环境权、安全权、数据权、数字人权等新兴人权的成熟,形成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的人权体系,创造出人权文明新形态。

  

  三、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引领中国人权文明进步

  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国际国内重要场合反复明确强调:“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④“和平与发展是我们的共同事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共同理想,民主自由是我们的共同追求。”⑤“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创世界美好未来。”⑥“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观,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⑦在这些重要论述中,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鲜明地把民主作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核心要素,顺应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趋向,体现了全人类的民主价值。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发出了当今世界民主的最强音。“全人类共同价值”概念和“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命题的提出,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了深厚的价值基础,也为推进人类社会民主现代化注入了强劲的价值动能,必将引领人权现代化迈向新道路。

  民主更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中国共产党建党之初,就在自己的党纲中提出建设统一、独立、和平、民主的共和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全民族抗战的关键时期,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新党章提出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分别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章”“入宪”,并进一步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可见,民主始终是我们党坚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并且愈发闪耀出夺目的光彩、绽放出澎湃的活力。

  民主是全人类共同价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而全过程人民民主则是全人类共同价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最具现代性先进性的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犹如一面鲜红的旗帜引领政治文明的发展进步,创造了政治文明发展的新道路。站在人类政治文明新的历史方位,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思维范式观察全球人权,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人权和民主一样,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不是那些所谓的“民主精英”“人权斗士”的发明,各国人民有权选择符合自己国情和历史文化的人权发展道路,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把自己的人权观念作为衡量世界人权的标准,把自己的人权制度强加于人类社会。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衡量尺度,我们可以更加自信地说,中国特色人权制度有效地保障人民享有广泛、充实、真切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有效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以及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幸福安宁等人间奇迹,维护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尊严和福祉。

  

  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制度优势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权事业行稳致远

  人民民主和人权不仅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得到实现,而且需要得到法治的规范和保障。民主必然和法治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现代政治文明的密码就在于民主与法治的珠联璧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必然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人权法治保障制度机制,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系统完备的高质量法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激活制度之源、筑牢制度之基。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⑧。“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方面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在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探索实践和发展完善,我国形成了一整套符合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并且是以宪法法律、党章党规、政协章程等为载体予以定型和巩固。首先是坚持和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程中,我们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不断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同时,我们坚定不移地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有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网络等方面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上来。我们坚持依法保障人权,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各个链条,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焕发出勃勃生机。

  纵观人类历史,民主和人权事业的发展始终是一个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朝着人类政治文明的大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和法治道路,走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我们一定能够实现更高水平的民主、更高质量的人权、更具效能的法治。

  

  作者: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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