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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涉外法治专项工作会议圆满举行
时间:2026-07-03
来源:江苏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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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江苏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涉外法治专项工作会议在南京师范大学举行。会议聚焦“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进新兴领域涉外法治斗争”主题,汇聚省内外高校、研究机构、政法系统及实务部门等120余位专家学者,共商涉外法治与新兴领域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治理新路径。

当前国际格局深刻演变,大国博弈加剧,涉外法治已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战略支撑。面对美西方滥用“长臂管辖”和单边制裁,亟需加强构建中国特色涉外法治体系,推动从“被动防御”向“主动塑造”转变。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亚飞在致辞中强调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对南京师范大学在配合国家涉外法治战略、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进行了介绍。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怀勇教授围绕本次会议主题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斗争,开展专项立法填补空白,提供法律支撑;要不断夯实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根基,发挥法治固根基、稳预期、谋长远的特有制度效能;要推动涉外法治话语体系建设,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用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要完善涉外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适应时代的涉外法治人才。

华东政法大学李翔教授指出,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安全内涵已拓展至经济、网络、数据、生物、产业链供应链等非传统领域,相关犯罪呈现主体泛化、手段隐蔽跨界等特点;提出要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法》的统领力,前瞻性纳入低空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跨境流动等新兴领域,健全审查、预警、合作与司法协同机制。

南京大学彭岳教授针对跨境数据流动风险,引入菲尔·阿格雷“监控—捕获”双模型,揭示全球治理在显性监控与隐性捕获间的失衡;提出要构建“刚性防控显性风险、精准规制隐性风险”的分层治理体系,填补“底层规则重构”“算法无序复用”等新型风险规制空白,促进安全与发展平衡。

南京师范大学张鹏教授和刘远教授分别围绕加强涉外国家安全法治研究和新兴领域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治理方式展开交流,提出打造具有海外实战经验、国际舞台法律斗争经验的专门人才队伍和对涉及敏感物项、特定目的的出口行为“主动备案”的解决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倪春乐教授和李涛教授围绕自己的研究领域,分别针对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的政治化倾向及其对我影响和刑法分则第一章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立足江苏开放实际,会议建议研究会充分发挥高校与实务联动优势,聚焦重点产业涉外法律风险开展本地化研究,推动成果转化为决策服务和企业支持,助力江苏在涉外法治建设中走在前列。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江苏省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在理论创新与实践融合上迈出坚实步伐。与会者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深化研究,积极建言,为筑牢国家安全法治防线、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贡献更多江苏智慧。


编辑: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