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学会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招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密切关注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服务法治实践,为广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更好地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作用提供有力法学理论支撑和对策支持。
二、研究内容
详见《广州市法学会2026年度法学一般课题研究指南》
三、资助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由委托单位拨付,对批准立项的一般课题资助人民币5万元(含税)。
四、申报要求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智库和具有课题研究力量的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承接课题研究。申请承接课题应当组成课题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在单位积极支持,并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2.申请人须具有相应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法律实务部门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法学博士学位;
3.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结构合理,成员中应当有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员,课题研究涉及法学以外其他领域的,还应当有与课题相关的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应研究能力;
4.课题组主持人无承接市法学会课题尚未完成的或者3年内承接的课题研究不予通过验收的情形;
5.课题组主持人和其他成员以往研究成果与本课题相关的,在确定课题组时可以优先考虑。
五、结项要求
1.完成1篇不少于3万字、查重率低于20%的课题研究报告。报告应充分结合实际、以实证研究为基础,形成具有较强创新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2.形成1篇3500字左右成果要报,在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广东省委省政府、广州市委市政府、广州市委政法委、广州市法学会主办的内参,以及呈送给市级以上领导人的专报上发表。市法学会可协助内参渠道,作者也可以自行投递。
六、完成时间
自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之日起4—6个月内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并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反馈意见对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七、申报注意事项
1.成功立项的课题择优纳入市社科规划课题范畴,同时作为市社科规划共建课题管理。成功结项的共建课题,将由市社科规划办出具结项证书。
2.课题申请人请填写《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一式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申请有效期内快递寄至广州市法学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13号华宇楼8楼),请注明“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同时请务必将申报材料word版发至电子邮箱(gzsfxh@gz.gov.cn),邮件名注明“广州市法学会2026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联系人:郑隽楚,电话:83527756。
3.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4.广州市法学会将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公示课题评审结果,并与课题承接单位签订课题委托研究合同。
附件:
广州市法学会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