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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上走前列作示范

时间:2024-03-13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任编辑:cche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上走前列作示范

易炼红


  “枫桥经验”是浙江的一张“金名片”,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传家宝”,是常学常新的“活教材”。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并出席杭州亚运会开幕式,赋予浙江“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者”新定位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新使命,并专程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11月6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京召开。会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时,勉励大家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这些都为我们更好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自觉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的使命担当

  “枫桥经验”诞生于浙江诸暨,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全面创新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枫桥经验”高度重视,先后发表有关重要讲话和文章41次,根据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出现的新特点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新情况,聚焦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明确指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系统提出“四个必须”重要要求,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孕育发展提供了“源头活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推动“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变革中丰富发展,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在学深悟透、笃信笃行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

  一是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明确提出“大平安”理念,把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摆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来谋划推进,强调“富裕与安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致富与治安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①。这深刻启示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中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切实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是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立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真挚深厚的为民情怀,从提出之初就把富民、安民、乐民、康民作为基本目标。可以说,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基本点,是其历久弥新的生命线。这深刻启示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把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贯穿始终的价值追求,不断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走好走实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三是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要义,始终坚持治本抓源强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防群治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枫桥创造的基层治理经验”②;要“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碰头叠加、蔓延升级”③。这深刻启示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战略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完善群众诉求闭环解决机制,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特色,始终坚持系统治理提质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枫桥经验’发展到今天,最重要的成果和最鲜明的特色就是实现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统一”④。这深刻启示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的能力,持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实现“三治融合”,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五是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升华路径,始终坚持守正创新不停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宽容品格,是我们民族所追求的一种文化理念”⑤;要“最大限度消解社会戾气,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⑥。可以说,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而且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两个结合”在法治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典范。这深刻启示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治理元素有机融合,不断探索具有浙江文化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成果,更好体现时代要求。

  

  二、聚焦“群众唱主角、干部来引导、德法加智治、有事当地了”,加快探索新时代基层治理的善治之路

  这些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浙江在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破解了“成长的烦恼”,打造了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基层治理现代化标志性成果,走出了一条发展与稳定并行、致富与治安并举、经济与社会并进的新路,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从90.8%上升到98.88%,浙江也被公认为是最安全、最公平、最具活力的省份之一。

  一是突出“群众唱主角”,迈出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坚实步伐。我们始终坚持贯彻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创新基层民主协商平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发展村务监督、“村民说事”、“民主恳谈”等做法,积极构建群众参与决策、参与治理的常态机制。健全社会协同机制,调动城乡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积极性,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独特优势,发挥好法学会、律师协会专业优势,打造“武林大妈”“乌镇管家”“国际老娘舅”等特色品牌,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建强为民服务平台,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构建“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治理的直接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坚定支持者。截至目前,浙江省现有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1.49万家,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1.86万家,在乡镇(街道)备案管理的社会组织24.35万家,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全省有300多万志愿者参与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突出“干部来引导”,掌握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工作主动。我们持续强化党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把基层党建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创新探索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员活动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机制,推广运用“党建+市域治理”“党建+网格”“党建+流动人口管理”等做法。推动服务管理触角向基层延伸,从社会治安领域扩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领域,创新探索城市版“枫桥经验”、海上“枫桥经验”、网上“枫桥经验”等。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公文转着办”为“就地马上办”,及时了解掌握群众诉求,听民情、察民意,全心全意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形成“领导干部下去多了、信访群众上来少了”的良好局面。

  三是突出“德法加智治”,激活了基层治理变革重塑的强劲动能。我们坚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智治为支撑,多措联动、多管齐下,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积极营造和睦向善风尚,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传承“和合”文化,用“和为贵”引导和睦相处、合群济众、崇德向善,在全社会弘扬新风正气。着力塑造尊法守法氛围,率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创新构建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群众诉求的闭环体系,深入实施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实现农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作用,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并举,深入推进全域数字法院、数字检察、“公安大脑”、数字司法行政等建设,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打造雪亮工程、“移动微法院”、“浙江解纷码”、反电诈等一批实战实效应用,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持续提升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截至目前,浙江省9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社会治理中心,建强8.5万个网格、45万个微网格,各类矛盾纠纷办结率达92.97%。

  四是突出“有事当地了”,筑牢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第一防线。我们坚持关口前移、就地化解,努力做到从苗头中发现隐患、从前兆中洞察趋势。坚持防范在先,推动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完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落实“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建立完善“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的“四先四早”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施策,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构建“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一体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力量下沉,建立健全权利与义务统一、风险与责任关联、激励与惩戒并重的社会治理责任体系,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有效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浙江省各级法院收案数逐年稳步下降,2023年全省万人成讼率下降至72.4。

  这些年的探索实践,让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马克思主义治理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治理智慧有机结合,推动基层治理实现理念、制度、机制、政策、工作的全面跃升,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萌发和实践的鲜活例证,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有力印证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三、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上示范先行、走在前列

  站在新的起点、直面新的形势、肩负新的使命,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相关意见,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导向,更加注重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深入研判各类矛盾纠纷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持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构筑完善大平安、大治理格局。特别是践行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持续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各项决策和行政行为遵循规律、切合实际、符合规范。

  二是坚持就地解决矛盾的目标导向,更加注重推动基层治理高效协同。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加强矛盾纠纷警源、访源、诉源“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理念,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结合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迭代升级“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化解”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特别是持续深化数字法治改革,加快建设矛盾纠纷数据全量库,迭代完善“浙江解纷码”等应用,构建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信访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线上闭环链路,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精准性、有效性。

  三是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导向,更加注重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结合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开展县乡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推开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试点,规范各类解纷手段的衔接方式,完善有关解纷手段的司法确认程序,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做到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推动全民守法,在推动全民守法中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以信访工作现代化、法治化两大试点为契机,加快打造“大信访”法治化工作体系,扎实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等专项工作,切实把《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到位。

  四是坚持充分激发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的创新导向,更加注重打造富有特色的基层治理新品牌。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着力扩大群众参与,发扬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基层成功经验,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城市社区、海岛渔区、网络社会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汇聚起携手参与基层治理的磅礴力量。特别是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浙江精神,持续挖掘、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理智慧,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浙江深厚文化底蕴特别是当地独特的文化有机结合、融合升华,推进“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打造更多基层治理特色载体和创新品牌。

  五是坚持大抓基层、打牢基础的工作导向,更加注重城乡基层一体推进。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坚持全省“一盘棋”,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强化村居(社区)网格底座功能,做实乡镇(街道)层面平安法治、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县级社会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提升“两手过硬”和“十指弹琴”能力。特别是持续迭代“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共享法庭、“枫桥式检察室”、“枫桥式司法所”等建设,推动市、县公安机关警力向派出所下沉、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司法资源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全面充实基层一线特别是乡镇(街道)的平安、法治力量。

  作者: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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