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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法学会开创法学研究工作新局面纪实

时间:2012-10-30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青海省法学会于1983年10月成立,为青海省司法厅代管的正县级机构,青海省委政法委对其实施政治领导。青海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是2007年8月召开的。2011年3月,根据青海省委建议,青海省法学会召开了六届三次理事会,调整选举原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刘晓为会长,副会长由政法各部门、法律院校等相关单位的11位领导兼任,理事会由48人组成,常务理事26人,学术委员会11人。

  青海省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省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重要力量。

  青海省法学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青海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立足青海、研究青海、服务青海”为宗旨,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省,促进青海“四个发展”和“两新”目标“三区”战略的实施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支持。

  “对青海省法学会的工作,省委、省政府是肯定的,也是满意的。”这是青海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王建军在前不久举办的第二届“青海省优秀法学家”表彰暨2012年“双百”法治宣讲报告会的讲话中对省法学会给予的评价。

  作为青海省一级社科学会,党的十七大以来,青海省法学会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参与地方立法、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拓展对外交流、完善组织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进依法治省、促进法学研究作出了积极贡献。

  ■课题研究逐年递增

  【关键词句】 确立研究课题144项,已结项124项

  在过去的五年里,青海省法学会紧紧围绕省委、青海省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抓住改善民生、生态立省、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青海实现“四个发展”等热点、难点、焦点法律问题开展研究,注重突出应用对策性,取得了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成果。

  课题申报、立项、结项逐年递增。五年来,共确立立项研究课题144项,已结项124项。其中,资助类课题57项,占课题立项数额的46%,资助金额近二十万元,自筹类课题67项。一些研究课题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学会先后对6人7项专著给予资助奖励2.2万元,有力激发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潜心法学研究的积极性。

  ■“ 智库 ”作用日益凸显

  【关键词句】 推动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法治要报》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

  五年来,青海省法学会编辑出版法学成果集《西海法学论丛》9部;举办或参与循环经济论坛、社会管理创新与民主法治建设等各类研讨会、座谈会22次,征集论文四百余篇,获奖188篇;编印《青海法学》季刊23期,刊登工作指导、司法实践和研究成果等各类文章四百六十余篇;创办编发《法治要报》31期呈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部门决策参考,先后有4期得到强卫书记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编发《法学会工作动态》七十余期,刊登信息动态四百二十余条;参与青海地方立法论证、咨询活动89次,提出修改建议796条,“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得到发挥。

  ■扶持优秀人才成长

  【关键词句】 打造优秀法学家品牌,激励法学人才健康成长

  关注并扶持优秀人才成长是促进法学研究的根本。五年来,青海省法学会注重优秀人才的扶持,一大批中青年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脱颖而出。前不久对第二届“青海省优秀法学家”荣誉称号的获得者王立明、王佐龙和朱雅频进行了表彰,青海省委副书记、青海省委政法委书记王建军出席表彰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法学理论,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省,促进青海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科学论证疑难案件

  【关键词句】 6名法学专家被聘为“清积案、化信访”专项活动案件评查员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省委政法委从2010年开始,结合“清积案、化信访”专项活动,在青海省政法机关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案件评查活动,青海省法学会推荐的6名法学专家被聘为案件评查员,对部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进行科学论证和案件评查,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提供参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省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法治宣讲形式多样

  【关键词句】 举办“双百”法治宣讲三十余场

  法治宣讲是法学会的一项基本职能。近年来,青海省法学会组织法学专家开展的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成效显现。

  在青海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双百”法治宣讲三十余场(次),在敏感时期、敏感时段组织开展藏汉双语法治讲座8场,在政法系统和法学法律界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4场,邀请北京知名法学专家来青作法治报告两场,数万人聆听了讲座;参与承办了5届青海“社会科学普及周”系列活动,发放各类法治读物十万余份(册),开展义务法律咨询近千人(次);与团省委联合举办“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两万余份;开通并改版“青海法学网”,为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搭建平台,扩大社会影响力。

  ■学术交流不断扩大

  【关键词句】 6次选派代表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赴外学习考察

  学术交流是拓展视野、促进发展的一大途径。近几年青海省法学会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术交流影响不断扩大。与北京市法学会达成友好合作协议;组织会员赴江苏、浙江等省开展学习考察活动4次;北京、上海等12省市法学会或法学团体来省法学会会开展考察交流活动;首次组团赴欧洲进行公务学习,并6次选派代表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赴外学习考察任务,进一步加深了与国内外各法学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会员管理日趋规范

  【关键词句】 现有个人会员727人,团体会员16家

  五年来,青海省法学会 以我省法学科研院所、政法部门为重点,积极吸引发展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法学会会员,进一步壮大会员队伍,扩大法学研究力量。现有个人会员727人,团体会员16家。同时注重会员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定期不定期召开会员联络组负责人会议和会员管理工作会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会员发展管理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新举措,不断提高会员工作的总体水平。

  ■极力打造“四型”机关

  【关键词句】 制定细化十余项工作流程图

  加强自身建设是个人、单位、团体与时俱进的根本所在。多年来,青海省法学会注重会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了法学会机关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先后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青海省法学学术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完善了法学会财务管理、岗位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定细化了《青海省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等十余项工作流程图,出台了《青海省法学会“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新形势下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青海省法学会将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青海省委、青海省政府的领导下,高举旗帜,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荣誉档案】

  青海省法学会全体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积极为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两新”目标和“三区”战略扎实工作,得到了主管单位和上级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工作人员中多人多次被评为中国法学会系统、青海省政法系统、青海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

  青海省法学会党支部连续4年在省司法厅机关党委组织的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党支部;青海省法学会连续4次荣获全省“社科普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被青海省社科联考核中评定为省“一级社科学会”;2012年在全省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被省司法厅党委授予“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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