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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普法宣传贯穿矛盾纠纷调处全过程
福建省法学会、福建省司法厅、共青团福建省委联合发出通知
时间:2026-08-21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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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推动法学会“三个一”活动走深走实,日前,福建省法学会、福建省司法厅、共青团福建省委联合发出通知,对“2026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作出具体安排。

  通知要求,围绕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金融、房产物业等重点领域,全省各级法学会要充分依托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组织法学会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主动排查问题,第一时间开展化解,及时释法明理。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基层司法所和调解组织作用,将普法宣传嵌入矛盾纠纷排查全过程,确保风险早发现、早介入。全省各级团委要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普法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围绕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全省各级法学会要组织法学会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高质量开展法治宣传、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工作,切实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心理疏导和特殊群体关怀。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敲门式”排查、“个性化”帮教,分层分类分阶段开展教育管理。全省各级团委要结合2026年福建省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动员广大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禁毒防艾、反诈、青少年网络素养等宣传教育活动。

  通知要求,围绕党政机关、旅游景区、中小学、幼儿园等重点场所,全省各级法学会要整合法学法律资源,坚持“站点”前移、精准施策、源头预防,依托基层服务站点或会员工作室,将风险排查融入日常法律服务。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注重发挥法治教育引领规范功能,助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就地化解、实地化解。全省各级团委要充分利用当地相关资源,适时链接公检法及律所等实务部门或机构联合开展普法讲座与法律咨询,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通知要求,围绕《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县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为民解忧·综治中心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法学会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进驻县级综治中心和乡镇、村居服务站点,积极参与接访。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人员入驻综治中心的优势,在群众来窗口咨询、调解或申请法律援助时,同步进行针对性普法。全省各级团委要积极发挥12355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项目等活动品牌优势,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司法保护、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通知还要求,全省各级法学会、司法行政机关、团委要积极组织“四个一”活动(每个单位围绕一个重点领域开展普法宣传、围绕一个重点群体做好宣传引导、围绕一个重点场所加强法治教育、进驻一个基层站点服务法治实践)。市级法学会要整合辖区资源组建团队,与入驻县乡综治中心的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立工作联系,对重大疑难矛盾进行重点攻坚与专家会诊。县级法学会要组织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常态化进驻乡镇站点,排班接访,主动参与纠纷摸排,助力矛盾就地化解,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记者田雄 通讯员蔡亿锋)


编辑: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