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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法治共识 交流前沿成果 服务发展大局
——第二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综述
时间:2026-06-16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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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夏时节,邕江之畔。6月11日,第二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在广西南宁如期举行。150多位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西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这一主题,聚焦法治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新质生产力、生态文明、边疆治理四大议题,展开深度研讨。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以法治护航西部陆海新通道

  西部地区在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举足轻重。当前,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西部地区正从“开放末梢”转变为“开放前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史晓丽主持论坛主旨报告环节,引导专家围绕生态法治、新质生产力、对外开放、边疆治理作深度发言。

  “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纪文华提出,西部地区仍面临制度创新不足、营商环境有待优化等现实挑战。他建议西部应立足自身禀赋,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健全的法治体系为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奇结合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工作实践介绍,法庭依托广西面向东盟的区位优势,在规则融通、数字赋能等方面多点发力。“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三年多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129件,审结1944件,当事人涉及43个国家和地区。”冯奇建议从司法规则协同、多元解纷融合、深化区域司法协作、涉外人才共育四个维度,健全西部涉外司法保障体系。

  “通道硬件跑得‘快’,法治软件更要‘跟得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资债部经理廖静结合平陆运河即将通航的现实,借鉴域外治理模式,提出构建规则协同、精准监管、协同共治、技术赋能四维法治保障体系,多措并举保障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面对欧盟供应链监管带来的法律风险,石河子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安洛深度剖析,并提出了构建“国际法—国内法—双边多边—企业”四位一体的法律应对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二级教授蒋慧在点评中提出,西部对外开放法治保障要坚持全域布局、分层发力,紧随产业业态迭代,以制度突破破解发展难题,打破区域、部门与国别壁垒。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以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

  新质生产力是西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能源、特色产业等新业态蓬勃兴起,对法治供给提出全新要求。

  数据产业、数字贸易是西部极具潜力的新质生产力增长点。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世界贸易组织讲席(中国)研究院研究员、商务部世贸司原司长洪晓东表示,依托“东数西算”工程,西部正成为全国算力与数据产业核心承载区。他建议完善地方数据立法,并推进电子合同、无纸化贸易等规则落地。

  司法数字化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一环。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云峰梳理了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的“四大困境”,提出西部法院应秉持“数字赋能、数字正义、以人为本、辅助审判”的理念,从筑牢“高质量、可治理”的司法数据中台、构建“全链条、常态化”的监管测试体系等方面破局,走出一条契合西部实情的司法智能化之路。

  “防御性数据投毒的正当性边界在哪里?法律应当如何回应?”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戴明月抛出的问题新颖而尖锐。她聚焦算力西移背景下的防御性数据投毒问题,建议建立“以费代读”的算法训练贡献费自动化结算机制。

  新能源产业是西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优势领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彭滢以光伏发电产业为研究对象,点明产业在生态保护、土地利用、政策衔接上的三重发展难题,建议从立法完善、全周期监管、专业司法建设、政策标准统一四个层面构建一体化法治保障体系。

  依托本土资源培育新质生产力是西部产业转型的重要方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媛郡结合广西生态铝产业转型实践,总结出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保、产能出清、供应链纠纷、用工矛盾五大司法痛点,提出更新司法理念、优化诉讼机制等举措。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许光耀点评时提出,论坛上专家研究成果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建议后续持续强化地方立法前瞻性,提升司法保护精准度与法律服务专业性,推动法治建设与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度融合。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西部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完善生态法治、守护生态本底,是西部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在作主旨发言时结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经历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是“人类文明史、中国现代化强国建设史上的一座丰碑”。她认为西部开发必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呼吁各地依托法典完善地方配套规则,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西部的绿水青山。

  北方民族大学专职教师、法学博士洒爽聚焦环境刑事案件修复令适用问题。她认为修复式司法已广泛应用,但修复令存在法律定性不明、多重处罚叠加等乱象,建议从明晰修复令的法律性质、完善修复方式与经济制裁适用顺位、完善修复内容与技术标准、建立全流程执行监督与效果评估机制四方面入手,推动生态修复工作落地见效。

  相较于我国生态恢复力较强的东中部地区,西部干旱区面临着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司法适用困境。甘肃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史玉成以河西走廊裁判案例为样本,认为源于东部的修复规则、评估标准难以适配西部荒漠生态,对此,他提出建立类型化规则、完善评估体系等解决方法。

  立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文旅融合发展,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田鹤翔以青海“清清黄河”旅游带为例提出,流域治理长期存在区域壁垒、执法不畅等问题,建议加快专项立法,推行“河湖长+生态警长+综合执法”模式,推动法治、生态、文旅深度融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彭俊点评,论坛中的相关研究立意深刻、论据扎实、对策务实可行,兼具创新思维与实践价值。


推进边疆治理现代化,以法治守护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

  法治是稳边固疆的“压舱石”,也是赋能善治的“金钥匙”。如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边疆治理的效能,走出一条符合边疆实际的法治之路,是时代赋予的重要课题。

  广西地处祖国南疆,边境线漫长,面临多重治理挑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法学会副会长李玉振结合广西实践提出,推进边疆治理现代化,必须牢牢把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个关键环节,健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严惩偷渡、走私等跨境犯罪。

  易地搬迁安置区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理论科科长、副教授周舟表示,安置区存在治理主体合力不足、治理方式有短板等问题。她建议多方联动激发治理活力,优化数字化服务平台,深化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全方位嵌入,全面提升安置区治理水平。

  草原生态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汪萨日乃剖析当前刑事司法适用困境,论证相关罪名的适用合理性,提出构建“刑事追责+生态修复”双重治理模式,筑牢北方草原生态司法保护防线。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二级法官薛志婷聚焦边疆地区农民工讨薪引发的民事、行政双重追索问题,分析案件多发成因与裁判难点,主张强化府院联动、运用信息化监管与联合惩戒等手段,化解欠薪纠纷。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广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二级教授何立荣点评时总结道:“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本质上是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日会期,智慧交融。论坛虽已落幕,但法治的回响仍在西部大地激荡。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洪彪作论坛总结。他表示,本届论坛形成三项重要共识:一是更加明晰了法治服务西部开放发展的核心路径;二是更加夯实了法治赋能西部现代化产业发展的理论支撑;三是更加深化了西部生态治理与边疆治理法治化的实践认知。下一步,将重点抓好全力推动论坛研讨成果落地转化、持续深化西部区域法治协同、持续建强西部法治人才队伍三方面工作。

  论坛上,甘肃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杨学鹏还介绍了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省级课题研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做法;重庆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二级巡视员唐奕分享了开展涉外法治工作的经验。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高怀来则表示将充分借鉴本届论坛成功经验,接续办好下一届西部法治论坛。

  “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立足西部、守正创新,推动论坛成果转化为立法、执法、司法与治理举措,以坚实法治力量持续护航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洪彪表示。


编辑: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