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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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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场“研究部—研究会面对面工作沟通会”举行

时间:2015-07-29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7月28日,研究部举行第2场“研究部—研究会面对面工作沟通会”

  7月28日下午,研究部在学会三楼会议室举行第2场“研究部—研究会面对面工作沟通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李存捧,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秘书长秦天宝教授参加会议。会议由李存捧副主任主持。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

  蔡守秋教授首先代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对中国法学会的支持和重视表示感谢。他表示,在7月18日召开的年会上,张鸣起副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出席并致辞,是对研究会工作极大的鼓励。张会长的讲话非常重要,对于研究会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研究会已经将讲话发布在网站上,要求全体会员认真学习。蔡守秋教授还就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做了汇报。他说,到目前为止研究会已经召开了“第二届海峡两岸环境法研讨会”、“2015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暨西部生态保护与环境司法保障研讨会”、2015年学术年会,协助贵州省人大举办了“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此外还多次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立法专家咨询会和法治研讨会。在课题研究方面,研究会承担了中国法学会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专家建议稿、《土壤污染防治法》专家建议稿等重点委托课题,就环保立法提出了多份专家建议稿,目前正在组织翻译国外最新的土壤污染立法资料,供我国立法参考。

  关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面临的任务和困难,蔡守秋教授表示,在立法咨询建议方面,我国环境资源保护的立法空白较多,需要修改的法律也很多,研究会承担的任务很重,迫切与有关部门在工作层面加强沟通。在执法司法方面,如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建设、西部开发法治问题、环保执法、参与重大案件咨询等,研究会也需要多发挥作用。在对外交流方面,由于环境资源法学学科的特殊性,既具有中国特色也具有一定的共通性,所以研究会在开展对外交流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无论是在交流的层次、范围、形式还是内容上都很丰富,很多会员都是国际知名环境法组织的成员,但是在提升我国的国际话语权方面还有作为的空间。上述任务和困难,都需要中国法学会协助研究会搭建与实务部门之间的桥梁,为拓展对外合作交流创造条件。

  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秦天宝教授就研究会支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了补充,他说,中国法学会给研究会的支持经费,是对研究会很大的支持和鼓励。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严格按照计划使用经费,并在常务理事会上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研究部主任李仕春

  研究部李仕春主任指出,中国法学会领导高度重视研究会的工作,向中央争取到研究会专项支持经费,学会领导也在百忙中拨冗出席研究会的活动,体现出对研究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研究部作为具体的管理与服务部门,也在转变观念,积极作为,想法设法地为研究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管理,既要服好务,也要管到位。在新形势新任务下,研究会也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中国法学会在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上的新变化,配合研究部开展好各项工作。

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

  对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下一步的工作,李仕春主任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研究会要有计划的稳妥推动换届筹备工作。 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研究会应当提前一年启动换届筹备工作。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换届时间为2017年5月,可以于2016年启动换届筹备工作。换届工作要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进行。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现任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下届拟任会长人选和研究部分管研究会工作的副主任组成。二、要加强秘书处建设。 秘书处一定要形成相对固定的团队,要有专人负责秘书处的日常事务。研究会可以从支持经费中划出不超过1/4的部分,专门保障秘书处的日常运转。三、研究会支持经费一定要合理使用、民主透明。 研究会要在会长办公会上拟定当年的使用计划,在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在理事会即年会上通报。同时,每年经费的使用情况也要在年会上作为工作报告的一部分,向全体理事通报,确保支持经费用得合理、收到实效。四、要围绕立法司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多开展小型学术活动。 研究会举办学术活动,要注意发动全体的力量,让大家都参与进来,做到全国各地四处开花。同时还要注意培养和支持青年人才参与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五、要及时报送信息,做好成果转化。 研究会开展活动一定要做好宣传和报道,及时向中国法学会报送信息动态。对于有价值的观点和成果,要及时形成文字材料,通过中国法学会向有关部门报送,供中央决策参考。六、组建研究方阵,加强课题研究。 按照学会领导指示精神,研究部将指导和支持研究会在国家法治建设重点领域组建若干个研究方阵。每个研究方阵由1—2个研究会牵头,吸纳5家左右在该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法学院校或科研机构参加,共同承担课题研究和学术活动。通过这种形式,既发挥研究会作为法学研究“国家队”的引领作用,也调动了高校院所作为方阵成员的积极性,从而带动整个领域学术研究的发展。按照这一设想,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也可筹划牵头,积极参与研究方阵的组建。李存捧副主任也对研究会工作的若干事项提出了补充意见。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秦天宝教授

  本场沟通会是继本月研究部与商法学研究会沟通以来,举行的第2场“研究部—研究会面对面工作沟通会”,旨在通过研究部与研究会负责人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交换意见,进一步推动研究会工作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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