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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法学会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时间:2026-05-15
来源:海南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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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部署,服务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实践,充分发挥法学研究服务大局、资政育人的职能作用,按照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经海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审核,根据年度法学研究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国开展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如下:

一、选题方向

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设置重点选题7个。同时,为进一步拓宽研究视野、丰富研究领域特色、鼓励前沿探索,设自选选题11个。申报者可自选,但均须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

(一)重点选题

1.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平安海南建设的重要指导意义

2.国家重大战略保障区建设路径及法治保障研究

3.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研究与“立法试验”制度创新

4.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便利化的法治引导与立法实现

5.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能力提升的法治语境与叙事构建

6.海南自贸港背景下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7.海南自贸港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入驻综治中心与法学专家角色融合机制研究

(二)自选选题

8.更高水平法治护航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路径研究

9.构建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的法治化平安海南创建格局

10.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海南实践研究

11.红色法治文化的海南实践与传承

12.海南自贸港离岛免税场景下《民法典》合同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

13.《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规定》的机制研究

14.海南自贸港视域下中国-东盟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跨境合作机制研究

15.海南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法治保障研究

16.自贸港数字经济领域行政合规的法律框架与实施路径研究

17.海南自贸港视角下的数据犯罪治理机制研究

18.《法治宣传教育法》背景下,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体系普法的成效、困境及突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

(二)课题主持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课题主持人同期仅可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主持人主持2026年度全国其他同类课题。已承担海南省法学会课题但未结项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此次课题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截止2026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1.申报材料须确保内容真实、规范,符合学术诚信要求,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2.申报材料包括《海南省法学会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课题组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材料。3.所有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人需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nfxhy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2026年课题申报+课题名称+申报人”;纸质材料邮寄至海南省法学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综合楼二楼;联系人:秦文婷;联系电话:18789321772)。

四、管理和评审

(一)为提升海南省法学会的学术自研能力,根据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立项课题须接纳海南省法学会指定的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配合开展研究,并进行跟踪管理。

(二)立项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海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专家组,采取匿名、封闭式评议的方式进行,分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初评环节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学术评价,筛选符合研究方向的课题。复评环节通过专家评议、综合评分等,确定研究价值和经费等级。立项后,将在海南省法学会官网、“南海法学”微信公众号、“南海法学”微博号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三)课题研究周期为6个月,自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计算。确需延期的,课题主持人须提前1个月向海南省法学会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主持人须提交结项申请、成果鉴定报告、研究报告、查重报告、成果要报、阶段性成果等材料,由海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开展结项评审。

五、课题经费

2026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研究经费实行差异化保障。具体经费与立项通知一并下达,如对研究经费有异议,须于5日内反馈。研究经费实行“分期拨付、专款专用”管理,主要用于课题研究直接相关支出,严禁挪作他用。若课题研究最终经评定为“不合格”,须返还已拨付经费。

六、成果运用

(一)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法学会与课题主持人共同所有,海南省法学会有权对成果进行推广和应用。

(二)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海南省法学会将向《南海法学》期刊推荐刊发,并选择报送中国法学会、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或省直相关部门。成果将优先推荐参评中国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奖、海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

(三)对优秀课题主持人,将纳入海南省法学会法学专家库,优先邀请参与法治调研、学术研讨、咨政建言等活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南省法学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省法学会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docx


海南省法学会
2026年5月14日


编辑: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