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云南省法学会组织会员积极参加评选活动。根据《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的规定,省法学会组成了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评选委员会,制定了“评选规则”。

9月12日,云南省法学会召开了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评选委员会评审会议
9月12日,省法学会召开了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评选委员会评审会议,对2名申报者进行了评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了王玄玮、于涛为省法学会推荐参加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的推荐候选人。并将2名推荐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云南省法学会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申报材料上报中国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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