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位置: 首页 》社团管理
“研究部—研究会面对面工作沟通会”启动

时间:2015-07-21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王乐泉会长和学会党组关于加强研究会建设的系列指示精神,特别是积极落实2014年以来王乐泉会长和学会党组听取各研究会工作汇报并作出的具体指示,更好服务于研究会和广大法学专家学者,扎实推进研究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研究会作为中国法学会组织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主力军、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研究部决定于近期举行“研究部—研究会面对面工作沟通会”,采取邀请研究会负责人来学会或者研究部负责人上门听取意见的形式,逐一就各研究会目前面临的困难和工作任务进行深入沟通。

  7月20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旭东教授,副会长兼秘书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建伟教授一行应邀到学会,举行首场“研究部—研究会面对面工作沟通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学术组织处处长张涛、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参加会议。研究部分管研究会工作的李存捧副主任出差因航班延误未及时返回而未能参加。

  双方就商法学研究会近期的重点工作做了沟通:

  一是,关于研究会2015年年会安排。商法学研究会拟于9月25至26日在郑州举办以“商法的现代化与民法典的编撰”为主题的年会。本次会议由商法学研究会与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联合举办。目前会议筹备情况比较顺利。年会是研究会最重要的活动之一,中国法学会领导高度重视。张文显副会长将争取出席并讲话。研究部将协助商法学研究会邀请相关中央部门领导出席,并通过河南省法学会请河南省法学会协助举办单位邀请河南省有关方面的领导。商法学研究会要按照《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年会指引》开好年会,同时开好年会期间的常务理事会议,并做好年会成果的转化和宣传以及年会论文集的出版等工作。当前,我国法学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学术会风涣散的问题,商法学研究会要组织好年会,要求各位负责人和常务理事严格要求自己,带好头,坚持全程参会并积极发言。

  二是,关于商法学研究会2016年换届安排。根据中国法学会有关规定,商法学研究会应当于2016年5月完成换届。考虑到换届工作事关重大,程序较为复杂,研究部已经向各研究会发出通知,要求提前一年筹备换届。研究会要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社团管理包括研究会换届工作的文件以及研究会章程,组织好换届。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要成立研究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一般要求由研究会的现任会长、下届拟任会长人选、常务副会长、研究部分管研究会工作的副主任、秘书长等四至五名同志组成。按照中国法学会有关文件精神,张文显副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党组已经在前不久的一次会上宣布由赵旭东常务副会长主持研究会日常工作和换届工作。研究会换届领导小组要在今年年会期间的常务理事会议上,讨论通过换届方案,包括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的增补和产生办法。特别是研究会负责人、常务理事要充分体现权威性、学术性和实务性兼顾、广泛性和代表性。特别是,对研究会负责人、常务理事,不能过于追求“高大上”,现在中组部对省部级领导兼任社会团体的职务控制得很严。如果这些领导参加进来又无暇顾及、基本上不参加活动,对研究会建设和开展活动反而是负作用。因此在考虑研究会负责人、常务理事具体人选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其有无热情、有无时间参加研究会的各种活动。商法学研究会还要对研究会章程进行修改和完善,既要体现中央最新的文件精神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又要符合商法学研究会的特点和工作实际。

  三是,关于研究会秘书处建设。根据王乐泉会长和陈冀平书记的指示和形势需要,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需要做实做强,加强法学专家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各种学术活动,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建言献策。在新形势新任务下,研究会如果没有名副其实的秘书处和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就难以开展相关活动、难以按时高质完成各项任务。中国法学会成立一个研究会,搭建一个平台,就要充分发挥作用,而不只是每年举办一次年会。目前有些研究会连一次年会都办得不认真,这肯定是不妥的,既不符合中国法学会设立研究会的初衷,也不符合研究会广大理事和会员的期待。今年初,陈冀平书记在研究会秘书长通气会上已经明确表示,研究会可以从研究会支持经费中拿出一部分经费维持研究会的日常基本运行。因此,研究会会长和秘书长都应当想方设法加强秘书处建设,尤其要确保有相对固定的、既能保障工作时间又有一定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并且尽快解决。研究会依托单位也要提供支持。最近,研究部向各研究会印发了多项需要研究会支持配合的通知,希望商法学研究会起到带头作用。

  四是,关于研究会支持经费的合理使用。中国法学会去年向中央争取到一些经费,用于支持研究会基础建设和开展学术活动。学科研究会去年的支持经费都是20万元,今年的支持经费也很快拨下来。但是前提是各研究会对去年支持经费的使用要合理。这些经费是国家财政经费,一要按照规定使用,二是要合理使用,三是要相应的产出和成果,四是当年经费原则上应当当年按计划执行完毕。从各研究会最近报告的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情况来看,一些研究会执行得很好,像经济法学研究会还制定了专门的支持经费使用办法,但多数研究会都没有执行完,甚至个别研究会还原封不动趴着。这固然与去年的情况比较特殊,经费在10月份才拨付,且没有严格要求研究会事先提供经费使用计划,同时也没有经验,但更重要的是没有在观念上进行转型,没有意识到:第一,经费从过去的2万元增加到现在的20万元,必然要求研究会的工作转型升级,必然要求研究会办更多的活动、出更多的成果。支持经费基本没用,说明研究会开展活动还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第二,按照有关规定,当年的经费原则上要当年执行完毕。在去年的经费基本上没有执行的情况下,今年的经费将暂缓拨付。具体到商法学研究会,去年的经费放在清华大学账上,一些活动经费的经费还属于垫付,要赶紧办理手续。考虑到工作的便利性,研究部和商法学研究会一致认为将经费返回到中国法学会账上,研究会支出直接向法学会财务处申请办理更为合适。近日,研究部将向中国法学会党组请示,争取尽早确定。李仕春主任还要求,每年20万元的经费,对于一个松散性的研究会而言,说多不多,但说少也不少了。经费的使用要有计划、要走民主程序、要公开透明。各研究会要在会长办公会上拟定当年的使用计划,在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在理事会即年会上通报。同时,每年经费的使用情况也要在年会上作为工作报告的一部分,向全体理事通报,确保支持经费用得合理、收到实效。

  五是,关于研究会的活动开展。开展活动是研究会设立的意义。在新形势下,研究会务必要多开展活动。大规模的活动除了一年一度的年会,研究部不主张办得过多。但对于小型专题研讨会,研究部积极倡导并予以支持,现在不少研究会都开展得很好,如民法学研究会,还有最近连续办会的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希望各研究会都能形成“大会少办、小会不断”的热闹局面,让广大理事有机会在研讨会上发声并在发声中成长、贡献智慧,让更多亟待解决的法治难题在研讨会上凝聚共识。系列小型专题研讨会必须依靠全体研究会负责人、常务理事,不能仅仅靠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各位副会长有权利也有义务承办小型专题研讨会。研究会要明确各位副会长的职责和义务,把副会长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把副会长的积极性充分挖掘出来,同时要从研究会支持经费中给予适当的补助,形成大家共同推进研究会建设和举办学术活动的良好局面。研究会要把活动开展、组织建设、经费使用三者统一起来。同时,研究会不是为了办活动而办会,一定要注重活动的质量、活动的产出和成果转化、活动宣传。每次学术活动有没有一定数量的论文?有没有提出一些真知灼见、形成一些重要共识,并且通过中国法学会《要报》报送中央有关部门?有没有编写较为详尽的活动综述?有没有及时的图文宣传?这些都是对研究会办会的要求。希望商法学研究会能够打造类似于“21世纪中日商法论坛”这样举办了十几届、社会知名度很高的年会论坛。

  六是,关于研究会承担课题的机制。根据陈冀平书记和学会党组的要求,中国法学会将委托部分实力强、开展活动活跃的研究会尤其学科研究会承担重点课题。委托研究会的课题,不是委托研究会某个人的课题。研究会一定要发挥整体优势和各位负责人、常务理事和理事的作用,广泛深入开展调研,探索出精兵强将协同作战的研究机制,拿出过硬的、货真价实的成果,不辜负法学会领导的厚望。今年3月份,中办法规局委托法学会一个课题,研究部根据学会领导的指示,把这个课题确立为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具体由宪法学研究会承担。结果会长韩大元教授组织了研究会中很强的专家学者联合攻关,最近拿出了质量很高的研究报告,受到了法学会领导的高度评价。象这样的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在以后的委托研究中,将给予重点支持。今年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的选题已经确定,将委托商法学研究会承担重点课题,希望商法学研究会也能完成好。此外,针对目前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绝大多数还都属于非实体性机构,在专职人员、资源、财力等方面非常有限,同时又具有同一学科、领域独一无二的人才优势的状况,研究部根据陈冀平书记和张文显副会长的指示精神,将指导和支持研究会在国家法治建设重点领域组建若干个“研究方阵”。每个专门领域的“研究方阵”,都由1—2个研究会牵头,吸纳5家左右在该领域研究实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法学院校或科研机构参加。这样就能形成实实在在的协同研究机制,既发挥了研究会的人才优势,又解决了非实体性机构的不足问题,使研究会举办各种活动有了坚强的依托。按照这一设想,研究部也将指导和支持商法学研究会确定某一领域组建“研究方阵”,开展相应的课题研究和学术活动。

  李仕春主任表示,商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大家庭中属于学科研究会,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商法学研究会在王保树教授的带领下,开展了很多活动,培养了一大批人才,在学科发展和参与相关领域的立法司法实践等方面发挥了有目共睹的显著作用。王保树教授德高望重,忘我工作,把毕生的精力和心血献给了商法学、研究会建设和整个法治事业。研究部全体同志和研究会的各位同仁都无比缅怀王保树教授。希望研究会在赵旭东常务副会长的主持下,化悲痛为力量,精诚团结,锐意创新,奋发有为,把商法学研究会的各项事业推向新的高度。研究部是中国法学会联系、指导、服务研究会的工作机构。研究部全体同志一定会尽心尽力为研究会服好务,与研究会一道共同为国家的法治事业、中国法学会的法学事业贡献力量。

  赵旭东常务副会长表示,商法学研究会目前处于特殊的过渡时期,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工作没有全面展开。感谢研究部全面细致的指导,商法学研究会将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精心安排、有序推进年会、换届等各项工作,争取探索出研究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朱慈蕴副会长兼秘书长表示,中国法学会对于研究会的支持力度是前所未有的,研究会面临着非常好的机遇,研究会在赵旭东常务副会长的主持下,一定会按照法学会的要求把各项工作做好。

  首场“研究部—研究会面对面工作沟通会”持续了近2个小时。通过面对面交流,研究部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双方只要加强沟通,增进理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才能不辜负中国法学会领导对研究部的要求和期待。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