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南橘北枳”的东方典故在涉外研修班的课堂上引发共鸣,当涉外法治大模型“贸大通途”在国际会议上惊艳亮相,为跨境争议解决提供智能方案,法治这一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正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姿态连接起不同文明。
金秋九月,全球法学法律界目光再次聚焦中国深圳,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6)即将拉开帷幕。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广东省法学会、深圳市法学会、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承办,主题是“深化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法治保障”。
回望中国法学会“九代会”以来的一年多,中国法学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精神,充分发挥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作用,以法治共识增进互信,以法治合作促进发展。从周边邻国到欧美国家,再到远隔万里的非洲、拉美,从传统法治对话到新兴领域规则共治,一幅高质量国际法治合作的生动图景正徐徐展开。
以多边合作平台凝聚法治共识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各国人民对和平发展的期盼更加殷切,对公平正义的呼声更加强烈,对合作共赢的追求更加迫切。
法治是国际社会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社会交流合作的最大公约数。一年多来,从双边对话到多边平台,从区域合作到全球舞台,中国法学会通过多种方式同各国法学法律界深入交流,加强国际法治合作的中国主张愈加深入人心。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是中国法学会着力打造的国家级重要论坛,论坛聚焦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法治保障、国际法治合作交流等重大议题,开展高水平国际法治对话,已成为我国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服务国家外交大局、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的重要平台。
2019、2020年,习近平主席连续两年致信中国法治国际论坛,强调要“积极开展国际法治合作,为建设开放型经济、促进世界经济复苏提供法治支持”,“使法治在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这些重要论述为中国参与国际法治合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全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
这一共识,在各项法治对话与合作机制中得到生动体现。“网络犯罪、气候变化等问题是跨越国界的挑战。建立普遍认可的法治合作是国家用于威慑、遏制和防范新型挑战的重要工具。”泰国副总理波汶萨·乌万诺在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上提出主张。
该论坛于2025年11月在重庆举办,主题为“加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来自泰国、老挝、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4位副国级嘉宾、30余位部长级官员及国际组织负责人,共计300余人齐聚一堂。
与会嘉宾高度评价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认为“这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在习近平主席和东盟各国领导人战略引领下,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已成为亚太区域合作中最为成功和最具活力的典范”……与会代表还对中国与东盟签署的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予以高度肯定,一致认为该议定书将为区域和全球贸易注入更大确定性。
2025年10月,“丝路明珠”喀什,再次迎来高光时刻。在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2025)上,中亚、南亚11个国家和阿塞拜疆、马来西亚等国家的代表出席了论坛。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法治建设是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在当前全球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与经济相互依存加深的背景下,构建可靠的跨境法律基础尤为迫切。
巴基斯坦参议院财政与税收委员会主席萨利姆·曼德维瓦拉肯定了中国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治合作中所作出的努力与取得的成就,表示宏伟愿景唯有立足于坚实的法律制度根基方能长存。
中国法学会通过一系列对外交往交流活动,推动各国法学法律界形成普遍共识: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而广泛凝聚遵守国际法治的正能量,更是应对全球性挑战的必由之路。
以务实行动推动全球治理变革
全球治理倡议是习近平主席着眼应对世界变局、破解紧迫难题提出的重大理念,强调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
这一理念一经提出,便在中国法学会的对外交流合作中得到积极践行。一年多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治理倡议”等理念写入多个倡议或声明,共识不断转化为合作成果。
中非法治合作是这一实践的生动缩影。2025年,中非合作论坛迎来成立25周年。7月,中非合作论坛-法治论坛(2025)在湖南长沙举办,专门设置“中非自贸协定与中非贸易法律风险防范”“中非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和创新”等涉及全球治理的议题。来自中国和非洲26个国家及有关国际组织的230名法学法律界人士出席论坛。
论坛通过的《中非法治合作倡议》,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等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特别是在共同探索绿色经济合作的法律框架和规则体系方面,明确提出“加强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法律协同”“加强在绿色金融、绿色投资等方面的法律合作”。
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二处处长何蓬表示,“此次论坛是推动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25-2027)的具体举措,为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提供法治保障。”
与会人士坦言,“中非应共同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框架的塑造,共建中非人工智能研究共同体和开发非洲语言大模型,倡导建立数据主权和技术普惠的数字化新秩序”,还建议“将中国的技术标准植入非洲能源开发项目,主导制定新兴市场能源投资公约,引领全球能源秩序向着更为公平共治的方向发展”。
中非在数字治理领域的深度携手,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提供了有益借鉴。如何实现法治建设与技术飞跃同频共振,已成为摆在各国面前的共同课题。中国法学会在对外交流中主动设置人工智能、数据跨境流动、数字贸易等前沿议题,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2026年7月,以“共建智能时代的全球契约:共识、责任与合作”为主题的2026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会议在北京举行。主办方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发布了涉外法治大模型成果“贸大通途”。该模型集全域法律文献检索、决策推演、文书智能检索与法律知识问答于一体,可为跨境争议解决、司法协助、企业境外合规等提供智能支持。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对话也在持续推进。由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等主办的2026年“中美知识产权学者对话”学术研讨会举行。与会专家围绕数据确权与保护、标准必要专利、人工智能、医药创新等前沿议题展开研讨,为中美两国法治沟通搭建了建设性平台。
务实合作不仅体现在高端对话中,也落实在一份份具体成果里。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期间,《东盟国家国际商事仲裁实务指引》发布,填补了区域内仲裁领域的实务空白。《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发展报告》《东盟国家法治化营商环境报告(2025年度)》及西部陆海新通道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同步推出,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指引。
从理念到文件,从对话到成果,中国法学会正以一项项扎实行动,将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中国主张转化为惠及各方的合作实效,为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贡献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
以文明互鉴擘画发展蓝图
2026年9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就“世界需要怎样的多极化,各国如何参与和推动多极化”的时代之问给出答案,明确提出“均衡有序、遵守法治是必然要求”。
这是在印度新德里举办的第十一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期间令人难忘的一幕:2026年8月,中国法学会代表团团长同其他各代表团共同签署《新德里宣言》,就共同搭建适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达成广泛共识,并宣布第十二届论坛将于2027年在中国上海举办。
从新德里到上海,金砖法治合作的接力棒正在传递,折射出中国法学会持续加强同全球南方法治交流合作的坚定步伐。过去一年多,中国法学会出席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办的第十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并访问墨西哥,通过视频方式出席在阿联酋迪拜举办的金砖+新经济法律论坛……与各方共谋大金砖格局下法治合作新路径,以法治担当破解全球发展困局,为推进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贡献力量。
中国法学会的对外法治交流足迹遍布各大洲。2025年5月,赴俄罗斯出席第十三届圣彼得堡国际法律论坛。2025年7月,赴英国出席第四届“中英法治圆桌会议”,并访问西班牙,聚焦“网络空间及技术前沿治理”主题深入研讨,确定第五届圆桌会议于2026年在中国举办。同年12月,赴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出席法治合作研讨会,与两国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备忘录,推动双边法治合作迈上新台阶。选派80余名学员分别赴法国、英国开展交流和培训,共同探讨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规制与合规治理路径。
在会见、出访等外事活动中,中国法学会积极向外方宣介习近平法治思想,分享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成就,赠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中英文)》等,充分展现我国法学法律界参与并推动国际法治合作、促进法治文明交流互鉴的责任担当。
外方一致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中国方案。埃及开罗区域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法律研究员弗朗西斯卡·哈尼·法蒂·乔治-阿卜杜马利克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这一理念,生动展示了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观,提升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质量,为发展中国家利用法律体系促进发展提供了许多有益思路。
文明互鉴,既要走出去,也要请进来。国际刑法学协会、西班牙华人法律协会等国际组织负责人相继来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前主席彼得·范德博思参加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学术交流活动,专家学者纷纷表示,“愿加强与中国法学会的交流合作,在学术研讨、人才培养、法律服务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和实施,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明显提升。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举办“环境法典编纂国际研讨会”、中德环境法典研讨会等,吸引了来自法国、荷兰、德国、瑞典、挪威等国家与国际组织的专家代表共百余人参加。外方高度评价中国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了系统性法治方案,并积极借鉴中国生态环境立法的创新经验。
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施余兵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和专家顾问,赴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参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协定)缔约方大会筹备委员会第二届会议,为协定缔约方大会议事规则、附属机构议事规则及相关安排等议题贡献学者智慧。长期以来,中国海洋法学会围绕BBNJ协定的谈判进程和履约实施等开展前瞻性研究,提供高质量智库支撑,助力我国于2025年10月28日正式成为BBNJ协定的缔约国。目前,研究会正努力发挥专业优势,推动协定秘书处落户厦门。
法治文明的交流互鉴,人才是关键。一年多来,中国法学会积极搭建和参与多层次国际法治人才交流平台。中国法学会领导出席第四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人工智能时代全球法治大会。中国-东盟法学教育与研究联盟秘书处揭牌成立,为区域法治人才培养注入新动力。《中非合作论坛-法治论坛(2025)中非法治合作倡议》的发布,进一步支持中非法学教育和培训合作。
这些务实举措得到了广泛响应,赤道几内亚总检察长、纳米比亚总检察长、吉布提宪法委员会主席、津巴布韦最高法院上诉法官等,纷纷表达了与中国开展司法人员培训合作、学习中国法律体系等愿望。
2025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青年法治人才首期研修班在上海举办,17位来自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5个国家的政府官员、法官、律师和学者参加。在考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后,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安德烈·安德烈耶维奇·杰缅季耶夫表示,中国审判程序的公开透明及司法数字化的深入推进令人印象深刻。
“希望各国学员成为推动交流合作的‘法律使者’”,这是中国法学会在多个研修班开班式上发出的寄语。一年多来,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法律人才交流研修班、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研修班、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等相继举办。
研修期间,学员们参访上海、重庆、广州等地法院、仲裁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知名律所,以及新能源汽车等科技企业。一批又一批来自不同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的法学法律人才在这里交流互鉴、共同成长。
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副主任潘新艳表示,“研修班为各国学员提供了解中国法律制度的机会,搭建相互学习借鉴、增进理解互信的平台,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在习近平主席致信中国法治国际论坛重要精神的指引下,中国法学会国际法治交流工作硕果累累。
——从交往对象看,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0多个法律机构、法律团体和知名法学院校建立了多种形式的交流,法治“朋友圈”持续扩大,并不断巩固深化;
——从交流领域看,已从传统司法制度交流拓展到人工智能治理、数字主权与数据跨境流动、气候变化应对、海外利益保护等新兴前沿领域,议题设置更加贴近全球治理的现实需求;
——从合作方式看,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合作新格局,创立中国法治国际论坛以及中非、中国-东盟、中国-拉共体、金砖国家、中英等法治论坛或圆桌会议机制,加入国际宪法学协会、国际刑法学协会等国际性、区域性法学法律组织,所属研究会、地方法学会全面融入对外交往大局;
——从实践深度看,正从理念共识的凝聚加速向制度规则的对接和务实成果的转化迈进,与93个国家和地区的155个组织签署了164份双边合作备忘录,将合作蓝图转化为受到国际社会普遍欢迎的全球公共产品。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站在新起点上,中国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引,以更加自信开放的姿态参与全球法治对话,深化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做文明交流的榜样,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刊编辑部(执笔人:孙雅南)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6年第3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