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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法学会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宣讲第三讲
时间:2026-01-09
来源:辽宁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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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把知责担责体现到优化营商环境上来”的工作要求,辽宁省法学会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系列法治宣讲活动。活动覆盖全省各市,深入基层,贴近实际,突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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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在阜新市清河门区举办第三场宣讲报告会。报告会由清河门区委书记徐立东主持,省法学会会员部主任王嘉彧,阜新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姚紫阳出席会议。辽宁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法学博士刘芳教授应邀作专题授课,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行了系统讲解和深入阐释,授课内容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联系基层法治建设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徐立东在讲话中指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宣讲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坚持学以致用,将法治理念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大局全过程。要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清河门区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共计240余人参加活动,现场反响热烈。

下一步,辽宁省法学会将继续组织法学专家组成法治宣传小分队,采取“主动送法”“订单式普法”相结合方式,开展系列宣讲活动,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编辑: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