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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学会2012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2-05-31   来源:福建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福建省法学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努力在繁荣法学研究、拓展法学交流、开展法治宣传、加强自身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六中全会确立的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任务,找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结合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全省法学会系统和广大会员深刻认识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的重大意义,自觉作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播者和建设者,坚定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信念。
        2、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抓好福建省直机关专场和福州、南平、宁德三市的“双百”报告会,督促各地落实县(市、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有不少于1次的法治内容。指导有条件的设区市结合“法治文化基层行”试点活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活动向基层延伸。
        3、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依托《福建法学》、《法学研究动态》刊物和福建省法学会网站等宣传平台,开设专栏,从法学角度,对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等进行解读宣传,推动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法学研究活动
        4、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治问题研究。积极参与“关于加强‘两新组织’服务管理问题”重点课题调研,力争提出有价值的观点和对策措施。结合福建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举办“社会法理论高端论坛”,对社会安全、社会稳定的法制保障机制进行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认真总结我省法学会系统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法治研究的经验和做法,撰写材料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全国经验交流会。
        5、开展法治理论和法律实践问题研究。结合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纪念活动,与广东省法学会联合举办第二届闽粤“宪法与地方立法论坛”,重点就宪法实施与保障问题开展研究。组织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以“继承法的现代化”为主题,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研究中心、福建师大法学院等单位联合举办国际民法论坛,邀请境内外民法专家学者与会研讨交流。组织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2012全国财税法学术年会”,着重就《预算法》的修改深入研讨。
        6、开展涉台法律问题研究。结合《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加快重点课题“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中的法制保障问题”的研究进度,二季度完成课题任务,形成综合研究报告。组织涉台法律研究会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立法和“五个共同”合作模式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以“两岸行政法制建设与社会治理”为主题,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第十届“海峡法学论坛”。协同中国法官协会、福建省法官协会等单位举办第四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
        7、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和应用。对质量较好的调研报告、研讨会综述以及有建设性参考价值的学术观点和对策措施进行加工提炼,编发《研究信息》专刊,向有关部门报送和推介。指导督促设区市法学会和直属研究会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工作,建立研究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修订完善《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评奖办法》,开展第四届“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
        8、开展法学交流活动。围绕“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创新论坛”、“泛珠三角法治论坛”、 华东六省一市“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等论坛主题,广泛发动各级法学会及研究会组织会员撰写论文,参加研讨活动。加强闽台法学交流,组织2至3批人员赴台考察。选派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国际交流活动。
        9、指导直属研究会开展学术活动。督促各研究会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法治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学术研讨活动,落实研究会年会制度。适时召开研究会工作会议,完善法学会机关工作人员挂钩联系研究会工作制度,推动研究会工作整体发展。
        三、规范管理服务,完善学会组织体系
        10、做好法学会换届工作。召开第七次福建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福建省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健全理事会相关工作制度。督促未换届的设区市法学会及时换届,指导推动条件具备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
        11、推动设区市法学会建设。以综治责任考评为抓手,按照中国法学会目标责任考评要求,加强对设区市法学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能力建设的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促进设区市法学会配齐领导班子,组建内设机构,改善办公条件,规范工作制度。
        12、加强直属研究会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研究会,做好海商海事法、知识产权法、社会法、财税法等研究会的组建工作。修订“研究会活动规则”,规范研究会的组织和活动,增强研究会活力。
        13、发展壮大会员队伍。认真开展团体会员的清理核实工作,结合学会换届和新学科研究会的组建,做好会员发展工作,使会员数量和质量有新的提高。加强会员联络员队伍建设,健全会员联络员工作制度,适时召开联络员工作交流会。
        14、完善会员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学科研究会联系会员参与研究活动的工作制度,探索创办“会员沙龙”活动,在学会网站开辟会员园地,丰富会员短信服务内容。加强会员数据库动态管理与使用,建立“法学人才库”,更好地发挥法学人才作用。加强会员工作激励制度建设,结合福建省法学会建会30周年纪念,开展“福建省法学事业贡献奖”、“福建省法学英才”、“福建省法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
        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整体效能
        15、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按照福建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会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提升组织引领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16、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四优文明处室”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机关工作规则,落实岗位责任制,努力在机关内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动工作上新台阶。
(福建省法学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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